出租车安装监控有法可依
2017-05-30崔厚元
公民导刊 2017年1期
崔厚元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顯然,出租车属于公共场所,可以安装监控。在出租车内安装监控设备,既能保障司机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能对出租车服务质量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
出租车是特殊公共场所,与其他大型巴士、轻轨和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相比,出租车毕竟是轿车类型,空间狭小,载客量少。车内空间具有半公开半私密双重属性,不能等同于一般公共场所。况且,监控摄像头离人较近,极容易侵犯个人隐私。
因此,主管部門应在出租车上合理安装监控设备,建立严格的监控音像数据管理制度,做到既维护公共安全,又确保乘客和司机个人隐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