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办转型工作成效、困难及建议
2017-05-19黄利红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
●黄利红/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
专员办转型工作成效、困难及建议
●黄利红/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
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以及部领导有关讲话精神,经过三年努力,转型工作已基本到位,正向纵深发展。三年来,广西专员办紧紧围绕专员办转型这个中心,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协调沟通机制建设,全面嵌入财政主体业务,在中央部门预算监管、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调查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逐步实现财政预算监管业务全覆盖。工作转型取得成绩的同时,深入推进工作转型中也存在一些难点,需要我们去思考。
一、转型取得的成效
(一)围绕专员办转型中心工作,实现了业务监管全覆盖
一是注重工作计划制订。根据财政部有关工作计划,立足实际,聚焦转型、统筹谋划,经过与各处室的反复研究,制定详细年度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计划。二是准确把握转型政策。各处室认真学习讨论,吃透部党组深化专员办转型的政策意图,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形成若干建议,办党组进行认真研究,增强工作转型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三是重视完善制度规程。根据财预〔2016〕38号,制定具体转型实施方案上报财政部,细化具体内容,逐项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同时制订跨处监管业务事项、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等工作规程,将财政监管业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两者相互促进
一是秉持“财政部干什么,专员办就在前方干什么”的原则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工作。部门预算监管注重各监管阶段信息的互联互通。贴近基层了解实情,有效实现中央财政对基层财政的监管职能,推动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到市、到县”。坚持查调结合,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精准有效。二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党建务实规范,依托“互联网+”平台,将学习时间扩展到“八小时之外”。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和基层支部三级党建工作体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出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机关党建岗位职责、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等15个党建制度。针对脱贫攻坚定点帮扶村切实做到扶贫政策把握精准、扶贫计划制定精准、扶贫措施实施精准。
(三)打造干部队伍、内部控制、沟通协调三大保障体系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看待转型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干部职工抛弃单纯检查思维,突出管理特色。认真开展人事档案专项清理、社团兼(挂)职清理,以政务公开方式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全力推进干部和人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工作职工思想状况调查,积极应对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努力构建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的氛围。二是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牢固树立内控管理理念。各处室结合具体业务和机关运转流程加强内控意识和内控培训,由人人学内控提升为人人懂内控。建立以处室为单元的审核审批事项报备、内控报告和内控抽查制度。责任处室内控管理联络员组织本处室内控自查,内控办不定期对业务处室相关业务进行抽查,着力抓好内控制度执行。三是沟通协调机制建设提供监督保障。加强与部内司局的联动,主动寻求业务指导。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中央预算单位的联动,与人民银行、银监、国税、海关等经济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口监管处室间的沟通交流,建立预算监管定期会商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认真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驻地中央部门预算监管稳步推进。定期召开驻桂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会议,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决算审核、日常财务资产监管工作。联合人民银行,共同规范银行账户监管。国库动态监管试点期间,以实地核查、委托协查、电话核实等方式核实数据。顺利推进完成中央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积极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二是中央转移支付监管不断深化。强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差异化对待不同监管工作要求,扩大问题传导范围、督促整改落实,从制度传导、构建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强调成果利用等方面入手,切实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面监控。三是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有序开展。与地方财政加强协作,建立资料定期报送制度,加强调研跟踪,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有序开展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等监管,完成政府外贷债务甄别,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四是突出信息调研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财税体制改革,聚焦热点难点,开展多项重点调研课题,获得国务院及省部级领导批示13次。出台专门的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扎实抓好信息宣传工作,政务宣传与锻炼队伍两不误,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二、转型面临的困难
(一)业务统筹力度尚待加强
按照工作转型要求,预算司统筹对专员办的业务管理工作。目前部分纳入年度计划、属同一处室承担的重点监管事项要求完成的时间相同;部分监管事项由不同司局负责,各管一段,尺度不一;监督检查局下达任务与预算司组织下达的年度计划各成体系,部分检查任务、监管内容与处室职能存在交叉;重点监管事项与日常审核审批事项并存。专员办一个处室对口部内几个司局,每位同志都承担几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处室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不利于仔细思考认真学习,监管质量无法有效提高,长此以往,人心俱疲,会挫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致渐渐滋生应付了事之心。
(二)监管范围与人力配备存在矛盾
授权专员办监管的事项繁多,主要包括转移支付资金的全面监管,部门预算监管的全覆盖,地方政府债务、地方财政运行动态监管,专项检查等等。完成每个监管任务都有时间限制,时间紧任务重,全面监管要求与专员办目前的人力物力难以匹配。在抽查情况下要对资金管理使用整体情况发表意见,存在不可控风险,或者出具的意见本身效用有限。
(三)保障措施有待完善
一是构建联合监管机制缺乏自上而下的制度保障。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其它部门的监管资源共享,更多是依赖专员办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做工作,工作难度非常大,效果也难于保证。二是政策指导不够。专员办转型后,面临很多新的难的监管事项,这些任务政策性强,制度理解不到位、或是参与的人员各自理解不一致,都将极大影响监管结果。但对新业务、新政策的培训不够。三是财政预算监管信息化建设仍未能适应监管工作要求。针对单一监管对象,各系统均含有一些有用的信息,但由于各业务司局开发的众多监管信息系统独立存在,系统与系统间的数据库隔断,监管链条上的信息无法有效共享,不利于专员办串连各监管链条所获取的信息,降低了监管工作效率。
三、深化转型的建议
专员办转型工作任重而道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财政部各司局的大力支持,自上而下不断完善政策、机制、措施;也需要专员办自身长期不懈地付出努力,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业务能力都要适应转型要求。
(一)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交流
一是预算司进一步统筹专员办工作规划,制订流程,加强对专员办工作部署的总体性、规划性、系统性,充分考虑现有人力,有针对性地安排重点监管工作,不求面面俱到,更加重视监管成效。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专员办业务监管工作机制。结合专员办转型工作进展,建议由预算司牵头,组织有关司局和专员办参加,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通过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对成功经验制度化,对成熟工作机制化。同时,完善业务考核机制,调动各专员办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部内司局与专员办之间、专员办互相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促进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促进业务监管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二)多措并举,加强专员办队伍建设
一是发挥专员办内生动力,加强学习,办党组带头,自上而下,营造全办学习的良好氛围,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人员重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大力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二是合理调配人员,加强团队建设。重视新老搭配,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干部,切实做到人尽其才。三是完善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操作规程,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
(三)多管齐下,提高财政预算监管水平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统一协调财政预算监管业务工作系统的开发使用,构建便捷的信息调取渠道,推动系统与系统间数据模块共享,方便监管部门数据使用。二是强化监管成效。确立不求全面、讲求实效的监管理念。把握问题导向,充分反映财政预算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探究制度制订层面的漏洞,亡羊补牢,防微杜渐,推动不断完善健全管理制度。三是充分挖掘现有信息效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部内司局与专员办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通达机制,共享各级财政部门上报的综合信息,使专员办更全面地掌握财政工作信息。四是主动作为构建监管联合体,开展联合监督。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发文、信息互联互通等联动机制,建立联系人制度、资料报送制度、信息沟通反馈制度、调查巡查制度和政策执行反映制度等,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专员办与地方财政的监管联合体。■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