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准则》做到“六个坚持”
2017-05-18陆军
陆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推进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的意义。
坚持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准则》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筑牢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我们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好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各支部、各处室学习,培养党员干部的学习习惯,让学习成为常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同时,要加强对学习的考核,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时,还要述学,把自身学习情况和组织开展学习的情况纳入考核。
坚持从严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准则》指出,“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作为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层层作要求。要认真思考和谋划好上级部署如何在本单位本部门落地,处理好坚决执行上级要求与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之间的关系。
坚持人民立场,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准则》指出,“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作为政法部门,要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反对搞违背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坚决反对搞虚假数据。要持续深入查处“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多做打基础谋长远的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要坚决预防、查处和打击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惠民工程。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准则》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把理想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确保干部队伍干净纯洁,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指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主要负责人要敢于担责。重大问题决策前要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严格遵守党内议事规则。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既要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坚持拒腐防变,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准则》指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自律,严以修身、严以用權、严以律己,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检查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是否存在问题,主动接受党内监督。要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做一名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者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