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7-05-24陈俊
陈俊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如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如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都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更细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如何强化检察机关责任担当、增强履职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反应快的队伍,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各项机制建设,强化指导和组织领导力量保证
(一)加强思想建设,强化信念指引
伴随着我国的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西方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渠道传播进来,少数检察干部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动摇,部分检察干部甚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没有正确的认识。因此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政工部门应该加大对检察干部的信念重建、巩固和深化力度,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学习力度,强化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的检察队伍。
(二)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司法监督机关,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但检察机关首先是党的机关,检察干部首先是党的干部,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在当前改革开放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随着各种西方的民主思潮和多党制思想不断涌入,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展开的种种西化攻势,对国人尤其是对掌握较多资源的党员干部的思想侵蚀不断加深,党对检察队伍的绝对领导显得尤为重要,没有党的领导,检察队伍的建设就会打乱仗、就会多走弯路、就会迷失方向,就难以发挥检察机关的应有职能。检察干部作为政法队伍的一部分,更要心中有党、自觉爱党、忠诚护党,对党的领导绝对认可,对党的领导绝对服从。
(三)加强党组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就如同一个“细胞”,个体虽小,但是权力重大,手握本部门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在机关的运行中居于实际核心领导地位。党组决策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进行,但在检察机关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制,从而导致部分检察机关因为检察长的意见不同导致党组集体决策难以有效实施。部分机关“家长制”、官僚作风明显,班子成员之间勾心斗角、拉帮结派、离心离德,党组织涣散,在决定重大事项时相互掣肘,民主集中制名存实亡,党组决议迟迟不能通过,降低了党组议事效率。作为检察机关的一线指挥部,党组民主集中制落实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检察机关能否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此,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党组要带好队伍,一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开好开实民主生活会,密切班子成员之间联系,增进交流,加强沟通;二是要按照党管一切的原则,强化同级地方党委对检察机关落实主体责任的督查力度,使督查考核成为常态;三是要上级检察院党组加强对下级党组民主集中制落实的监督,对落实不力的责任人实行交流式降级调出。
二、加强主体建设,强化制度管束,铸就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百毒不侵之身
(一)大力推进专业化、综合性人才队伍建设
21世纪是智能经济的时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智商、新类型的犯罪日渐增多。现有的检察队伍案多人少、检察人员混岗、专业单一,不能够应付新形势下的新挑战.对此,我们应快速推进综合性检察人才队伍建。一是加强同大学院校的合作,加强对本院干部财经类、计算机类等知识的培训;二是放宽公务员准入条件。在每年招录公务员条件中,我们不应局限于法学专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而应加强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他专业文科类或理工类学生的倾斜招考力度,拓宽后备人才招录渠道,充实检察队伍。
(二)大力推进职业化保障
司改后实行的检察官终身负责制,并对检察人员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和分类管理,按照职级并行实行保障。这种职业化保障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办案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办案积极性,但这也不利于身处一线检察官主动侦办重大疑难案件。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戒,在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坚持激励与惩治并行,通过配套实施一些激励举措,按照分类分级的方式,对侦办重大疑难案件和一般案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的金额定等次标准实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并在检察官侦办的错误案件中介入主观调查机制,科学分析承办人办案时的主观意识,给检察官一个说理的空间。
(三)加强纪律约束
检察队伍是纪检监察的一部分,必须具备更高的纪律要求和更严的作风。一是要管的住自己的嘴,严禁妄议中央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禁公款吃喝,严禁炫耀吹嘘,任意许诺,在公共场所满口胡言;二是要管的住自己的手,要耐得住清贫,拒绝收受礼金、购物卡,拒绝送礼;三是要管得住自己的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黄赌毒”,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简言之,就是要抵抗得住权力带来的诱惑和任性。
三、注重亲民务实,提升检察形象,打造一支形象好,素质硬的检察队伍
(一)整合宣传资源,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针对以往不少群众不了解检察职能,应适时将传统的宣传媒介和新兴的“双微”平台融合,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媒体,注重对检察职能、自侦案件立案标准、举报方式、有影响的犯罪案件进行宣传,积极推介“身边的榜样”,以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二是要在“3·15”、“12·4”等群众关注程度比较高的节假日,印发宣传小册子进行宣传。;三是建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等“五进”机制,直接服务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密切检民关系。
(二)增强检民互动,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
一是借力惠民项目,增进与群众的了解。比如借力“三万”活动和精准扶贫活动,走乡入户,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增强检察干部的群众工作方法;二是组织业务干警分区域给群众免费送法的方式,拉近检民距离。三是互邀代表参加对方的组织的文体活动,增进彼此友谊。
(三)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着力推进民生检察
扶贫开发、农村低保、医疗卫生、移民搬迁等领域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也是腐敗的高发、多发区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秉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应该强化责任担当,高悬反腐利剑,加大预防和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惩治群众身边的害群之马,为党的惠民政策落实护驾保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