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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国电影充满自信的力量

2017-05-20杜婕

中国名牌 2017年7期
关键词:依法创作法律

杜婕

说起王兴东,必然会提起他编剧的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这部于1996年上映的影片在当时引起轰动,并一举获得1997年第17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编剧奖。20年过去,这部主旋律电影依然在豆瓣上获得高评分,受到年轻人的喜爱,是一部经典电影。这是他第二次获得编剧国家最高奖,1993年第13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编剧奖也被他斩获,作品是《蒋筑英》。

他是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一级编剧。他于1997年12月被中国文联评选为首届德艺双馨中青年艺术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参加全国政协会议20年来,坚持不懈呼吁为电影立法建言和提案,特别是他持久地提出电影分级制度的提案。

近日他就《电影产业促进法》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电影产业列车进入法律轨道

王兴东一直为电影业立法鼓与呼,矢志不渝。记者问他为什么这么坚持,他提到了一位前辈,著名导演谢铁骊。

他说:“电影法其实在1981年就开始酝酿起草,但一直走走停停。1998年我进入政协时,著名导演谢铁骊是全国人大常委。面对电影立法缓慢的状况,他曾对我说,看来电影立法需要接力棒,一代一代提下去,直至中国电影有法可依,此话表明他深知电影立法之难,之重。”

他接着说:“多年来,我们没有一部有关电影的法律,只有行政管理条例,所以我们滞后了。尤其是近年来西方电影进入中国,带来了许多青少年不宜的内容,宣扬色情、凶杀、贩毒、暴力,赌博等等,侵权盗版,偷瞒票房现象严重损害电影秩序,靠行政管理条例是无法应对的,必须提升到法律层面。法律是最高层面的规范,条例只是政府规定,惩罚力度不够。中国电影产量增长迅猛,已经搭乘奔驰的动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创作生产管理,才能行驶在法定的轨道上,不翻车。”

因此,《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意义重大。对此王兴东对记者评价说:“《电影产业促进法》在今年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对文艺界其他领域,包括文学、音乐、美术、演出、戏曲等等的立法起到辐射和引领的作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的是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电影立法,就是把有关电影的权力放进了制度的笼子里,依法创作,依法维权,依法管理,在法律看守下,创作优质作品,这是几代中国电影人盼望的愿景。”

四个“想不到”

尽管三年来一直参与《电影产业促进法》讨论,熟悉其前前后后的修改变化,王兴东对记者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还是给了他诸多的惊喜,他用四个“想不到”来概括。

他说:“第一个想不到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进去了,而且具体化,例如第八条写道: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这样具体的条款,的确是针对了我国的现实情况,依法儆示。”

“第二个想不到是第十四条,对与外国合作拍片做了明确的限制,即:不得与从事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合作,也不得聘用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电影摄制。”

对这个条款规定,他举例说明:“一部表现知青和在内蒙草原和狼的电影,竞然聘请拍摄过反华影片赞颂达赖鼓吹藏独《西藏七年》的法国导演来中国执导。影片公然把蒙古族和汉族的关系表达为狼和羊的关系,公然违背宪法不得挑拨民族关系破坏团结的精神。依法而论这都是违反本法行为。”

到今天为止,王兴东编剧31部电影,其中有《飞来的仙鹤》《狼犬历险记》《陆军见习官》《鸽子迷的奇遇》《我只流三次泪》《蒋筑英》《孔繁森》《离开雷锋的日子》《良心》《共和國之旗》《法官妈妈》《生死牛玉儒》《建国大业》《辛亥革命》等,成就斐然。

作为一个坚持生活是创作的源泉,深入基层生活,需要采访采风的编剧,他的第三个“想不到”是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根据电影创作的需要,为电影创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验生活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他对记者说:有了这条护身法宝,今后去边境地区采访,或者到乡下,到监狱采访等,依法需要各级政府机构的支持。依法对创作深入基层提供便利,没有理由拒绝了。

第四个“想不到”是农村公益放映和学校免费观影。作为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写过七部儿童片的政协委员,王兴东对“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可以共同推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并采取措施支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观看,由所在学校组织安排”深有感触,他对记者说:“以前中小学经常组织学生看电影,学生们兴高采烈,而现在却很少了,原因一方面是可以让儿童看的电影少,另一方面我们的组织推荐很不够。培养下一代,电影的作用不可低估。”当年他的《离开雷锋的日子》学校、社团工会纷纷组织观看,产生极好的社会效益。

争取,争取,再争取

作为编剧,王兴东谈到“创作自由”的可贵。他举了一个自己作品做例子:“2014年我创作了《黄克功案件》。这是一个在中共党史上都有影响的事件:黄克功是参加过长征的老革命,延安时期就是团级干部,他看上了一个女学生,想娶她,但女方不愿意,他就逼婚,女方不从,他竟然开枪打死了她。正值抗战用将之际怎么审判?杀还是赦?经过民主公开审判,判处他死刑。毛泽东还回信不赦免他,并要求一切共产党员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这样一个写入党史的经典案件,讲述共产党在延安的故事,充满正能量,十个月都没有批下许可证。经过多方投诉,20个工作日应下达的行政许可,拖了十个月被迫通过。给影片创作带来多大困难和损失。所以,依法保障创作自由,就是规定任何个人不能以言代法,行政审批纳入法律管理和监督,法律给予创作者思想自由航行的罗盘,太珍贵了。”

保障劇本原创权利,王兴东对记者说:“电影立法草稿开始征求意见,我就参加了无数的会议,提议将电影剧本创作写进去,争取,争取,再争取,这次终于写进了电影法,第十二条写道‘国家鼓励电影剧本创作和题材、体裁、形式、手段等创新,我多年的努力有了结果,编剧的地位纳入法条得到了保障。”

《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于电影创作自由的保障,极大提高了电影编剧们的创作积极性,王兴东也不例外。记者问及他目前的创作时,他透露正在创作一部向党的十九大献礼的影片,名叫《火星之歌》,这是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之一,表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和作者曹火星的故事。1943年他创作了这首歌,73年后我们依然齐声歌唱,体现文化自信,表达了全体党员的心声”。他说,他写这部剧本是想揭示“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表现共产党人不忘初心,坚持文化自信的信念。他透露说,自已在曹火星出生地、河北平山县以及天津、河北、北京等地进行了大量采访,目前电影剧本已经完成。他最后说:“有一首歌叫《妈妈教我一首歌》唱的就是这首歌。我为这首歌和曹火星写部电影。”

提升自信参与国际竞争

在采访中,王兴东多次谈到“文化自信”,《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提升了中国电影界的文化自信。当记者问他中国如何电影走出去,提升其国际自信时,他提出了5个要素。

第一是剧本,他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剧本也叫脚本。我们的电影要走出去,首先是抓脚本,原创编剧首先要走出去,去熟悉外国市场,观天下,写天下。”

第二是故事,他说:“好故事是长腿的,会涉足万里。安徒生童话传遍世界,我们看到今年奥斯卡最佳外国语影片-伊朗电影《推销员》,都是好故事。故事是一个国家文化能力的组成部分,是征服人心的软实力。”

第三是创造新形象。好的艺术形象是长翅膀。他说:“美国把一只耗子做成卡通米老鼠,向世界输出文化形象,中国是文化资源的大国,我们要努力开发我们民族资源创造我们民族文化的感人形象,参与世界的竞争。”

第四是中国精神。他说,电影《风云儿女》中插曲《义勇军进行曲》,美国著名黑人男低音歌唱家罗伯特在1940年灌唱片,唱响中国反法西斯的战歌。为什么?就是因为这首歌唱出的是中国精神,民族独立的精神。民族精神是绽放世界文化园林的灵魂之花。

第五是依法保护版权。他对记者说:“我们必须在法律上与国际接轨,必须在法律上保护原创,保护知识产权。哈利波特如果任意盗版剽窃会创造几百亿美元的产值?知识经济实质是法律经济。电影立法和执法司法,从根本上是保护版权经济,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电影有法护卫一定能参与国际竞争。”

王兴东清醒意识到,现在电影是“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相互融合,贯穿竞争,必须把自己做强,才能做到守土有责,立于不败之地”。但他相信,在《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保护下,一定会诞生代表中国民族精神的作品,中国故事讲述中国形象,一定会传播到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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