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理念:农村女性政治参与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7-05-30孟媛李光明李青嵩
孟媛 李光明 李青嵩
摘 要:共享理念不仅是全体人民共同享受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成果,也要人人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农村的进步是社会进步发展的一项标志,在农村治理中我们要逐渐引导农村女性积极投入到农村建设中,成为参政一份子。现实中女性参政存在一定的困境,比如,农村女性参政的主体意识不强,农村中青年女性逐渐减少,农村女性参政边缘化等问题导致农村女性参政实施效力较弱。可以从提高女性主体意识,加强管理和开发女性的积极性,完善政策,提供经济帮助等方面来推进农村女性政治参与度与有效度。
关 键 詞: 农村女性;政治参与问题;对策
人人共建,人人共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习近平提出“五大发展理念”,把共享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提出了发展成果由谁享有,也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建和谐家园的理念,坚持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理念。马克思曾说:“社会进步,可以用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来精确衡量的”。再者习近平在全国妇联第十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国妇女的伟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1]因此在共享理念的影响下,我们要发动女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尤其对于农村女性更要发动其主动性与影响力。在现实中发现,基层农村女性的政治参与意识还有待提高,在参与的主动性、有效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待解决。
一、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问题
女性政治参与已经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而且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对山西省某县某镇的调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村女性参与的主体意识不强
女性的主体意识是指女性能够自觉地意识并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社会责任、人生正义,同时作为女性本身,她又可以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特点优势,利用自身的特点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实现自身价值与人生的需求。我们提出共享发展理念,更是要发动全体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成为社会进步的参与者与享受者,女性更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2]在现实中,更多女性是以家庭为中心,当其他社会角色或社会任务与家庭、孩子发生冲突时,更多女性会优先选择家庭,而放弃事业,这样的意识就削弱了女性对于参与政治,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与热情,也巧妙地转移了农村女性对政治及社会建设的关注。因此说女性主体意识不强,一些女性只是被动地接受了国家赋予的权利,但参与意识却淡薄。再者在实际中,由于各方面原因的影响,女性在遇到事情,表达自己意见时会犹豫不决,摇摆不定,因此她们会把别人的意见作为参考,最后大家商量达成一致的意见行事,即使最终的意见与自己的截然相反,也会顺然接受,服从集体的意见,这样长期以来,会导致女性政治参与冷漠,积极性不高,主体意识自然会下降。
(二)农村青年女性数量逐渐较少
在调查中发现,留在农村中的女性一般都是中、老年妇女,老年女性不会被动地接受政治思想,更别说主动参与政治建设了。有很大一部分女性在外打工,还有一部分是在外求学,留在农村的女性要么是忙着打零工,要么忙着照顾孩子,她们很少有精力把时间用于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参与治理中来。现在社会中由于各方面的压力,已经不是“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状况了,更多的农村妇女选择外出打工,很少留在农村种植庄稼,她们一年仅仅是过年前后在家呆几天,之后又匆匆忙忙奔上打工之路,因此对于农村的相关政策宣传及农村事务很少关心,她们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关心了解,因此农村很难发动女性参与到农村治理中,为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三)农村号召力度不够
男女平等的观念虽已深入人心,但在农村观念虽得到认同,但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农村管理还是更看重男士,缺乏对从政女性的扶持力度,就像某些村在选村中小队代表也是从男性中选取,很少主动从女性成员中选取。况且女性更没有主动参与到代表竞选中,农村更多女性更愿意把机会让给男性,虽然她们已经没有“男主外”的思想,但由于农村各方面对于农村女性的支持力度不大,因而影响了女性参政的积极性,在农村竞选及政策公示中,并不会考虑到女性的优势,对其进行特殊指导及宣传。
(四)农村女性参政权利边缘化
农村女性参政权利边缘化是指农村女性在政治领域中的权利缺乏有效的、有力的保护,不占据重要地位,没有真正的权利。[3]具体来说是,村民及村委会对女性参与选举没有任何异议,也会考虑女性的名额,但多数仅会留一个名额,而且女性负责的领域更多的是计生、保健等工作领域,大多处于一些非主干领域,因此政治领域中出现了边缘化状态。还有就是在农村女性更多的是负责一些非主干的工作,因此在村务民主决策中起到的是辅助作用,无法发挥自身优势去表达自我及女性意愿,很多情况下便被排到政治生活领域外。最后,农村的女性党员也偏少,在党员开会,发表意见时也难以权衡女性的优势,女性党员的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很少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二、制约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因素分析
影响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因素可分为女性自身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农村人才管理机制方面等。
(一)农村女性自身因素
女性常常扮演着母亲和妻子的角色,尤其在农村这种角色更为突出,若她们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参与政治及农村建设中,她们可能会顾此失彼,很难做到两头很好地兼顾。再者有部分女性的观念中,还是以家庭为中心,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因此在参政方面便劣于男性。同时现在由于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加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留出更多的人员,社会的进步与文明,为女性的发展进步提供了空间,提供了机遇,经济社会的渗透影响,更多女性开始走上独立的经济地位,她们更愿意出去打工赚钱,而不愿意留在农村种地,总之更多女性由于自身的家庭观念的影响,她们更愿意在家中相夫教子,而不愿意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她们缺乏自主的能动性,和对事业的积极性。
(二)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
在农村,传统文化环境的影响还偏重,基层农村女性积极参与建设在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生产工作事物中很难有效地推动,有效实施。在农村以家庭为主要人生追求的女性偏多,再者部分群众及部分领导对于女性担任政治职务,承担主要责任存在一定的偏见,认为女性在思想状况以及认知判断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失误与偏失。第三方面,在农村,对于女性舆论阵地的建构及组织机构严重不足,相对于男性来说,女性在对中央精神、相关政策的认知与理解方面远远不如男性理解和关注得透彻。更多女性对于政治的相关内容,国家的相关政策缺乏认知及探讨的热情。
(三)农村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
在农村人才管理、培养、任用及选拔上仍是以男性为中心,未能很好地发掘女性人才的特点优势,为农村妇女的主动参与提供一条有利的途径。对于妇女参与也未纳入一定的保障机制中,也没有固定的组织结构,更别说是妇女人才培养机构,农村妇女在参与建设中可以说是举步维艰,因为没有政策支持,也没有人员支持,更没有相关机构扶持。[4]在农村管理机制中还有一点是对于女性舆论阵地的构建宣传严重不到位,使得女性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得不到积极回应和充分发挥。
(四)相应政策的不健全
女性参政需要健全配套的社会基础与政策支持,但是现实中有些法规法律仍存在漏洞。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章第六条中“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但却没有明确规定其中妇女的比例,及任职级别和具体职务。再者,我国各项法律明确规定了妇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但却没有详细规定农村女性应有候选人的权利及名额。[5]总之,可以看出,在保障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相关政策存在一定的遗漏,选举制度不完善,政策不够细化等。这些导致女性参政的积极性不高,参政的意愿被抑制。
三、推进女性政治参与的对策
人人共享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果,同时人人也要融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农村是其缩影,推进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热情与力度可以有效提高民主政治建设。
(一)树立主体群体意识
树立主体和群体意识包括,女性要认识到自己是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一部分,要有主人翁精神,摆脱传统性别文化的束缚,意识到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认真体会共享理念,不仅是女性享受国家赋予的优秀成果,也要共同建设社会,为和谐社会,为文明乡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农村女性要逐渐意识到自己不仅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更是国家建设中的一份子,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特点优势,主动学习理解国家相关政策,以便可以更好地为农村建设添砖加瓦,履行自己主人翁的职责,担起社会责任。
(二)加大管理和发动力度
在农村对于如何发动女性积极参与政治,一方面要出台相关管理机制,对于工作人员中男女比例要有合理的安排,要把发动女性参政,发挥女性力量的任务提到工作日常上。另一方面,要组织人员进行中央政策精神的宣传,可以让更多女性能够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对政策有了一定的理解,才可以提出更好的建议。第三,要在农村女性人员中寻找一名工作热情,人缘好,能言善辩的女性代表,对其进行培训后作为宣传员发动农村女性积极了解政策,融入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联动作用,创制每个村的“妇联社”,妇联在接受党的相关政策信息后,要以妇联特有的优势将这些信息传递到农村女性中,传播到农村女性活动的各个场所,帮助农村女性了解国家政策,为农村女性有效地参政提供良好的基础。[6]同时妇联也是女性良好的保障机构,妇联可以将农村女性的意见、呼声传达给村委会或政府机构,为女性参政提供诉求。再者进行适当的经济补贴,比如对于外出打工的女性,在选举时可以报销来回路费,这样可以调动女性参政的积极性,也可以使得农村选举更符合程序,更加合理,更加符合民心。家庭是女性参政的主要动力,因此必须要搞好社会环境,给予女性参政良好的环境,家庭社会支持了,女性才可以到更好的环境去工作。
(三)有效安排组织学习时间
有效安排时间,是指对于工作的宣传,精神的宣传,要有一个合理的时间安排。在调查中发现农村中有很大一部分中青年女性在外出打工,她们一年只有过年前后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停留在村里,所以要组织学习,必须选好时间。况且,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根本,在农忙时学习会引起反感,学习效率极不高。因此必须合理安排时间,选择农闲时,人员较多时组织学习,这样可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也使女性拥有更多时间去理解、去接受国家政策,相应地根据当地情况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也可以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加强女性参政的积极性。现在基本上外出打工的女性都有手机,有的有微信,我们可以利用微信平台和短信交流的方式,推送国家相关政策,再者可以将农村的情况,日常活动进行推送,也可以推送女性参政的积极作用及具体例子。在农村进行重要事项商议时可以利用平台,进行意见征求,进而发动女性的主体意识,加强建议的全面性,体现民主意识。
(四)丰富农村物质生活
物质是基础,只有基础稳定了,一切才可以坚固起来。现在大多农村虽不再是“男耕女织”的生活状态,因为学费、生活费等各方面的提高,她们不再满足庄稼带来的收入,更多女性开始外出打工,不愿留在农村,她们更多出去赚钱,填补家用,丰富物质生活。因此说应该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只有农村经济上去了,农民富裕了,女性才更愿意留在农村,也有更多时间去了解政策,去参与政治。因此政府或农村领导人为农村的发展提供资金、技术的支持,实现农村致富,为其女性参政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这样女性才有可能自愿地去了解政治,主动参与到政治中。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N].人民日报,2015-09-28(2).
[2] 韦冬梅.论当代女性人才发展的机遇与挑战[J].广西:传承,2015(12):120-121.
[3] 冯颖.我国女性政治参与引导研究[D].黑龙江:黑龙江科技大学,2013:16.
[4] 梁丽萍,王彦平.女性人才群体发展状况研究——基于第三期中國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山西调查的问卷分析[J].山西: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5):123-128.
[5] 郭纹廷.中国女性参政问题探析[J].浙江: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5):78-83.
[6] 祁玥.社会性别视角下农村女性政治参与问题研究[D].吉林:长春师范学院,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