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研究综论
2017-05-30岳爱武张曼玉
岳爱武 张曼玉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互联网治理发表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主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思想。国内学者基于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从互联网治理的战略意义、互联网治理面临的挑战、互联网治理的具体策略等视角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内涵丰富、体系明确、角度多维的理论成果。随着互联网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治理理论的日渐丰富,对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的研究亦将呈现体系化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具体化与国际化相演进的研究趋向。
关键词: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网络安全:网络强国
中图分类号:G20;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7)04-0095-09
中国互联网络中心2017年1月初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中国互联网络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ac.gov.cn/2016-01/22/c_1117860830.htm,2017-04-22。作为信息时代的重要标志,网络以其越时空、跨国界、快传播、多互动等特性,“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越来越成为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页。,“强烈影响着这个国家的政治,推动和改变着经济和社会生活,并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发展。”杨正泉:《新闻背后的故事:我的亲历实录》,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8年,第310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互联网治理发表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主张、新举措,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思想。据中国知网查询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11月,以“主题”为搜索范围,以“习近平互联网治理”进行“模糊”检索模式,共检索到140篇学术论文、17篇硕士学位论文、1篇报纸文章,而以“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进行“模糊”检索模式,共查到21篇学术论文、7篇硕士学位论文。以上两种检索方式,在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库中都没有查询到相关结果。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理念的阐释、互联网治理的战略意义和时代价值、面临的挑战风险和机遇认知以及具体策略选择和路径架构等诸多层面,形成了内涵丰富、体系明确、角度多维的理论研究成果。
一、关于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理念的多维度阐释
“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81页。 因为“互联网突破了以往的归口管理部门间的界限,且治理难度巨大,在基础性治理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国家的有效性手段总是跟不上国家的社会改造需要”,冯仕政:《中国国家运动的形式与变异:基于政体的整体性解释》,《开放时代》,2011年第10期,第67-85页。势必要求管理体制从政府主导的权威的自上而下的单向管理走向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作的上下互动、彼此合作的共治路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了互联网时代全球发展的新态势和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基本国情,在多个重要场合对互联网治理理念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和新阐释,他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刘捷:《促进政府从管理型到智力型转变》,《人民日报》,2014年12月16日。 李希光认为,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理念既有战略层面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网络强国目标,又有战术层面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建立以及在国内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化开展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等具体方向;李希光:《习近平的互联网治理思维》,《人民论坛》,2016年第2期,第21-23页。 王世伟则认为,习近平的互联网治理理念涵盖如下十个层面的内容,即“综合统筹的总体安全观”“网络强国的目标愿景观”“一体两翼的双轮驱动观”“携手应对的合作共赢观”“交流互鉴的共享平台观”“可管可控的网络清朗观”“建章立制的依法治理观”“安全保障的有序发展观”“尊重互信的网络主权观”“民主平等的全球治理观”;王世伟:《习近平的“网络观”述评》,《国家治理》,2016年第3期,第3-12页。 周显信进一步指出,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维主要包括“网络强国观”“技术创新观”“网络治理观”和“网络安全观”,归根到底是维护国家的网络安全。 周显信、程金凤:《网络安全:习近平同志互联网思维的战略意蕴》,《毛泽东思想研究》,2016第2期,第80-83页。
二、关于习近平互聯网治理战略意义和时代价值的多角度探究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重构了社会组织结构和人们对社会结构的认知,诚如习近平所言:“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我国正处在这个大潮之中,受到的影响越来越深。”习近平:《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人民日报》,2014年2月28日。 因此,众多学者从不同层面对习近平互联网治理的战略意义和时代价值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习近平:《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人民日报》,2014年2月28日。 “网络强国”战略目标,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发各方网络安全治理持续奋斗的内在动力。杜骏飞按照从狭义到广义的视角把“网络强国”分为四个层次:一是一国互联网产业发展实力强弱;二是互联网作为生产力与重要基础设施影响到的IT、互联网、传统行业等各领域;三是一个国家在网络空间的实力强弱;四是一国在网络时代的国际地位。杜骏飞:《互联网思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43-144页。 于世梁进一步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体现了习近平对互联网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以及对我国互联网形势的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于世梁:《论习近平建设网络强国的思想》,《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第37-43页。 ,并提出了网络强国的四条具体性建设意见:(1)过硬的网络信息技术;(2)繁荣健康的网络文化;(3)完善的基础设施;(4)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张锐昕则进一步强调:“推动我国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既是信息时代提高国家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赋予政府的神圣使命。” 张锐昕、谢微:《培育全民信息素养,聚力共建网络强国》,《电子政务》,2016年第6期,第18-21页。
(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强调:“我们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发挥其在这个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 赵迅从三个方面阐释了互联网对国家治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是互联网构建了国家治理的开放平等空间,二是互联网推动着经济发展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三是互联网改善了政府监督与回应的技术平台。何哲则从网络监督的视角出发,认为“网络时代提供了公民更全面参与政府权力监督和帮助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渠道……网络提供了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双向有效联系。”何哲:《以网络监督与网络政府建设为重点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电子政务》,2016年第6期,第2-5页。 董立仁强调:“互联网+行动计划及互联网思维驱动已经延伸、拓展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个层面。” 董立仁:《以“互联网+”思维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与法》,2015年第6期,第8-13页。王水兴、周利生等人建议将信息化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统一推进,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三)保障信息安全的战略抉择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联化、泛在化为特征的网络社会为信息安全带来了新技术、新环境和新形态,原来传统的信息安全主要体现在现实物理社会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信息安全已更多地体现在网络安全领域,反映在跨越时空的网络系统和网络空间,反映在全球化的互联互通之中。基于此种认知,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上提出了内容涵盖政治、信息等十一个层面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信息安全提升至国家的高度,并深刻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①
的论题,同时认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②陈蔚、武香君等人把信息安全看作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部分,并指出:“在互联网时代,国家安全面临更多挑战。”③周显信、程金凤等人认为,网络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思维的战略意蕴,保障国家网络安全是互联网治理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利用互联网优势为国为民创造最大的效益。”④陈万球等人进一步指出:“网络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命脉。”⑤
卢佳也强调:“如今,网络安全已经上升到和国家信息化同等重要的位置,我国信息化进程也已经从着重推进发展阶段进入到了更加注重网络治理和安全保障的阶段。”⑥
三、关于习近平互联网治理面临挑战认知的多层次解读
作为第三次科技革命的产物,互联网在改变着世界进程、推动社会前进、影响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⑦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挑战进行了多层次解读。
(一)意识形态安全受到冲击
互联网连结了世界各国、各地区,所有人都可以通过网络相互交流,这就意味着不同的思想潮流会在互联网上汇聚、传播,而网络本身不具备甄别信息的功能,因此会有大量的不良甚至是有害的信息通过网络传入我国。习近平深刻认识到了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面临的巨大挑战,他强调:“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客、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⑧李殿仁提出:“必须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放在与维护信息技术安全一样的重要位置”⑨ ,他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意识形态的渗透已经成为了西方‘网战的主要形态之一。”⑩黄燕也认为,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各方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战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西方国家“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宣扬自己本国的思想,宣扬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思想,在网络上蛊惑我国民众,给我国民众灌输西方政治制度的‘心灵鸡汤。”B11西方国家向我们灌输资本主义价值观,就是要从思想层面瓦解我们的共产主义信仰,致使社会混乱、国家动荡,进而瓦解国家政权,颠覆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杨永志也认识到李希光则从网络谣言角度出发,阐释了某些境外势力企图通过网络舆论来控制,甚至破坏我国的意识形态领域稳定,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执行。
(二)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习近平根据网络发展新动向认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②和其他科技一样,网络信息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政府和民众提供便捷沟通、获取信息和创造财富的巨大机遇和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上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网络信息开始成为遭到入侵和攻击的“新边疆”,甚至在特殊情况下成为脆弱的“阿喀琉斯之踵”。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严肃指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较大风險隐患,网络安全防控能力薄弱……这对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难题,我们当然也不例外。”③朱锐勋认为,“在信息时代,国家资源竞争的焦点将由传统的土地、资本、人才转向信息、数据和网络”,④西方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网络技术,不断将某些有害信息通过诸多手段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我国的网络空间,干扰、威胁着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田松也指出:“网络信息的平台已经成为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斗争的战场……民族分裂组织建立的组织已经达到了大约200个,对我国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⑤陈群、李德栓等人指出:“中国将面临日益复杂和严峻的网络信息威胁,国外反动势力利用网络进行计算机犯罪、从事违法活动和进行黑客网络攻击的事件时有发生,并利用网络进行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的渗透,对国家主权进行侵犯和对社会安定进行扰乱。”⑥这就说明,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这一关乎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面临着西方势力带来的严峻考验。
(三)网络环境遭受污染
网络对大多数人来说,不仅是工作、休闲、娱乐的场所,更是一个对国家方针政策、社会事件发表自己观点、看法的渠道。它一方面使人们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表达,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一些消极、黄色、暴力、虚假的信息被大肆宣扬,低俗的语言和行为受到一部分网友的推崇,网络谣言四起,这都使得网络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互联网治理提出了新的难题。面对诸如“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⑦等诸多行为,习近平认为必须严格管控,毕竟,“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⑧李希光从网络谣言肆虐的角度出发,认识到了当前“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⑨各种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和判断,干扰了人们正常的思维方式。王媛则进一步指出:“在网络社会中,现实社会的法律法规、道德约束等都难以起到作用……因此,那些漠视网络道德意识的人便会散布谣言、提供虚假网络信息,进行网络诈骗。”王媛:《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范问题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5年。 因此,“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习近平:《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人民日报》,2013年8月21日。
(四)网络霸权阻碍互联网国际治理
网络霸权是相对于网络主权而言的,是指某些发达国家利用在互联网技术方面的优势,打压、干涉、阻碍其他国家对网络信息以及网络技术的掌握与自由运用,从而为自身谋取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利益。网络霸权的横行,实质上是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网络主权的侵犯,严重制约了新的国际互联网治理格局构建和规则的制定。2015年12月16日,习近平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并在致开幕词时深刻指出:“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现有的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习近平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7日。 王水兴等人也指出,美国和日本等少数发达国家掌握了绝对优势的计算机核心技术,并主导了互联网的接入服务,因此大多数国家的网络主权是受到美日等国控制的。在这样的情形下,“西方鼓噪的网络自由、网络无国界本质上都是为维护其霸权主义的”。王水兴、周利生:《十八大以来党对互联网治理的新认识》,《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第6-11页。 支振锋进一步指出,部分国家的网络霸权行为,导致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少数网络强权以邻为壑,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而现有的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支振锋:《为互联网的国际治理贡献中国方案》,《红旗文稿》,2016年第2期,第30-32页。
四、关于习近平互联网治理具体策略的多方位探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治理,提出了许多科学有效的互联网治理的新举措。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
(一)秉承“依法治网”的治理方针
当前我国互联网治理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完整、系统的互联网治理法律,以致网络几乎成为了“法外之地”。习近平在“8.19”讲话中强调:“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網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习近平:《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人民日报》,2013年8月21日。 次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他再次强调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26日。 坚持依法治网,其基本前提是有法可依,要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网络发展状况的法律法规。韩德强在其主编的《网络空间法律规制》一书中认为:“法律是规制网络空间的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 韩德强:《网络空间法律规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第9页。他指出网络空间的法律规制必须遵循保障互联网安全、技术中立、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以及权利保障等四项基本原则,建设理性的网络空间文化。佟力强在《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研究》中则认为,要逐步把互联网空间里的法律问题与传统法律问题相结合看待,并将其纳入传统法律的约束范围,统筹治理,这应当成为我国互联网法治化的具体思路。同时,坚持依法治网,还应该严格执法。佟力强也进一步指出,加强网络执法力度,提倡全社会学习网络安全法规与加强立法并行而下,这对于坚持依法治网、建设网络强国大有裨益。
(二)抢占意识形态的网络阵地
互联网作为现代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不仅是人类在科技领域的大跨步,更成了如今思想交流、碰撞的主阵地。我们要清楚地意识到除了优秀的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络广泛传播外,一些违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影响我们党和国家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良思想也在渗透蔓延,习近平强调:“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习近平:《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人民日报》,2014年2月28日。 不难看出,要想维护我国互联网安全,必须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中中国共产党的话语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付安玲、张耀灿等人认为:“大数据时代,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改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人文环境,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付安玲、张耀灿:《大数据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及提升路径》,《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年第5期,第105-112页。通过网络新媒体宣传主流意识形态,加强上网群体的社会主义信念。唐珊则强调,要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度,“掌握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网络文化”,唐珊:《网络传播视角下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湖北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15年。 从而加强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提高主流意识形态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防止网络思想阵地的塌陷。
(三)推进协同治理的整体规划
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言指出:“完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必须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摈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习近平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7日。不难看出,网络安全治理既是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新课题,同时也是全球治理面临的新难题。我国网络空间出现的问题不可能仅仅依靠我们自己来治理,在与其他国家共同遏制信息技术滥用、极端思想传播等的同时,也要倡导世界各国互相尊重各国互联网发展趋向,抵制网络霸权主义,谴责危害别国互联网安全环境的行为。谢新洲教授从互联网的全球化特性、技术结构以及信息来源等方面论证后指出:“互联网的价值由全球网民共同创造,互联网带来的红利理应由全人类共享”。 谢新洲:《打造普惠共享的国际网络空间》,《人民日报》,2016年3月17日。王世伟则从全人类视角出发,认为网络安全“需要各国秉持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的思想,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共同应对日益增多的网络安全威胁。”①互联网的国际协同治理不仅可以有效维护各国的网络安全,同时也能够促进彼此之间的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此外,习近平也多次强调国内互联网治理各环节、各部门及各方面的协同合作,“推动强强联合,协同攻关”,②吹响攻占核心技术战略制高点的集结号,联合最强力量,聚力攻坚克难。
(四)创新网络空间的技术手段
习近平多次强调:“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是我们的最大‘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③为此,我们必须在核心技术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占领国际互联网技术领域的战略制高点,这样才能摆脱西方国家的网络控制,才能维护我国的网络安全。“核心技术要取得突破,就要有决心、恒心、重心”,④要理清思路、真抓实干,并指出三条具体策略,一是正确处理“开放和自主的关系”,二是“在科研上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⑤徐红指出应建立“互联互通的技术平台”,⑥避免行业经营者控制技术的发展并设置技术壁垒,阻碍技术的进步。李美希等人亦认为,建设网络强国离不开核心技术的发展,“谁掌握了互联网核心技术谁就掌握了互联网发展的主动权”。⑦
(五)壮大信息人才的精英队伍
当前我国注重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互联网治理亦是如此,因此需要一大批信息化人才来支撑我国未来互联网的发展,加强我国网络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提高科技含金量,及早占领网络科技制高点。习近平在谈到推动国家信息化发展时,把关键点归结于建设“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⑧人才的培养与技术的进步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我国应从网络安全人才结构、职业发展、信息安全诉求等多维视域,培养跨学科、复合型、精英型人才培养体系。苗圩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讲话中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关键力量。”⑨吴韬也认为,当前我国在信息技术方面与西方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推动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实现现代化,关键在人才”。⑩我们要在关键技术中取得重大突破,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就必须秉承“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的理念,发现一批、培养一批、引进一批如习近平所希望的“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将这些人凝聚起来,形成坚强有力、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助力国家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五、关于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研究述评及研究趋向
(一)研究述评
由上分析可见,关于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具有如下特征:(1)重内容研究。都对习近平的系列重要讲话进行了深入解读与剖析,并结合国内外互联网发展现状展开分析,并以习近平的互联网治理思想为研究对象,从治理理念的阐释,到治理面临挑战的认知,到具体策略的解读,研究内容较为全面而具体;(2)体系化探索。部分学者如周显信、王世伟、李希光、朱锐勋、吴韬等人,都在分析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逻辑较为缜密、体系较为完善、内涵比较丰富的习近平网络治理观;(3)多角度解读。部分学者在思考过程中,从互联网治理的几个重点方向着手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如陈万球重点分析了习近平网络治理思想的理论特色,支振锋从互联网全球治理的角度出发,倡导推行中国方案等等。这些学者的研究内涵丰富,思考深刻,角度多维,具有极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研究趋向
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治理已经日渐步入正轨,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互联网治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也愈加深化,在这种情形下,全面、系统、综合地来研究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呈现出如下一些研究趋向:(1)网络空间法治化纵深研究。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在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的国情下,网络也必须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2)网络安全常态化全面掌控。伴随着新技术、新载体的不断发展而顺然衍生的网络安全问题,裹挟着隐蔽关联性、集群风险性、泛在模糊性、跨越渗透性、交叉复杂性、总体综合性等新特点,势必成为研究的新趋向;(3)网络强国技术化多维推进。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网民数量众多、网络空间复杂,这是其他许多国家难以比拟的,导致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可谓是大而不强,互联网核心技术掌握不够、基础设施落后、软件设备仍受制于他国,因此网络强国建设是当前互联网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维护我国网络安全的前提条件;(4)网络主权自主化协同治理。网络主权具有国际公认性,在世界范围内都应该遵循尊重网络主权原则。习近平也多次强调要尊重网络主权、不搞网络霸权,在未来的互联网治理思想研究中,维护网络主权不受侵犯也将是一大热点问题。
由上综观,习近平互联网治理思想研究展现了体系化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具体化与国际化相演进的研究趨势,研究的深度日益拓展,研究的广度日渐延伸,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互联网治理体系。
〔责任编辑:李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