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药残危害与控制
2017-05-30关婷婷寇秋霜张佳秦娜
关婷婷 寇秋霜 张佳 秦娜
畜牧药残即动物性药物残留又称兽药残留。其具体是针对于动物进行药物使用之后,药物残留在动物体内,蓄积和贮存在细胞、组织和器官内的药物原形、代谢产物和药物杂质。其中,当兽药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掉落在自然环境下造成残留,或者是兽药残留在喂养牲畜的饲料中造成药物残留的情况。畜牧药残问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巨大,它直接作用于人体,对人体产生损害,會引发中毒、过敏反应、致癌、致畸等各种疫病。同时,它也会污染自然环境,破坏生态平衡,造成更严重的污染。还会危及畜牧行业的发展。
1对人体的危害
1.1变态反应(过敏反应与细菌耐药性)
如果人在不经意的情况下过多的食用了含有药物残留的牲畜肉类,就会使残留在动物体内的药物转而残留在人体内部,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变态反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过敏反应。如果药物在人体内积累到相当程度就可能会引发人体的中毒从而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另外,使用含有抗菌素的肉类会使人体免疫机能发生病变,产生抗药性。
1.2致畸作用、致突变作用和致癌作用
丙咪唑类抗蠕虫药残留对人體最大的潜在危害是致畸作用和致突变作用。雌激素、砷制剂、喹恶啉类、硝基呋喃类、硝基咪唑类药物都已证明有“三致”作用。喹诺酮类药物个别品种已在真核细胞内显示出致突变作用。磺胺二甲嘧啶等一些磺胺类药物连续给药可诱发啮齿动物甲状腺增生,并致肿瘤倾向。链霉素具有潜在的致畸作用,这些药物引发动物体细胞发生突变,从而对生育及后代造成危害,并造成遗传疾病
2对环境的危害
畜牧药残通过动物粪便排除到自然环境之中,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危及自然环境中水生生物以及昆虫的生存,破坏生态系统运行。另外,在自然环境中被畜牧药残危害的生物通过食物链循环从而又到达人的餐桌上,危害人体健康。
3控制措施
3.1行政管理措施
3.1.1加大执法力度
在《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的指导下开展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从事畜牧行业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针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加大对畜牧市场的监督力度,促进畜牧业的良好发展。对畜药生产以及饲料生产行业加大监督力度,发现生产违规饲料以及违规畜药的企业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1.2改革我国的兽医体制
通过立法建立国家兽医官制度,实行兽医师执业制度和处方药制度,任命国家兽医官。对兽医行业制定严格的要求,加强对其监督管理工作。
3.1.3加强日常监管
在日常进行牲畜检查过程中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一些负责安全检查的部门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保证市面上流通的产品都是经过严格检验达到国家标准的,都是对人体无害的。同时,也要完善惩处措施,一旦发现不法商贩为谋取私利生产不合格产品时销毁全部产品避免其进入市场流通,危害人类安全。同时,对其采用严肃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3.2企业管理措施
3.2.1养殖业的具体措施
养殖业人员在养殖的过程中要做好预防的工作,进行科学养殖,合理饲养。
当养殖人员发现自己饲养的畜禽出现疫病及传染病时,要尽早隔离。在个别牲畜出现感染情况下,要尽早隔离或者进行焚烧处理,避免疫情的传染与扩散。同时,一旦发现病情难以控制,将会产生大面积传染扩散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应,尽早解决问题。在养殖过程中尽量做好预防工作,在对牲畜进行用药时,要严格按照兽医的规定进行治疗喂药,避免因用药问题出现牲畜患病或死亡的情况。在选择兽药时,一定要选择经过国家安全检验可投入使用的正规药物进行治疗。同时,在选择饲料时也要选择正规饲料进行喂养,从而避免因药物或者饲料选择不当产生的严重后果。
3.2.2对加工企业的要求
在对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时,负责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应进行监督。对于那些既负责养殖又负责加工制作的企业应提供充足的技术支持,做好畜药检查工作。对于只负责加工销售的企业来说,要层层把关,严格监督其原材料的来源以及原材料的质量问题。
4结束语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动物性食品的需求大幅增加,受此影响,畜药残留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广大人们的重视。畜牧药残的问题不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也同时对畜牧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加大对畜牧业的监控力度,促进畜牧业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制定准则[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7: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计划.200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