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教育局推行纪检工作月报制度
2017-05-26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7年5期
今年以来,蕲春县教育局加大对纪检委员的管理力度,在全系统推行纪检工作月报制,要求基层纪检委员每月填写并上报《基层纪检委员工作月报表》,报告一个月来的履职情况。
月报表设置工作动态、问题线索、思考建议等栏目,纪检委员可以通过月报表,汇报工作情况,反映问题线索,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该局坚持“有事及时报,无事零报告”原则,做到常态工作定期报告、敏感问题及时报告、重要事项专题报告、突发情况即时报告,将执行月报制度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目标,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没有排查,或重要线索漏报、迟报、隐瞒不报的,将追究纪检委员的直接责任和党委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自推行纪检工作月报制度以来,该县教育系统基层纪检委员上报违纪问题线索共12條,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将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调查处理。
(蕲春县教育局 胡胜林 毕传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