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补助机械化秸秆还田,标准为每亩20元
2017-05-25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5期
为引导农民在秋季通过实施玉米秸秆全量还田,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提升耕地地力,促进我省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近日,省政府决定對2016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亩20元。
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补助对象,为采取翻埋和碎混两种还田方式进行玉米秸秆还田作业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补助资金将下拨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根据2016年秋季验收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兑付补助资金。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补助还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