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应对公共危机中公民责任教育对策
2017-05-30王永明郭廓
王永明 郭廓
[摘要]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并存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各领域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是难以预测的。有效应对公共危机需要每一位国家公民基于公民责任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加强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不仅是政府、学校、媒体的责任,也是公民自身的义务所在,应努力构建一个四位一体的公民责任教育体系,确保公共危机的有效应对。为此,政府应通过树立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新理念,明确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内容,完善公共危機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制度体系,发挥政府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主导功能;学校应通过将公民责任教育与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创新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内容及方法,建立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专业队伍,加强与社会、家庭之间的教育联系来发挥其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系统优势;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应自觉肩负起净化媒体环境的责任,不断提升自身的公信力和传递正能量的影响力,承担起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责任;公民自身也要注重自我教育,通过加强对社会的关注,主动接受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成为一名具有一定履责能力的现代公民。
[关键词]公共危机;公民;责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7)10-0038-04
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并存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各领域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是难以预测的。有效应对公共危机需要每一位国家公民基于公民责任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加强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不仅是政府、学校、媒体的责任,也是公民自身的义务所在,应努力构建一个四位一体的公民责任教育体系,确保公共危机的有效应对。
一、发挥政府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主导功能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1]该决定从对公共危机的舆论引领方面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部门应深刻总结以往应对公共危机以及公民责任教育中的经验和教训,积极发挥出政府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主导性作用。
(一)树立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新理念
伴随着我国“全能型”政府向着“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政府在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理念也需要及时更新。首先,应全面提高对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及其教育的重视程度。政府管理者与决策者应充分认识公民责任教育对于提升公共危机应对能力和水平的决定性作用,将公民责任教育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点议程之中。并将其与我国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联系起来,将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思路上来。重视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对全面提升公民素质,推动我国社会文明要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核心作用,从而加强对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重视,统领多元教育力量,以政府对公民责任的高度重视来引起社会领域的关注。其次,政府部门应树立起以人为本的责任教育理念。注重从“全能型”政府向着“服务型”政府转变,重视在公共危机中对公民开展的教育服务、心理疏导服务和保障性服务等等。不断加强全体公务人员对公民责任教育的重视程度,在基层工作中循序渐进地开展责任教育。
(二)明确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内容
为避免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在实践过程中的随意性与模糊性,政府有必要明确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的基本内容,对各界开展公民责任教育进行内容上的引导。首先是公共危机应对中的责任意识教育。通过责任意识的教育,使全体公民能够认识到在公共危机应对中自身的责任角色与责任身份,了解公共危机对于社会与个人的严重影响。使公民意识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责任。其次是公共危机应对的责任知识教育。提高公民的公共危机责任知识教育储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逐步渗透、逐步累积。由于不同的危机类型需要不同的公民责任知识,因而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应具体细化到知识的多种类型。包括公共危机的概念、公民与公共危机之间的逻辑关系、救援与自我救助常识与技能教育、公共危机心理健康教育、安全预警知识教育、团队协调配合教育、信息沟通方法教育,等等。最后是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媒介素养教育。在全面到来的新媒体时代,新媒体网络的隐蔽性、开放性以及信息传播的快速性使公共危机事件一经出现,便极易迅速形成较大的社会舆论影响力。通过有效的媒介素养教育,可以使公民在公共危机舆论热潮中,始终保持冷静和理性辨析的态度。不造谣传谣、不偏听偏信、不盲目转发未经查实的危机相关信息。始終保持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理性关注。
(三)完善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一项根本任务,任何工作的有效开展都离不开规范的制度约束。公共危机应对过程中,政府需要建立一套相关的制度体系,明确公共危机应对过程中各个主体的权责,促进公共危机应对过程中公民责任的主动担当。
1.依法明确界定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的范围。当前,我国正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一个全面而系统的任务。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必然要体现出法治化色彩。我国目前对于公共危机及公民责任教育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推进相关立法,严格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结合我国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与特殊国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明确公民在公共危机应对中的责任,界定公民作为社会成员在公共危机中的具体责任范围。包括不造谣传谣、不夸大事实、不蓄意破坏危机治理成果、配合公共危机应对工作、理性参与社会救援等等。同时应明确在公共危机应对中不履行公民责任行为的后果。
2.完善信息沟通与监督制度。首先,应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横向的信息沟通制度体系,公安部门、信息部门、医疗部门、交通部门等应加强信息沟通,形成高效、便捷的信息沟通体系,依法明确各部门在公民责任教育中的职能,通过科学、严谨的制度设计,保障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用一种积极的态度和争取群众理解、包容、支持与配合的心态,面向社会,广泛接受监督,从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中获得启示。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还原事实,解决危机所引发的群众纠纷问题。其次,政府应全面加强对媒体的依法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制度,结合近几年来的公共危机发展情况,通过对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媒体行为进行细节立法,完善监督机制,依法明确媒体在公民责任教育中的职责,为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创造良好的媒体制度环境。
二、重视学校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系统优势
学校在公民责任教育中的系统性优势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能替代的,是公共危机应对中加强公民责任教育的重要途径。
(一)树立新型的人才观,将公民责任教育与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学校的教育者与管理者应充分了解学校的责任不仅仅是要教會学生科学文化知识,不是培育参加考试的学习“机器”,而是要培育能够真正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全面性人才。为此,学校要树立新型的人才观,无论是小学、中学抑或是大学,全体教育者都应该深刻了解到在当前多元公共危机并发的历史阶段中,学校是开展公民责任教育的重要场所,在培育公民责任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职责。学校开展公民责任教育的实践本身就是对学校公民责任的一种践行。
(二)创新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内容及方法。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公民教育课程的开发。美国的公民教育贯穿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公民责任教育蕴含在公民教育之中,我国的学校公民教育要积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与当前我国的教育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实现创新。首先,应在公民教育课程内容中加大公民责任教育比例。各个学校应开设公民教育基本课程,将公民责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程。进一步创新教育的内容,公民责任教育的内容应包含公共危机应对的基本意识和知识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的公民素养、媒介素养、道德责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理想信仰教育,有效丰富公民责任教育的内容体系。其次,促进公民责任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设计教学方案,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开展公共危机应对的模拟演练。此外,应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公民责任教育互动。在校园官方网站和自媒体平台中加大对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信息推动。并依托新媒体平台实现与学生之间的及时沟通与互动。
(三)建立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专业队伍,激发教师开展公民责任教育的主体责任意识。首先,学校应不断开展对教师的公共危机应对以及公民责任教育能力的培训,做到“育人先育己”,使教师自觉肩负起培育学生公民责任的神圣使命。并且要注重提高教师对于公共危机的各类信息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辨析能力,定期邀请公安、消防、检验防疫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校对教师进行公共危机应对过程中实战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在公共危机爆发过程中的应对能力,使其具备对学生进行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能力。其次,要使教师明确学生公民责任教育的目标,要求教师将公民责任教育与日常学科教学联系起来,在完成学科教学任务的过程中将公共危机责任教育渗透其中。最后,教师自身要坚持以身作则,在公共危机爆发时要理性谨慎、科学判断,不散布虚假言论,不在自媒体平台中盲目转发不实信息,始终要做到在公共危机中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教会学生判断信息的方法。从而与学生一道,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四)加强与社会、家庭之间的教育联系。首先,學校特别是高等院校,应该注重发挥自身在公民责任教育方面的社会职能。应经常性地组织教师与大学生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企业、单位和社区,积极宣传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将先进的理念、知识技术与思想教育成果带到社会之中。依托高等院校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成员对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重视。同时,学校也要广泛邀请从事公共危机应对工作的专业人员或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学者、灾难亲历者等,到校进行演讲,与学生进行近距离的交流。通过交流与对话,增强学生对公共危机中公民责任教育的深刻认识。其次,学校与家庭之间也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不仅要对学生进行公民责任教育,同时还要定期开展家校合作论坛,邀请家长到校参与相关知识的培训,教会家长家庭教育的方法,引导家长关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同时与家长时刻保持沟通,通过对家长的教育信息的反馈,整理出意见和建议,及时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教学方案的调整,从而形成教育的合力,提高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实效性。
三、发扬大众传媒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积极作用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大众传媒在文化传播方面的作用与功能越来越不容小觑。大众传媒既可以传播正能量,促进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帮助社会大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也可以通过对负面消息的扩散,混淆视听,影响公众的判断力。因此,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必须发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实现。
(一)传统媒体应自觉肩负起净化媒体环境的责任,自觉抵制“泛娱乐化”倾向。大众传媒是公民认识世界的“眼睛”。公民对于公共危机的认识、了解和判断,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大众传媒。各地广电部门应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力度,叫停那些庸俗无底线的电视、广播节目,净化广播电视环境。同时,大众传媒要自觉加大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信息比例。应该兼顾教育与娱乐的和谐,使优秀的王牌节目、主打节目中能够渗透进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避免节目本身的过分娱乐化,依托节目本身的影响力,加强隐形公民责任教育。
(二)新媒体平台应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升自身的公信力和传递正能量的影响力,承担起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责任。首先要注重发挥新媒体的教育优势,重视对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宣传。各大传媒公司应积极组织人才团队,拍摄制作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的纪录片、公益情景剧、网播剧等,通过新媒体平台如优酷视频、爱奇艺影音等扩大相关文化产品的宣传。使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能够占领新媒体文化阵地,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其次,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相关要求,重视行业自律,秉持职业操守。如新浪、网易、腾讯、搜狐等门户网站在公共危机爆发的过程中,应尊重事实,避免为了制造噱头和点击率而“煽风点火”,不盲目转发非权威媒体发布的公共危机信息,对微博、微信中的“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种群、贴吧加强管理与监督,拒绝舆论暴力,重视规避那些有害于公共危机应对和公民责任教育的谣言和蛊惑性言论,使公民接受正确信息的疏导,努力成为为公民了解和参与公共危机应对的有效载体。与此同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自媒体如 “共青团中央”“央视新闻”“平安北京”以及微博名人、明星等,也应重视开展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在与公民的互动中,注重加强公共责任教育。各大官方网站也应制作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相关的专题、专栏,对专题教育进行详细分类,例如针对大学生、农民工、农民、外出打工者、老年群体、少年儿童,等等,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公民责任专题教育。此外,新媒体要为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教育提供便利,例如新浪微博的“微公益”等平台,为民间组织、公益团体以及志愿者等提供了参与公共危机应对和公民责任教育的平台,此类的教育通道还应继续发展创新,并得到积极的鼓励和支持。
四、鼓励公民加强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责任的自我教育
英国政治哲学家哈耶克曾提出,社会成员的价值要取决于能否“转换成对其他有能力做出回报的人有用的具体的服务”[2]。在公共危机应对中,公民的价值体现在对公共责任的践行上。为此,在社会、学校以及媒体所开展的外部教育的基础上,还必须要激发公民自身的学习意识,鼓励公民进行自我教育。
(一)公民应不断提高公民意识,加强对社会的关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已经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开始更加关注如何通过高层次的消费来获得更大的物质满足感,旅游、运动渐成时尚,危机感荡然无存。对于一些公共危机事件往往只将其当作偶发事件,总觉得离自己很远,并未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新时代的公民必须要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一分子与整体社会命运的深刻关联,加强对公共危机的关注,有意识地参与到公共危机的应对中来,不断提高自身的公民意识,增强对公共危机的敏感性,为接受公民责任教育做好思想准备。
(二)公民应主动接受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积极配合社会、学校和政府的相关教育工作,并重视对于所学内容的内在转化,最终践行在具体的社会行动中。公民要主動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公共危机应对的相关知识与法律法規,不断提高自身参与公共危机应对的能力,增强对新媒体公共危机舆情信息的判断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传谣,积极在新媒体活动中传递社会“正能量”。在家庭生活中,公民应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以家庭这一基本的社会单元为起点,提高自己与整个家庭的公民责任意识和能力,自觉做一名掌握公共危机应对知识,热爱环保事业,并具有一定的履责能力的现代公民。
总之,开展公共危机应对中的公民责任教育任重而道远。“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重要窗口期,各种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激烈的碰撞和相互的交融,公共危机的爆发难以预测。正如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所强调的:“要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抓紧工作,确保我国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我们必须构建政府、学校、传媒、公民自身四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提高公民应对公共危机的责任意识,以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确保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01).
[2][英] 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M].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95-96.
[3]习近平.准确把握和抓好我国发展战略重点 扎实把“十三五”发展蓝图变为现实[EB/OL].中国政府网.(2016-01-30)[2017-06-12].http://news.hexun.com/2016-01-30/182105506.html.
〔责任编辑:张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