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对翻译的操纵
2017-05-21梁梁
摘要:传统的翻译主要关注两种语言间的转换,重点研究文本对照和语言转换。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翻译研究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翻译研究的方向发生了转变。它突破了传统的语言学模式而上升成为一种文化上的思考模式。勒菲弗尔的的“翻译三要素”理论为翻译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观点。意识形态,赞助人,诗学,特别是其中的“意识形态”这一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译者的翻译过程。本文将着重讨论“操纵学派”对翻译的定义以及意识形态对翻译作品的影响,同时也指出这种影响不是绝对的。
关键词:翻译;勒菲弗尔;意识形态;赞助人;诗学
如果一篇译作,极大地忠实原文,字与字,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皆巧妙对应,那么这是否可称为一篇上佳译作?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的回答是肯定的,但对于勒菲弗尔来说,他可能要问:这篇佳译是否考虑到文化的因素?是否考虑到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如果没有,或者考虑的很少,那么这就不是一篇佳作。
勒菲弗尔是美国翻译学界的一大旗手,是促使翻译研究“文化转向”的舵手之一。其研究译文的文化渊源,探讨译文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文化背景为内容,极大地扩展了翻译研究的视野和领域,使翻译研究“忘却了自己有些羞羞答答的诞生”,开始走向成熟。他所提出的改写理论,以及他所阐释的关于操控文学翻的若干要素:意识形态,赞助人,诗学等理论思想,对翻译研究,尤其是文学翻译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论述其主要理论观点,并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以及勒菲弗尔改写论的不足。
一、什么是操纵学派的“翻译”?
最初,勒菲弗尔简单地把意识形态定义为世界观,认可Eagleton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意识形态即一系列话语问题,斟酌以社会和历史生活的整个形式为中心的权力结构的维持相关的利益问题, 而且他认为意识形态约束文学翻译。之后,他引用Janeson的定义:“意识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没有限制在政治领域,它更像是引导我们行动的形态、惯例、信仰形成格子型图案”。最后,他则把意识形态描述为“被某一特定社会和时期接受的见解和看法所形成的概念网格,读者和译者借此贴近文本”。可见,意识形态是多维的,它涵盖政治、文化等许多方面。它是无形的、不可避免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行为导向作用,影响与制约着人们对世界和社会的看法。
翻译是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而翻译不是在真空中进行语言转换行为而是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制约。勒菲弗尔认为翻译应该与权力、政治、思想意识结合起来,强调翻译受到意识形态(ideology)、诗学(poetics)、赞助人(patronage)的影响,其中诗学属于审美意识形态,赞助人所关心的还是译文的可接受性,主要还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勒弗菲尔认为,控制文学创作和翻译有内外两个因素。内因就是评论家、教师、翻译家等组成的所谓“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外因则是拥有“促进或阻止”文学创作和翻译的“权力”的“人、机构”,他所用的术语是patronage(即“赞助人”)。在这里,“赞助人感兴趣的通常是文学的意识形态”,而“文学家们关心的则是诗学(poetics)"。因此,制约翻译过程的两大因素归根到底就是意识形态和诗学。勒弗菲尔还指出,内因(文学家及其诗学观念)在外因(赞助人及其意识形态)所制定的参数内起作用。
也就是说,代表某一文化或社会的意识形态的赞助人确立了一套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意识形态价值参数;文学家和翻译家则在这一套参数范围内完成他们的诗学追求。一方面,作为一定意识形态代言人的赞助人,利用他们的话语权力对于翻译过程进行直接干预,另一方面,熟知这一套意识形态价值参数的文学家和翻译家大多也会自觉地避免触犯意识形态的天条,在他们认为允许的范畴内,操纵他们有限的话语权力和诗学技巧。因此,文学家和翻译家在运用话语时,意识形态和诗学会同时在他们的意识中起作用,影响他们的创作或“改写”。
简言之,从操纵学派的翻译观来看,翻译就是译者在译入语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诗学的制控下所进行的一种操纵改写活动。
二、意识形态对译者翻译的影响
作为译者,其翻译或多或少要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意识形态体现赞助人和权力人的意识。如果译者违背了此种意识,可能会得不到赞助人的资助,失去生意。很多人做翻译是为了谋生,如果因为违背了赞助人的意志而丢了饭碗,得不偿失。除非那些不用为生活开销所担心的“有钱人”才敢这样去做。就算这样,也不是随便翻译。如果译文违背了主流意识,违背了国家权力,这就更加严重了,轻者将受牢狱之灾,重者则可能性命不保,恐怕很少有胆大只能拿自己的生命去做翻译吧?所以,有时候做翻译,怎么译,译成什么样,不是译者自己能决定的,译者有事也很无奈。不能越界,必须在“参数”允许的范围内翻译。
美国翻译家Evan King翻译老舍先生的的两部著名小说《骆驼祥子》和《离婚》时,对原著做了很大改动。《骆驼祥子》的悲剧结尾被改成大团圆结局:祥子最终找到了小福子,并把她从白房子中救了出来,并且最终两人还幸福地走到一起,喜结连理。译文出版后立即成为美国的畅销书,但老舍先生对其篡改译文的行为强烈不满,因为Evan King违背了老舍先生本来的意志。故事還没结束,Evan King接下来在翻译《离婚》时依然如此,再次修改了原文:《离婚》本是深刻揭示民族软弱性、苟且与庸懦的好剧本,在Evan King这里,变成了哗众取宠的轻浮小闹剧。Evan King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
(一)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美国民众精神尚处于紧张状态,需要轻松偷快的娱乐(包括阅读)。
(二)美国在经济上正处于工业机械化生产的快速发展期,紧张的劳动之余,大家也需要轻松愉快的娱乐。在这种文化氛围中,译者为了使其译作畅销,只好媚俗、迎合读者。有意掩盖原著中的痛苦与矛盾,让读者在祥和、欢乐、圆满中得到愉悦和满足,以缓解精神紧张。如果他不这样去翻译,那么他的译作就不会大卖,在当时的美国社会,没有几个人去花钱买本这样的书去读。所以Evan King只能迎合主流的意识形态去翻译,不然译本卖不出去,就是白费力。
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历史告诉我们,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往往首先是意识形态的交流。但是这样的交流往往一开始并不那么顺利,应不是一番和气地进行的,而是充斥着抗争、排斥的交流。有的交流成功了,不是一触而就的,而是经历了抗争到妥协再到发展的过程最终获得成功。失败的交流则有可能导致冲突,使得两国读者对彼此文化产生不满、抵抗情绪,不利于两国的后续交流。可见,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可大可小,成功的翻译会警醒世人,使人心振奋。由此可见,译者责任之重,重于泰山!
林纾先生选择翻译Mrs Stowes的Uncle Tom's Cabin《黑奴吁天录》)是受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以及他个人爱国思想的影响。当时的社会正处于被列强欺凌的水深火热之中,爱国志士寻求各种救国的方式来富国强民。林纾是一个古文学家,笔是他最锐利的救国武器。在美国掀起了一阵热潮,林肯先生就曾对Mrs Stowes说:“So you are the little woman who wrote the book that made this Great War.”(你就是引起這场美国内战的小妇人呀。) 而当时中国的处境和美国黑人的状况十分相似,出于爱国、救国救民的翻译目的,林纾选择了翻译Uncle Tom's Cabin自19世纪50年代开始,在美华人遭殴打甚至被屠杀,而腐败的政府竟然不敢对美国政府提出交涉,华人受尽欺辱。林纾在当时选择翻译此书就是出于警醒沉睡的政府和国民起来反抗,争取权利和自由。
三、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不是绝对的
意识形态的确对翻译的几乎每一个方面都产生了影响。但这种影响,无论多么深远而广泛,从本质上看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译者作为认识主体有能力意识到自己在翻译中所受的内在、外在因素的影响(包括意识形态的影响),而一旦他(她)意识到了这种影响,他(她)就有可能凭一个译者的素养、道德和良心去克服或超越这种影响。遗憾的是,Lefevere和Bassnett从一开始就将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绝对化他们认为,意识形态对翻译的影响无处不在,它随时都在影响或左右着译者的思维或行文。
勒菲弗尔强调的“翻译即改写”,“改写即操纵”,指出各种类型的改写都可以操纵文学,都有可能影响文学发展的进程。这似乎夸大了意识形态对翻译活动和译者的影响作用,甚至赋予翻译的外部因素无限的权利,翻译仿佛成了赞助人、主流诗学操纵读者、操纵社会的任意行为,与文本本身关系不大,而事实显然不是如此。
四、总结
将“意识形态”引入翻译是勒菲弗尔对翻译理论界的一大贡献。为后人研究翻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使得翻译研究从文本内转向文本外。忠实原文不再是翻译的唯一标准,原文的变形—译文同样成为关注的焦点,同样具有研究价值。译本一经译完,便成为一个独立体,成为研究对象正式通过对译本,特别是偏离了原文却获得成功的译本的描述分析,有助于揭露翻译活动中的潜在规律:翻译是译者受目的语主流意识形态、诗学的制约影响所进行的改写活动。因此,改写理论的研究是以译文为中心的,颠覆了原文以往的权威地位。但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意识形态不是万能的,翻译的参照标准不是仅此一个。我们不能被“绝对论”的教条思想禁锢,这会僵化我们的思维。影响翻译的因素有很多,译者要全盘考虑,斟酌再斟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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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梁梁(1990-),安徽大学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研究方向:系统功能语法、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