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
2017-05-18
当代党员 2017年9期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