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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铁公鸡”分红须入法

2017-05-20

中国经贸聚焦 2017年5期
关键词:铁公鸡刘士余证券法

上市公司常年吝于现金分红,近来被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斥为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这件事引发了市场热议。

有网友搞了一个“铁公鸡”榜,发现沪深股市有210家公司连续10年未派现,其中34家公司连续20年未派现,更有甚者,上市24年以来从未有过现金分红。如此不堪一幕,也算是创了一项新的吉尼斯纪录。

刘士余认为,从局部看,上市公司不分红而通过股价上涨回报股东是成立的,但这个回报不是上市公司给的,而是溢价转让的收益。从整体上看,如果上市公司不给股东现金分红,对这家公司的股票买卖基本上就会变成一个击鼓传花的投机游戏。他表示,对于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的公司,这可能是财务数据造假、内部人控制的信号;证监会不能放任不管,会有相应的硬措施。

这里,给出了若干明确的信号。

其一,中国的股民为什么总是热衷于在股市高抛低吸做差价?上市公司没有通过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应有的回报是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在股市生存,成千上万股民无奈为博取蝇头小利天天追涨杀跌,致使中国股市成了名副其實的“投机市”。

其二,有些上市公司压根儿没想过给股东们分红,它们上市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圈钱,有的大股东财务造假骗取信任上市后,解禁期一过便一股脑儿抛空股票,连公司也不要了,脑子里何曾有过丝毫回报股东的念头?所以,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分红的公司,几乎可以断定有不可告人的猫腻。

其三,要从根本上改变上市公司异化为“铁公鸡”的局面,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当然不能坐视不管,而应采取强硬措施,实施铁腕治市。

到目前为止,治理“铁公鸡”,证监会已通过约谈、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上市公司落实现金分红承诺。这显然还不够。上市公司中的“铁公鸡”,几乎都是厚脸皮的“老赖”,仅仅停留在善意的喊话上,试图通过道德规劝,完全不足以让他们回心转意。治本之道是必须通过修改市场游戏规则,把现金分红纳入沪深股市刚性的制度安排,做到在法律上真正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前已有规定,企业在进行IPO时,在招股文件中应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安排,公司再融资是否分配利润也作为硬指标之一,但实际上并未严格执行。3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应“铁公鸡”问题时曾表示,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目前,《证券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此,强烈呼吁作为沪深股市的一项基本制度,尽早把现金分红写进《证券法》,以期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吸引更多长线资金进入股市。重融资,轻回报,甚至无回报,一味巧取豪夺,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的乱象该彻底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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