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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对地勘单位的影响及对策

2017-05-23蒋安元

财经界·学术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营业税税负纳税人

蒋安元

摘 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国家重大的税收政策调整,对以技术服务为主的地勘单位将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就税改的主要内容及税改对地勘单位的主要影响做粗略分析,并提出一些应对建议,以期引起大家重视,共同探讨应对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 地勘单位 影响及对策

为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营业税重复征收问题,国务院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开展营改增试点。地勘单位从事的业务主要有地质勘查、工程勘察、测量、物化探、实验测试等十几个类别,归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本次营改增范围。地勘单位如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应对能力,充分发挥政策带来的正能量,关系重大,意义深远。

一、营改增的意义及主要内容

(一)营改增的主要意义

所谓“营改增”,通俗的说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对增值部分(V+M)征收税款并实行抵扣制,充分体现了税收的中性原则,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随着营改增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这些效应还将进一步体现。

(二)试点地区的主要经验

从已试点地区结果来看,企业整体税负普通得到降低。以首个试点的上海市为例,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上海市有15.9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全年减负面超过90%,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从12个营改增试点省市的情况看,共有102.8万户纳税人实行了营改增工程,2012年直接减税共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同樣超过90%。据中金公司测算,如试点方案扩大至全国,试点行业将减税470-700亿元。

二、营改增税收对地勘单位的主要影响

(一)对地勘单位税负的影响

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的影响。

年应税经营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纳税,原来营业税率为5%,营改增后税率直接减少了2%,同时由于价内税、价外税的区别,引起计税收入基数发生变化,总体下降幅度达42%。加上按流转税计征的其他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实际下降的税额会更大。

2、对一般纳税人税负的影响

为说明问题,我们先计算测算税负高低的方法——无差别抵扣率(增值税税负率与进项税额多少有关,当抵扣额占应纳税额的比重达到某一值时,增值税与营业税负相同,此平衡值称为无差别抵扣率)。根据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营业税额=含税销售额*营业税税率

当两项税额相等时,此时

无差别抵扣率=1-营业税率*(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按此公式可以得出,原工程勘察、地质勘查执行5%营业税率,现税改后按6%交增值税,无差别平衡抵扣率为11.67%,即100元收入中11.67元含税成本取得进项抵扣,此时税改前后税负相同。验证如下:以100元收入为例

税改前应交营业税=100*0.05=5元

税改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1.06*0.06-11.67/1.06*0.06=5元,两者结果相等。

以上测算是按进销项税率相同时计算的。而实际生产经营中,地勘单位生产成本中所耗损的部分材料可取得17%的进项抵扣发票,所以实际无差别抵扣率应该更低。

(二)对地勘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影响

首先,加大了会计核算的难度。一是营改增后除在计提和缴纳环节中进行会计核算外,还将在固定资产、材料购进等很多方面进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税金核算也更明细化,需增设应交增值税科目及三级子科目。二是对地勘单位经营的市场类地勘项目、兼营的国家预算内地勘项目以及非增值税项目,收入成本必须严格区分,单独核算。三是增值税征管要求特别严格,手续非常繁琐,必须配备专门的设备,安排专人操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认证、保管、缴销等系列工作。

其次,对部分地勘单位会计核算方式构成了新的挑战。经营体制灵活、会计核算比较简单、财务管理相对粗放的地勘单位如何适应新的税改要求,采取合适的会计核算方式,取得进项抵扣专用发票,降低税负,值得认真思考探索。

最后,加大了财务管理的难度。增值税是价外税,对财务报表数据结构尤其是“经营收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等指标有较大影响,在进行内部财务分析、经济责任制考核时,必须对相关指标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地勘单位如何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尽最大可能多获取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切实降低税负,客观上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对地勘单位经营收入的影响

营改增对地勘单位经营收入的影响是双重性的,一方面,税改之前地勘单位从甲方单位取得的结算收入额可以全部列示为报表经营收入,而税改后,地勘单位从甲方单位取得的结算收入额被分解为不含税价和进项税额两部份,报表经营收入仅为不含税价格,金额等于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6%),同比下降了5.7%。另一方面,地勘单位实施税改后,可以向上游业务发包单位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了上游单位税负,对促进承揽业务、扩大经营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地勘单位应对营改增税收的主要策略

(一)量体裁衣,选定好纳税人资格类别

营改增后地勘单位纳税人资格类别即两种: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类别各有利弊。各地勘单位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量体裁衣,在充分研究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选准选好最适合自己的纳税人资格类别。

(二)精挑细选,遴选好上游供应商

营改增后,决定地勘单位税负高低的核心取决于可抵扣税收成本的多少。目前地勘单位经营项目中可抵扣税收的成本主要有:经营用固定资产、直接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低值易耗品、运输费、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水电费、外包结算款等。地勘单位在购置材料物品或洽谈相关业务时,在充分考虑到工程作业地位置偏远、交通闭塞、点多量少等不利因素的同时,要加强采购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尽可能实行批量采购,尽可能选择增值税专用税票供货商。

(三)精心筹划,探索出最佳的项目管理方式

营改增对经营体制灵活、会计核算简单,财务管理粗放的部分地勘单位将构成新的挑战。地勘单位要借此机会,从实际出发,认真思考,精心筹划,积极探索出最适合本单位的项目经营方式和会计核算方式。经营管理方式上,要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挂靠、承包方式,实行项目单位统一管理、分项承包或分包制。会计核算方式上,要改变成本乱挤乱摊方式,凭正规票据报帐,实行单项目成本核算制。大宗物资管理上,无论何种经营管理方式,均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领取、统一抵扣方式。税收筹划上,要因地制宜,精心谋划,并力争取得税务部门认可。

(四)积极争取,营造出最优的纳税环境

地勘单位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纳税环境。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对外延伸,地勘单位财务人员要在熟悉政策、理解政策、执行好政策的基础上,要加强同税务、审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用好用活政策,合理避税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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