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者推动者
2017-05-30刘保成
刘保成
前不久,本人参加了“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轮训班”培训,很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加深了对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践者、推动者,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代会精神,就是要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把握发展大势、找准方向目标、顺应群众期盼、担当历史责任,在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进程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发挥好自己的优势、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关键要进一步深化省情认识。立足省情、认识省情才能更好地研究省情、把握省情。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吹响了决胜全面小康的号角,开启了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新征程。省委书记王国生所作的报告有高度、接地气,有情怀、很实在,体现中央精神,符合青海实际,是指导今后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充满时代特征的“青海声音”。贯彻落实好党代会精神,首要的是必须读懂学深悟透党代会报告,真正把握核心要义,努力做到融会贯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深刻认识和领会“四个转变”的深刻内涵。“四个转变”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青海的具体践行与落地,集中体现了未来青海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和发展着力点,充分反映了省委对青海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立省之本、省情之要、强省之策、富民之计,是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方法路径,准确把握了青海发展的规律和阶段性特征,融合了现实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改革导向和创新导向,充分反映了省委立足青海实际,着眼青海发展,拓展青海视野的宏大气魄,为青海未来发展铸就了大格局,绘成了新蓝图。我们要善于找准政法综治工作的结合点,为推动“四个转变”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刻认识和领会青海未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未来五年,我省肩负着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光荣使命,必须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我们所处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方位。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明显特征,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我省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一方面,生态文明时代的到来,拓展了青海发展的新空间;第一个百年目标的临近,引领青海发展实现新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营造了青海发展的新环境。另一方面,发展不足仍然是主要矛盾,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以及生态保护、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等任务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理性的认识,始终保持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勇气。三是深刻认识和领会“一个同步,四个更加”既是目标又是要求。建设更加富裕的新青海,就要使全省综合实力强起来,让各族人民过上有保障、有质量、有尊严的好日子;建设更加文明的新青海,就要使向上向善、团结友愛、诚信互助成为全社会自觉;建设更加和谐的新青海,就要使社会和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人与自然和谐;建设更加美丽的新青海,就要使山美、水美、人更美,成为美丽中国的亮丽名片。我们要朝着目标奋力前行,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用不断的实践把蓝图变为现实。
二、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关键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明确方位、找准定位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社会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四个转变”赋予社会治理工作的新使命、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工作的新期盼以及科技迅猛发展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的新机遇,自觉将社会治理工作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省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目标,从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入手,用新理念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让群众过上更加安全、更加幸福、更加公平的生活。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打造“班玛经验”升级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好“平安与振兴工程”,坚持“管脑子”与“管肚子”同频共振,解决好影响藏区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二是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坚持科技引领,全力实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开展“雪亮社区”“雪亮网格”建设,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治安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平安细胞”创建和基层典型培育,着力把平安筑牢在群众身边。三是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培育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打造“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依靠“人力+科技”“传统+现代”手段,全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大力开展社会治理“微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关键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心中有数、肩上有责才能更好地推动落实、促进落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勾画了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这一目标,离不开热爱青海、建设青海、奉献青海。作为政法综治干部,在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动“四个转变”的征途上,我们不仅要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职工作,还要精通本职工作,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着力填补知识上的空白、扫除经验上的盲区、改善能力上的弱项,做到甘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一是甘于担当。做到有胸怀、有信仰、有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纪律上始终遵循严格,激发动力、聚集合力、迸发活力。二是敢于担当。做到有气概、有韧劲、有恒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在攻坚克难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把实事办实,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三是善于担当。做到有素质、有方法、有创新,既要研究政策、吃透精神,还要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更要学会“领导抓、抓领导,重点抓、抓重点,具体抓、抓具体”的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想问题、抓工作、解难题。做到连天线、接地气,说好“青海话”、当好“青海人”、办好“青海事”。
(作者系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