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苏格拉底之善
2017-05-28杨星
摘要:苏格拉底认为,善是一切行为的目的,也是最高的道德价值,亦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他通过“精神助产术”来认识善、把握善、阐述善的丰富内涵,实现了对善的认知;进而提出通过奉行“真知必行”和“知识即德行”的原则来实现对善的通达;但是苏格拉底之善尚有缺憾,是不完备的。
关键词:苏格拉底之善 认知 通达 缺憾
一、苏格拉底对善的认知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关于哲学,重在探寻天地之理,而苏格拉底却将哲学转到人间,关注于哲学与人的相互发展。
(一) 苏格拉底对善的提出
苏格拉底的哲学是基于以人为本的价值探索,进而提出支配万物之“命运”者,是为“善性”,乃“理性之神”给予人类灵魂的馈赠,据此,苏格拉底得出结论:“绝对之善”是人的本性的自然追求,人對善的接受不是出于外部必然性的压迫,而是出于理性的自由选择。
在苏格拉底看来,哲学的最高范畴就是善,对此,他从不同的角度对善进行了讨论探究,他的整个哲学亦是对善在其普遍意义上的追求。苏格拉底言道:“我们的一切行为,归根结底目的就是善,所有事情都是为善而做,而不是为了其他目的。”
我们可以看出,在苏格拉底的哲学里,无论是人的自我生活还是社会生活,皆都以通达善为旨归。在个人层面而言,善是人生之最高目的和境界;从社会层面上讲,即是全部社会生活之目的,亦是最高道德价值。因此,在苏格拉底看来,城邦治理要使城邦和公民们尽可能成善。
总之,苏格拉底的“善”,是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和最高境界,是人与社会最高的道德价值。
(二)苏格拉底对善的切入
苏格拉底强调,人类的灵魂中已先在的存有事物的理念和“善”的理念,对事物的认知便是对事物理念的认识,对道德的追求就是对善的理念的体认。
一般来讲,人的认识常被各种意见所左右,而且极易受到主体自身价值判断标准的支配。再加上生活状态中的诸多妄念以及社会秩序的极度混乱,靠个人能力从蒙尘的灵魂中恢复对善的认识,苏格拉底表示这十分困难。
经过“认识你自己”的神启,苏格拉底感到自己一无所知,由此他便以“自知无知”的谦虚、开放的态度开启对话,遵循理性的指导来实现对善的认知,这种对话式的认知方法便是“精神助产术”。
“精神助产术”是基于善本身的要求,以认识善为目的而展开,最后实现对普遍意义之善的认知。
(三)苏格拉底之善的内涵
对于善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在苏格拉底那里始终是没有定论的,他大多时间都是在讨论美德和善,基于种种讨论,我们也能发现,苏格拉底的善蕴意丰富。
1.“善”是有秩序的安排。苏格拉底强调,“任何事物的美德无论实现在身体灵魂或其他任何生物中,都不是只凭任意偶然性而能最好地得到的,只能由通过适合于每一事物的秩序和条理性才能得到。任何事物的美德都是一种有规则有秩序的安排,所以,正是这种适合于该事物的秩序的出现才能使任何事物成为善的。”
2.“善”是自由、自制、自主。苏格拉底之善具有自由、自制、自主的内涵。首先,能够做最好的事情就是自由,即从事善便是自由。另外苏格拉底强调:“智慧是最大的美德,不能自制就使智慧和人远离,并且驱使人走到相反的方向去,不能自制使人对眼前的快乐留连忘返,常常使那些本来能分辨好坏的人感觉迟钝,以至他们不但不去选择较好的事情反而去选择坏的事情,所以健全理智和不能自制这两种行为是恰好相反的”。由此,苏格拉底认为,善就是一个人自主地自制而获得从事善的自由,而能够自主就是智慧,就是健全的理智。
3.“善”是使事物有益的原因。苏格拉底认为,对于任何人有益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善。他强调,“一切可以达到幸福而没有痛苦的行为都是好的行为,就是善和有益”[1]。在此,苏格拉底绝不是同边沁般将“产生幸福大于痛苦”的行为视作善,在他看来,善是使事物有益而称善。另外,苏格拉底认为,基于纯粹肉体需要之欲望和情感而追求的利益,是虚妄不真的、不持久的,基于灵魂需要的满足才能利益一切有情,才是真正的善。
二、苏格拉底对善的通达
苏格拉底提出“知识与德行相统一”的原则,认为“真知必行”、“知识即德行”。所以他认为,惟有通过知识,才能实现对善的通达,进而通向人生的最高境界
(一)真知必行
在苏格拉底看来,“真知必行”,即认识了善是什么,就会行善,没有人愿意过不善的生活。在苏格拉底眼里,人能不能实现对善的通达,关键在于能不能获得善的知识。
苏格拉底在“认识你自己”的神谕下审视自己而“自知无知”,进而认为求得真知的第一步,就是承认自己一无所知。在苏格拉底看来,人要承认自己一无所知,充分怀疑外在的具体意见,求诸自己内在的灵魂,才能从无知至知,从而实现各种美德,进而实现对善的通达。
(二)知识即德行
苏格拉底认为,善表现为“知识即德行”,能不能实现对善的通达,关键在于获得善的知识。“知识即德行”的原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无人有意为恶”、“无知即恶”与“知识的可教性”。
1.无人有意为恶。在苏格拉底眼里,所有人对恶皆有趋避,对善皆有想往,没有人比另一人更深切,而且,趋善避恶是人的本性,无人自愿趋恶,进而指出,面对大恶和小恶时也没有人愿意选择大恶。
2.无知即恶。苏格拉底认为,无知即恶。在苏格拉底看来,“有知必行”,德行基于知识,有知识便不可能为恶,无知才会导向恶行。人没有知识,便会缺乏正见,极易受到传统习惯的支配和各种流变意见的支配,以致主观而武断,失去对善的追求而跌入恶的深渊。
3.知识的可教性。苏格拉底认为,所有美德皆因由共同的理性本性而有整体性,美德的共同本性便是知识,既然人的理智本性贯通其道德本性中,那美德就是有可教性的,人便可以通过学习获得美德。虽然善的理念存在于每个人的灵魂之中,但是有些人由于感觉的迷失或者欲望的膨胀从而不能认识到善,为此便需要对其授以知识和道德教育来恢复对善的认识,使其洞悉善恶之别,进而对其培植美德,做有德行的人。
基于上述讨论,无论是个人活动亦或是社会活动,人们都要熟悉自己的事业,了解事物的本性,按照规律行事,去实现善的通达;另外,人们还必须充分认识善本身,了解善之美德,如正义、虔诚、勇敢等,进而理性地去实现善的通达。
三、苏格拉底之善的缺憾
苏格拉底通过“精神助产术”来认识善、把握善、阐述善的丰富内涵,实现了对善的认知;进而提出通过奉行“真知必行”和“知识即德行”的原则来实现对善的通达;但是无论是对善的认知过程还是对善的通达过程,苏格拉底之善尚有缺憾,是不完备的。
(一)普遍意义的善与非普遍内容的矛盾
苏格拉底通过“精神助产术”来实现对普遍意义上的善的认知。在这个过程中,苏格拉底混淆了普遍与特殊的辩证关系,这种混淆主要表现在:他的“善”具有普遍意义,但在其内容规定上却缺乏普遍性。
苏格拉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善”本身的认知过程,是通过各种不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善”来说明的,即围绕各种具体美德的讨论,最后才得出善的普遍意义。
如《缔迈欧篇》中,关于什么是美德,苏格拉底与缔迈欧展开了讨论。讨论伊始,苏格拉底便指出人要追求美德;继而认为没有正义就不可能有美德,然后又通过对说诳、欺骗、抢劫等的不良行为的批判,来表征正义和不正义,最后说明,正义是一种美德。从这里看出,在说明抽象范畴“美德”时,苏格拉底却是基于对具体美德行为的讨论。
这种由具体行为的讨论得出抽象范畴的归纳论证方法,虽然十分高明,但是却存在一定的问题。
总体上讲,特殊和普遍是相互区别的,普遍是更加抽象、更加深刻的共性,而特殊是更加具体、更加丰富的个性,二者不能等同。具体讲,矛盾表现在对美德讨论的内容上,具体的美德并不是美德本身,而是美德的表现。如正义,被公认为是一种美德,但美德就是正义之说就不成立。
当然,我们应该明白,按照苏格拉底的理论逻辑,苏格拉底之善的缺憾是必然的,因为在其看来,人乃“一无所知”,“善”卻是“理性神”赋予的最高、最初的理念,人只能通过“爱智”而无限接近于“智”,但“人之为人”便永远不可能达到那绝对的“智”,除非人变成了“神”,作为人的苏格拉底亦是如此般近“智”而非“智”,因此他就必然为自己的理论留下缺憾。
而且苏格拉底的最终目的不是建立一个精准的哲学体系,而是通过“精神助产术”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进而实现对真理和德行的认知,最终实现善的通达,过一种正当的生活。
(二)彻底把人思维化
苏格拉底根据“知识即德行”和“真知必行”的原则来实现善的通达,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讨论使人失去了自己的七情六欲,变成了一个只是思维着的东西,彻底把人思维化了。
亚里士多德批评道:“苏格拉底关于美德的话说得比普罗泰戈拉好,但是也不是完全正确的。苏格拉底总是把美德说成知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知识全部都包含着理性,而理性要在灵魂的理智部分去找。因此所有的美德在他看来都要在灵魂的理性部分去寻找。其结果,他在把美德说成知识的时候,是抛开了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因而抛开了感情,又抛开了品格。因此他对美德问题的处理是不正确的。”[2]
人因具有自然属性而称“自然人”,在感性上讲,不可否认,人充满生机和欲望等感性因素,无人能规避内心欲望的冲击。而且,从理性上讲,人的欲望的实现,也应被纳入德行的一个方面。
当然,考虑到当时知识混乱、道德无序的社会状态,苏格拉底提出“知识即德行”和“真知必行”的原则,摒弃人性的非理性因素来实现善的通达,亦体现了苏格拉底意图彻底解决道德问题的苦心和急切心情,对当时的道德危机具有拨乱反正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柏拉图.普罗太戈拉篇[A].希腊哲学史[C].第2卷第442页.
[2]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作者简介:杨星,哲学硕士研究生,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从事西方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