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王弼“得意忘言”
2017-05-18何泓睿
何泓睿
摘 要:魏晋时期,是言意之辨兴盛的时期。王弼以老庄解易,借助“得意忘言”的方法论一扫汉末以来的经学疲软、象数繁琐的风气,为文人找到了抒发己志的方法。王弼为了解决魏初以来儒学疲软,强调“名教本于自然”,在形而下的层面谈体用一体,其“得意忘言”之法在很大程度促进儒道合流。
关键词:王弼;得意忘言;体用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4-0-01
汉末魏初时政治动荡,儒家以“仁”、“义”等构建起来的社会体系面临名存实亡的问题,内在的道德约束由自愿变为强制,表现在外在就是缺乏约束力而变成了一种礼法形式上的敷衍,王弼看到了这个问题并重新构建了这种体系,将具有普遍性和齐物特征的“道”作为本体,将强调秩序和尊卑的儒家作为实践的用,使用“本末”(或称“母子”)二层的方式来论述,这就使他的哲学主张呈现出“贵无”的倾向。
王弼的“得意忘言”之说是针对他“贵无”的哲学主张提出的方法论。王弼以老庄解易,《周易略例·明象》: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象,以卦而言,指卦象,泛言之则为指一切可见之征兆”[1]。“意”存于“象”,“象”存于“言”,通过“言”可以察觉“象”,通过“象”可以把握“意”。反推之,则是“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在“言”、“象”、“意”三者之间存在一个通达的过程,这里似乎王弼秉承的是一个“言尽意”的观点。其实不然:“王弼所谓‘本大致有二重含义:其一为存在论意义上的本体,其二为价值论意义上的本体(亦即作为道德根据的本体)。”[2]王弼秉承的“名教本于自然”的观点,他希望挽救名教衰落的颓势,这种诉求反映在他的哲学、文学主张的各方面,所以他才倡导“自然”为体,“名教”为用的体用一体论,在“用”,也就是形而下的自然万物层面,王弼的主张是:通过语言可以理解事物的表象。但涉及到“道”的本体之时,他还是坚持言不尽意。《明象篇》之后阐释了言不尽意的问题: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王弼引《庄子·外物》篇解意:“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得意,得意而忘言。”[3]庄子认为,借助语言来认识意识可行的,但是正确的方法是在得意之后抛弃语言的束缚,如果过分地执着于“荃”、“蹄”之类的外物,反而无法领会到“意”。
王弼与庄子的看法相似。他认为“言”是通“象”的方法,“象”是通“意”的方法,但是“象”一旦被“言”所限制就不是原本的“象”,“意”一旦被拘禁在“象”中也不是真正的“意”了,所以执着于“言”、“象”没有必要,这二者是得意之工具,不可执着于工具妨害得意之目的,固王弼说“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能够得“象”得“意”的方法是由“言”、“象”上溯却不固守,即“得意忘言”。王弼以“画”与“情”为例,人在对画进行审美的时候,执着于笔触、画法终究是小类,只有通过“画”去感受情感的变化才能领会“情”。王弼的“言不尽意”其实还是主张“重意轻言”的,所有王弼以此方法解《易》掃象而过,不谈汉易的天地、阴阳之类,亦不滞于名言,巧妙地借老庄解易,畅谈玄旨,阐发义理,进而体悟经典之中的微言大义。
将王弼的“得意忘言”做两个层次来分析能理解他对“自然”和“名教”的态度。“王弼为玄宗之始,然其立意实取汉代儒学阴阳家之精神,并杂以校练名理之学说,探求汉学蕴藉之原理,扩请其虚妄,而折衷于老氏。”[4]王弼不像嵇康、阮籍一样强烈地反对名教,要求“越名教而任自然”,他在阐述“贵无”的哲学主张时虽然认为“有”来自“无”但并不否定“有”的作用,同理他虽重意轻言但也不否认“言”的作用,所以他在形而下的层面上推举圣人之言的作用,认为“言”为“用”可以说明事物的表浅,但涉及到万物本源,还需“忘言”才能得。这种观点兼容儒道,即使儒家经典中少有涉及到“道”的本体论的内容,但儒家也有“夫子之文章,可得耳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耳闻也。” [5]一说。所以“性与天道”是需要“得意忘言”去把握的。
王弼“得意忘言”的提出,一扫汉末以来经学疲软,象数繁琐的弊端,他为文人找到了一种抒发自我见解的工具,以“得意忘言”作为方法论,推动汉代经学向魏晋玄学的转变。
“凡所谓‘忘言忘象、‘寄言出意、‘忘言寻其所况、‘善会其意、‘假言、‘权教诸语皆承袭《易略例·明象章》所言。”[6]王弼大倡“言不尽意”之风,对后来者影响甚大,即使要求“越名教而任自然”的阮籍、嵇康等人的学说骨干也是从“得意忘言”中阐发出来的。而到了永嘉时期,一部分人开始回归到王弼的学说,积极调和“名教”与“自然”的关系。
参考文献:
[1]楼宇烈,《王弼集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610页。
[2]杨国荣,《论魏晋价值观的重建》,《学术月刊》,1993年第1期,第8页。
[3]郭象注、成玄英疏,《庄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492-493。
[4]汤用彤,《言意之辨》,《魏晋玄学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23页。
[5]朱熹,《论语集注》,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5年,27页。
[6]汤用彤,《言意之辨》,《魏晋玄学论稿》,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