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的视角
2017-05-26陈怡
陈怡
要有学习的视角。责任督学要承担好督学责任,就必须养成勤学善思的习惯,不仅要熟悉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文件,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懂得教育教学规律,精通或熟悉一至二门学科教学,并有真知灼见。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深化,迫切需要督学具有开拓进取的意识、勇于创新的能力,以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因此,督学应博览群书,特别要多看教育督导前沿的理论书籍、报刊杂志及网上相关资源。如教育督导的政策文件要研读,网上的各地教育督导理论文章、经验文章要细品,从中掌握国家、省、市教育督导工作发展脉络,掌握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教育督导经验,指导自己的督导工作实践。
要有发现的视角。教育需要发现的眼光。督导的职能是“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一方面试图发现学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促使学校在第一时间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另一方面检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文件及相关工作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在落实中是否有偏差,学校在办学行为上是否严格遵守办学规范,各项工作计划是否件件落地。督导的过程是检查发现的过程,也就是审视的过程,看待问题的角度可能不一定能迎合被督导对象的心理,或者说与被监督者的心态某些时候恰恰相反,但是监督检查的过程和目的就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学校反思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都是为了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
要有思考的视角。督学应有思考的习惯,要纵观全局、从长计议。督导工作需要多反思、常钻研、善总结。多反思就是坚持反思自身素质与督导工作还有哪些不适应,存在什么主要问题,在哪些方面急需提高?多反思就是思考每一次督导实践的成败得失,扬长避短,推进工作。常钻研就是立足教育督导工作实际,以科研的态度、思路及方法,经常开展督导行动研究,研究督导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促使自己养成想教育事、干教育事、成教育事的习惯。善总结就是在教育实践中,善于发现和总结责任区学校在教育发展中的突出成绩和特色经验,并积极进行推介。
要有分享的视角。督导不仅仅是为了发现问题,也是为了发现学校更多好的做法和亮点,然后把这些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引领更多的学校来分享这些教育经验和教育资源。随着教育信息化的跟进以及教师业务学习与培训的增加,可以共享的资源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每一个责任督学把自己每一次外出学习和社会实践中有价值的东西记录下来,加以提炼,同时再把有价值的心得体会传递给自己的同事,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作为责任督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责任,而发现工作亮点,推广工作经验更是光荣而圣神的使命,只有把基层一线创新的做法和亮点加以宣传,把学校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法加以推广,教育才能迸发出持久的生命活力,教育才会形成小流汇聚大海之势,激发出绚丽多彩的浪花。
要有服务的视角。现代教育督导与行政指令性检查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共同特点是体现行政性,而教育督导的另一个特征是更多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思维,体现对学校的一种服务意识,在体现检查、监督的性质的同时,更多的是体现平等的交流和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基于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和方针,基于教师和校长的专业发展,指导学校的科学规划、规范办学、精细管理,体现监督与指导并重,不是高高在上的指手画脚,而是和学校的管理者共同研究学校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共同享受学校因督导评估而带来的发展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督导实现了平等交流与合作,督导比行政批评在某些时候更能让学校校长易于接受、易于触动、易于采取有效办法解决学校发展和前进中的问题。当然要做到这些,需要督学具备较高的素养,需要督學拥有远大的视角,需要督学放下架子,聆听基层校长的心声,体会基层工作的艰辛,为学校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让管理者深深感受到督学是一个能够帮助学校进步的智者,而不是一个善于挑刺的庸者。平等交流的督导才有共鸣,才能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作者系武汉市江汉区兼职督学)
(责任编辑 杨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