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精准扶贫路径探讨
2017-05-26高惺惟
高惺惟
摘要:精准扶贫是“十三五”期间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而解决贫困的根本之道是提高个人的能力。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探讨四种扶贫路径,即,教育扶贫模式、劳动力培训转移模式、以工代赈扶贫模式和“互联网+”扶贫模式。
关键词:精准扶贫;人力资本;教育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以工代赈扶贫;“互联网+”扶贫
DOI:10.13939/j.cn ki.zgsc.2016.39.091
人力资本理论最早是由舒尔茨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他突破了传统理论中资本只是物质资本的束缚,将资本划分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开辟了人类关于人的生产能力分析的新思路。该理论认为贫穷的国家和个人之所以落后贫困,其根本原因不在于物质资本的短缺,而在于人力资本的匮乏,是缺乏健康和专业知识技能、劳动力自由流动受阻、教育等高质量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的结果。因此,解决贫困的根本之道是提高个人的能力。而贫困者能力的缺失又大多源于他们的人力资本的缺乏。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不足,使得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追逐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进而被社会排斥,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过着贫困的生活。由此可见,对贫困人口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升他们的可行能力就成为推进反贫困战略的理性选择。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可以引出以下四种扶贫路径,分别是教育扶贫模式、劳动力培训转移模式、以工代赈扶贫模式和“互联网+”扶贫模式。
一、教育扶贫模式
教育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内在因素;教育可以切断贫困的恶性循环链,为农村贫困地区培养新农民,为学习型社会培养新市民,是社会阶层实现向上流动的阶梯。教育扶贫被认为是最有效、最直接的精准扶贫,教育扶贫不仅是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方面。有位哲人这样说,知识改变命运,文化改变生活,知识改变生存的质量,文化改变生存的品质。贫困人口最缺什么?表面上是缺资金,实际上是缺教育。能够用最低成本改变贫穷面貌的就是教育。当前,我国教育扶贫的实践路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础教育;二是职业教育。
(一)推进国家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扶贫的一项基本内容就是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但就这一方面,我国当前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贫困地区教育投入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大,导致家庭负担较重,辍学、退学等现象普遍存在。其次,贫困地区师资力量普遍不足。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待遇低下,导致优秀教师大量流失,直接影响着地区基础义务教育的发展。最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硬件条件薄弱。贫困边远山区经济落后,教育资源贫乏,办学条件差,教学设备等硬件设施难以达到基础教学阶段的标准,人、财、物的缺失导致其教学内容的落后,教学管理难以与发达地区相比。
我国政府已经决心加大力度,把推进国家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列上指导未来教育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依靠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探索以什么样的对策来有力实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就自然成为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
第一,强化我国政府在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意识,打好“普九”攻坚战。从制度安排特征来看,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它是国家通过法律保障对学龄儿童实施的一种具有普及、平等、无偿的教育制度。从制度上看,对于基础教育,全社会成员都有平等权利享用其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集团或个人享用,或不能按照“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排他,因此其消费具有非排他性。既然基础教育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就必然是提供基础教育公共产品、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责任人”,是维护和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主体,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增进教育均衡发展上承担着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第二,健全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确保落后地区特别是偏远乡村基础教育在资源分配上的稳定性,有必要建立“基础教育经费最低标准”,不断完善地方基础教育财政拨款制度,真正做到依托中央、以县为主。与此同时,在这个最低标准的内容中,应强调包括学校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编制标准和人员经费标准等,并尽力实现标准的量化。同时,对那些落后地区与偏远地方依靠当地财力达不到最低标准要求的学校,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以转移支付和教育专项经费的形式予以支持。
第三,加强对薄弱学校扶助,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给薄弱学校倾斜政策,为学校选派事业心强、有管理经验和开拓精神的校长;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师范学校毕业生到薄弱学校任教,并在职称评定时优先晋升。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的待遇问题是一个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尽管任重而道远,但为了百年大计,政府部门仍应加大工作力度。应该积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努力解决中小学教师特别是贫困地区教师的待遇问题。教师待遇问题一直是个长久的话题,像日本这样教师地位极高的国家,教师校际间流动已实行多年,并给到偏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发放“偏远地区津贴”。教师待遇问题是一个不可小视的重要因素。事实上就当前教师个人而言,流动不外乎是为了增加收入、改善待遇,这是教师个体的正常需求,也是对其工作价值的衡量结果。
第四,保障贫困家庭的适龄儿童都能上学。对于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不佳,甚至基本生活都难以为继的家庭,地方财政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首先保证这些贫困家庭子女的基本生活,在此基础上保证他们保持正常的学业进度,从而有效防止这些学生因经济原因而被迫辍学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若有可能,应该由学校出面,积极地鼓励那些长期贫困而又好学的学生在学业之余尽可能地投入到勤工俭学的队伍中去。一方面,通过生活的锻炼可使他们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丰富他们的视野,促使他们更快地成长。另一方面,也可增加一些合理的收入,适当缓解家庭窘迫所带来的压力,进一步增强学业进程的稳定性。同时,作为基础教育实施主体的政府,也应该树立“不让一个掉队”的理念,依法防止接受基础教育的中小学生辍学。一旦发现有人辍学,须跟踪调查、了解原因,然后由学校出面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二)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
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通过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改变其生活观念,进而使他们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是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意义。职业教育扶贫是以提升扶贫对象能力素质为重点的开放式教育扶贫形式。长期以来,受“轻视劳动,鄙薄技能”“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普遍存在“重文凭,轻技能”的倾向。加上绝大多数家庭是独生子女,家长不愿意孩子从事生产建设一线工作。导致职业教育两大矛盾突出:一是国家强烈需求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偏低的矛盾,即国家重视、社会不认可;二是职业教育出口好与人口差的矛盾,即就业旺、招生难。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第一,完善职业教育扶贫机制顶层设计。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扶贫机制设计框架内容体系还不够系统和全面,存在着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职业教育扶贫管理机构不健全、职业教育扶贫资源整合度不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职业教育扶贫管理机构,整合职业教育扶贫资源,包括政府资源、行业企业资源、社会资源和国外资源,统筹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使用、监督和评价,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二是针对职业教育扶贫对象的特点,建立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完善中高职衔接的职业院校发展体系,优化和整合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推进职业教育集群化发展,提高职业教育扶贫机构的培养培训能力。
第二,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攻坚计划,将高中阶段教育增量主要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合理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在地级市重点办好2~3所有较强影响力的中职学校,在县(区、市)集中力量办好1所标准化的中职学校,满足地方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需要。
第三,舆论宣传保障。一个贫困孩子的成才,不仅能点燃全家的希望,也会带动乡邻。要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广泛宣传“技能改变个人命运”“技能提高生产质量”的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职业院校“就业有优势,升学有通道”的办学优势;深度挖掘“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鲜活典型,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职业教育,转变择业观念。总之,要讲好教育脱贫的故事,从思想上切断贫困代际传递通道。
(三)深化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扶贫力度
服务社会是高校的功能之一,教育扶贫是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教育扶贫旨在提升贫困地区的人口素质,目的是人的发展,核心手段是教育,关键是智力资源。高校在教育扶贫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当前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资源分配不均等。对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方面,“985”和“211”高校应该扩大对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规模,让更多的贫困地区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毕业后到生源地工作,服务于家乡建设;另一方面,在中西部地区增加高校数量,尤其是“985”和“211”的高校,让更多的贫困地区的学生在当地接受良好的教育。
二、劳动力培训转移模式
劳动力培训转移模式是指通过对农民进行职业和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和综合素质,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转移劳动力,促进其实现就业,将农村剩余劳动人口转化成人力资源,将农村劣势变为发展优势。劳动力培训转移能使贫困农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增加才干,是能让他们寻求到一条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由国务院扶贫办牵头的“雨露计划”是一项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的社会工程,其目的在于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实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劳动力培训转移模式的主要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能够有效促进贫困者离农就业,直接增加经济收入,效果直接且明显;第二,贫困地区基本农产品消费的减少,减轻了当地生态压力,促进坡地退耕还林,使生态和农业向良性转化;第三,跨地区异地就业使外出就业者不仅学到新的生产技术,而且能更新观念,解放思想,获得自尊、自信、自強等新的独立人格。但是,该种模式需要防范一个问题,即由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外出或外迁,迁出地人口结构恶化,为农村本身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三、以工代赈扶贫模式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它主要适用于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贫困地区,在建设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以工代赈是一项特殊的扶持困难群众的政策措施,具有自身特有的基本特征:一是以工代赈具有实现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增收的双重功能;二是以工代赈具有广泛的公众性。
以工代赈的扶贫模式能够给扶贫注入精神活力,这是对于我国贫困地区扶贫所达成的一致共识。精神扶贫是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热门话题。具体地说,精神扶贫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旨在通过文化精神和现代观念的渗透、信息的输入和条件的创造,使贫困人口的素质得以提高。下力气进行精神扶贫,不能光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是治穷致富的根本之道。通过以工代赈的扶贫模式,能够重塑贫困乡村农民的心理结构,消除农民心理上、精神上的羁绊。使他们在致富的过程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现代价值观念,从而使他们以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投入到脱贫致富的变革中去。
四、“互联网+”扶贫模式
贫困问题更多的是一个经济问题。很多贫困地区因为路途遥远、信息闭塞,农产品生产出来后卖不出去,或者卖出去的价格较低,影响了扶贫效果。而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的通道,让农产品在网络上和用户直接见面,再通过现代的物流直接送到用户手中,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因此,“互联网+”不仅是扶贫方式,更是一种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在互联网时代,扶贫工作要适应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作方式,将互联网思维内化为发展的动力,加快推进扶贫攻坚步伐。贫困地区不能错过信息化这一“高速列车”,要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弯道超车”的目标。
(一)财政投入资金。实现贫困地区Wi—Fi全覆盖
贫困地区最大的问题就是信息闭塞。与交通相对便利、工农业基础相对雄厚的富裕地区相比,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贫困地区更需要信息化这一“高速列车”。高效完备的通信设施是实现信息化的前提。目前我国贫困地区网络通信设施难以适应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要求。要想促进电商扶贫,必须实现贫困地区Wi-fi全覆盖。
(二)贫困县要从政府层面创建统一的电商平台
在县级层面上,建立健全对本地电商发展和电商扶贫提供支撑的县域公共服务中心,以降低每个网商单独“打通关”的难度和交易成本。国务院扶贫办可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合作,建立专门的县域通道,每个县只有一个通道,让这个唯一的官方通道成为线上交易的地方“馆”或本地频道。要成立县领导亲自挂帅的县域电商领导小组。避免“有钱任性”盲目自建,避免出现“一个村就有100家淘宝网店的现象”,鼓励合作共用,让该县的网商都成为县级平台下面的链接。这样做有利于政府对电商的监管,更能打出品牌效应。如果没有品牌,也就无法享受品牌的溢价。通过整合本地优势产品和服务资源,要做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平台”。一县一平台,有利于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也有利于加强对农特产品网货监管,制定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网货供应质量。
(三)以电子商务引导产业扶贫开发。形成“合作社+贫困户”模式
鉴于个体生产难以形成规模经营和获得外部资金支持,要鼓励贫困户优先参与股份制合作社,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工业化、生态化,增强抗风险能力,使进入合作社的村民有均等致富机会,从产业发展中增加收入。“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能够实现规模化与规范化的经营,更高效率地利用内外部资源。因此,要着重推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来带动扶贫。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推动各类产业组织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以电子商务引领发展。无论是农业企业还是各类专业合作社,都应依托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发展各类新型业态,以解决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产品卖难、卖不出好价格而导致的“市场阻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