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震:多渠道解决专用汽车行业涂装VOCS问题
2017-05-30纪鹏飞
纪鹏飞
作为国内最早进入专用汽车涂装及涂装线上产品三废问题的企业,琼花涂装及其下属的江苏三中奇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中奇铭)在专用汽车涂装、VOCs废气冶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早在1985年,琼花涂装与北京环科院联合开发了BCO系列催化净化装置,填补了中国国内有机废气催化净化技术项目的空白,并得到环保部的大力推广。2008年成立三中奇铭公司,将涂装业务和环保业务进行了划分。如今,三中奇铭与琼花涂装优势互补、遥相辉映,提出了专用汽车喷漆、烘干、打磨、焊接等多个极易产生VOCs废氣治理的系统解决方案。
他们如何看待此次环保督查?专用汽车行业涂装生产过程中极易出现哪些环保问题?VOCs废气如何解决?近日记者就上述问题独家专访了扬州琼花涂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三中奇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震。
此轮环保督察动真碰硬
《专用汽车》:您如何看待这一轮环保督察?环保审查以前也进行过很多欠,这次与以往有何不同?
吴震:首先是本轮环保督察的背景,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实现了环境保护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其次,从督察对象上看,以往督察,更多的是进企业查违规,而这次专项督察明确将督政作为重点和主导。最后,此次环保督察不再是雷声大,雨点小,而是动真碰硬。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风暴开始以后,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对30多个省区市的督察。所到之处问责人数过万。
《专用汽车》:不少专用车企业在此轮环保督察中停产,您认为专用车和零部件企业环保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有哪些解决途径?
吴震:我认为这些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企业粗放式的生产管理模式,风量、水池容量、底部结构深度、过滤系统装填量等达不到要求,购买的涂装设备并不具备环保功能等。
汽车涂装的工艺正在不断升级,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工艺、设备的升级同时对涂装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有很多客户,设备尽管用了十几年,运行仍然是非常流畅,客户为我们的产品质量点赞,扩大再生产时会再次选择我们,我们也为他们点赞,设备的正常运行与他们科学的、规范的涂装管理是分不开的。反之,如果设备不能及时进行维护如:漆渣不清,过滤材料、吸附材料不及时更换等,这些不仅会影响设备的运行效果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更会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
我们在选择环保设备的时候首先要以符合政策、法规为前提;其次要根据污染物的特征从工艺、投入费用、运行成本、能耗以及是否会产生二次污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既不要一味地追求低价,也不用盲目地跟风追捧进口产品,目前国产的环保设备完全可以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
国家环保法规对VOCS排放提出了五项制度要求
《专用汽车》:这两年有关环保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法规,与专用汽车行业相关的有哪些?对专用汽车行业生产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吴震:针对当前全国环保工作的严峻形势,近年来国家层面也切实加大了环保立法工作力度,突出表现在紧锣密鼓地修订出台“新环保法”、“新大气法”等法律法规。公布实施了25年的环保法,经过罕见的四审方式于2014年4月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次修订的大气法也于2015年8月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新增了一系列处罚新手段,如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和治安拘留等,2015年浙江省有1003人因污染环境犯罪获刑;二是税费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减排,根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情况,实行阶梯式差别化收费标准:1)环保“领跑者”减半。通过VOCs清洁生产评估验收、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排放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费率的一半。2)环保违法者加倍。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VOCs超出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基准费率的2倍。3)其他情况执行基准费率。三是征收范围有所扩大。c类“制造业”、F类“批发和零售业”中的石油产品储运和销售行业、H类“住宿和餐饮业”中的餐饮业、O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中的汽车修理与维护、服装洗染服务行业都被纳入环保监管范畴。
同时,国家环保法规对VOCs排放提出了五项制度要求。一是总量控制制度。对重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逐步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
排污许可制度。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总量和其它具体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范围:三是排污交易制度。可以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具体办法由政府制定;四是总量指标与环保审批。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放指标由环保部门核定取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总量指标必须在环评审批前取得。审批时,必须遵循减量替代原则;五是区域限批制度。规定对未完成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和行业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但民生工程除外。这些都对专用汽车行业在内的制造业环保提出了环保新要求。
专用汽车企业对“三废”治理报侥幸心理
《专用汽车》:从此次环保督察来看,大多数企业存在的问题集中在涂装领域。与过去相比,汽车涂装尤其是专用车涂装发生了哪些变化?
吴震:与过去相比,专用车企业在涂装领域更加注重节能、环保,并且将涂装与自动化的生产结合在一起。以前专用汽车生产基本属于粗放型生产,很多企业没有喷漆设备,一把喷枪走天下,过喷量超过50%,环保、节能根本谈不上。最近几年专用车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度越来越高,新建的专用汽车企业,从下料、切割到整个涂装线自动化程度都在不断提升,专用汽车企业开始有意识地尝试智能化和自动化,并且根据不同的专用车产品,打造了专业化的涂装工艺流程。
《专用汽车》:整车和专用车企业目前关注的涂装问题主要有哪些?他们对涂装和VOCs治理普遍存在的误区是什么?
吴震:乘用车涂装注重产品节能和环保,专用车企业更加关注经济性和实用性,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现在乘用车企业生产基本实行了自动化和智能化,车间投入人力相对较少,无论是生产、加工、涂装、配送等全部实现了流水线作业,社会责任感更高,因此在环保和节能上的投入比较大。专用汽车产品属于间歇式生产,过去企业在投入时主要以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为准绳,更多的是关注自己的投入,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并不太高,尤其是对于一些小規模的专用汽车企业而言,因前期生产投入成本高,环保设备投入压力大,普遍对环保督察抱有侥幸心理。故而有些企业往往事后处理比较多,因环保不达标,紧急进行“三废”治理,不仅中断了正常经营,而且相比前期的投入成本更高。
不过最近几年我们欣喜地发现了专用车行业的一些新的变化,规模专用车厂在新建的涂装线中都采用了环保设备,对老的涂装线也在逐步补充环保装置。
专用汽车涂装存在两方面不足
《专用汽车》:与乘用车和整车相比,专用车涂装有什么特点?现状如何?存在哪些不足?
吴震:专用汽车产品品种较多,每个品种产量较小,因此对涂装设备个性化要求的比较高。琼花根据这么多年的经验,在专用汽车领域形成了独特的设计和一体化方案,比如针对罐式车、自卸车有着不同的排布方式,罐式车需要打砂、抛丸和打磨,采用柔性的布置方式,而自卸车不需要打砂,会在具体的工艺走向上有所区分。同时我们根据不锈钢和碳钢的材质采用不同的喷漆形式。布置方式、工艺走向会根据每个企业的特点有所不同。
结合涂装行业最新的技术来看,与国外相比,我们在两个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原材料的处理工艺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比如我们的罐式车需要那么多腻子,但是现阶段却做不到一次打磨就光滑,工作量很大;二是对涂装的重视度不够。很多专用车产品表面处理偷空减料,工序简化。国外专用车基本都用电泳处理,国内缺乏这道工序,所以产品外观涂装差异较大。出于成本的考虑,目前大多数专用车企业涂装工艺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已经有一些企业开始重视涂装工艺,比如河南骏通的自卸车色彩开始追求多样化,并且防锈、打砂、抛丸等工艺水平进步很大。
《专用汽车》:去过很多专用汽车企业发现,由于涂装废气处理运行设备高昂,尤其是废水处理繁琐,使得很多涂装设备并没有真正发挥实效,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吴震:环保设备不仅需要一次性投入成本,还需要一定的运行、维护成本,这些对于企业而言都是不小的压力。尤其是对于部分专用汽车行业而言,产量小却成本高,故而即便投入了环保设备,环保设备也会因为疏于维护而不能真正地发挥实效。
我们认为不论是涂装还是环保设备,工艺、设备的选择非常重要,不合适的设备问题多、能耗高,成本高。琼花涂装一直秉承“节能、环保”的理念,从涂装系统的优化着手,降能耗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而为涂装后处理减负。
VOCS废气治理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
《专用汽车》:随着技术条件的提升,涂装运行过程中的三废问题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车内挥发性有害物质(VOCs)的治理已经由乘用车向商用车过渡,专用汽车行业涂装生产过程中极易出现哪些环保问题?VOCs废气如何解决?
吴震: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监管的重点是大气污染。根据涂装生产工艺特点,涂装废气主要来自于前处理、喷涂、干燥过程,所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前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或酸雾,喷漆时产生的漆雾和有机溶剂,干燥挥发时产生的有机溶剂。绝大部分属挥发性排放,其主要的污染物为二甲苯、苯、甲苯等。与专用汽车相关的VOCs减排,可以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末端控制来实现,使用不含或低VOCs含量材料,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通过一定后处理工艺进行吸收和处理成可排放气体。治理VOCs的主要技术有回收技术和销毁技术两种,各有特点。
就专用车涂装废气而言,废气容易滋生在喷漆、烘干、打磨、焊接等四个环节,我们针对性地研发、推出了相应的环保产品,喷漆过程中风量大、浓度低,在常温状态下高空排放,可以选用活性碳吸附+BCO脱附或者沸石转轮吸附+RTO脱附来解决;烘干环节小风量、高浓度、有温度,可以选用BCO催化净化设备或者RTO蓄热焚烧;打磨过程小风量、高浓度、有粉尘,可以选用布袋除尘或滤筒除尘:焊接环节位置相对分散,需要移动收集,有烟、有尘,所以我们推荐用移动式烟尘收集或固定式烟尘收集来解决。
《专用汽车》:在废气治理上,根据不同的环节实际上应用的处理设备是不同的?
吴震:对。每个废气处理设备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比如根据浓度、风量等。活性碳吸附+BCO脱附,主要用于涂装、印刷、机电、家电、制鞋、塑料以及各种化工车间里挥发或泄漏出的有害有机废气的净化及臭味的消除,最宜适用于较低浓度的,不宜采用直接燃烧或催化燃烧法和吸附回收法处理的有机废气。尤其对大风量度的处理场合,均可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沸石转轮吸附+RTO脱附,在欧美及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的涂装废气处理方面取得了较多的应用和良好的效果。该工艺是国外发达国家低浓度VOCs治理的主流技术,近年来在国内汽车厂广泛地应用。系统设备由两大主要部分组成,即疏水性沸石转轮和串连蓄热式焚化炉。它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沸石分子筛所具备的的高吸附性能,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浓缩,再由RTO设备净化处理浓缩后的有机废气。
RTO蓄热式焚烧炉,烘干废气与天然气混合后进行高效燃烧,除去废气中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工况要求低,废气中可以含有多种有机成分,处理风量范围大3k~300kNm3/h。RTO装置中的蓄热式陶瓷填充床换热器可最大限度回收热能,热回收率大于95%,处理VOCs时不用或使用很少的燃料。若处理低浓度废气,可选装浓缩装置,以降低燃料消耗。
我们目前从烟尘吸收、除尘设备、TAR炉、涂装废水等领域已经建立了完整的环保处理产品体系,可以系统解决车间焊接烟尘收集、车间内各种粉尘及烟尘的吸收、连续式烘道的废气处理及余热利用以及涂装车间内的各种废水:前处理电泳废水、油漆废水、酸洗磷化废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