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05-25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批准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省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党纪发力,正道显形,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是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振兴发展的關键时期,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深化、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有成效但仍然需要加大力度,腐败现象有遏制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有信心但仍然任重道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必须聚焦主责主业不动摇,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必须以党风带动社会风气变化,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实践“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