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统保密慎之又慎
2017-05-17朱小平
朱小平
在军统内部为了自我保护,从局领导到一般行动特务,都有化名,尤其往来发电报,也署化名。
戴笠经常更换化名,据台湾出版的《戴笠先生与抗战史料汇编》披露,戴笠的化名有27个之多,从一个字到三个字不等,如“冬”“雨”“涛”“灵”“雷云”“余龙”“裕降”“张叔平”“马健行”等。郑介民、毛人凤则固定使用“杰大”“以炎”的化名,唐纵则使用他的别号“乃健”。下手令、批阅公文、对外行文都使用化名。电报本身也分级,最高密级是戴笠亲译。如他与胡宗南、汤恩伯等人之间的电报往来皆用单编密码本。即便是最高密级,也署化名。不仅按期更换密码,有些密码只用几次就更换。一个省站就有好几套密码,密本翻译方法也经常变更。单位化名每隔不久就会重新更换一次,由局本部列表通知外勤各省站。这些密码保密措施都是针对中共的,唯恐被中共破译。
軍统局秘密站、组,也有化名,对外行文都使用化名,如军统掌控的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所属外事侦察组,化名毕公仇、毕孔殷,对外称毕公馆。军统局的机关甚至有些公开单位也并不挂牌,对外称呼各种公馆等,给人的印象根本不是特务机关。
至于蒋介石,军统内部文件、电文、档案、命令中从不会提到他的名字,只能见到“奉谕速办”“奉口谕”等字样。蒋介石给军统下达的暗杀任务等,从军统档案中完全见不到军统的重大行动到底是奉谁的“谕”,军统报送蒋介石的情报称“报甲”(报送戴笠称“报戊”),可见其隐蔽性。军统干部写工作日志、日记都会自觉保密。如沈醉在日记中凡提到戴笠,皆用“老板”“余先生”代称。在重大暗杀行动的高层会谈甚至文字中,对被害人的名字从不提及。如蒋介石几次召见沈醉,密谋重伤宋庆龄,行动细节都会谈,但据沈醉回忆,蒋介石没有一次提到宋庆龄的名字,可见蒋介石不授人以柄的隐秘行径。在蒋介石召见毛人凤,交办暗杀李宗仁之事时,也只字未提李宗仁的名字。
军统各种电文、文件等行文,有自己惯用的行文语言,颇具隐蔽性和特殊性。沈醉在云南任保密局专员,领导云南站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云南省主席卢汉决定起义,事先将沈醉等国民党驻云南军、警、宪、特首脑人物以开会为名软禁,并代沈醉拟了一份对云南军统组织的通电,要求所有军统特务自首报到,交出武器、电台。但沈醉看过后,发现通电文字与军统行文习惯不同,军统特务们看了马上就会知道并非沈醉所写,很可能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当然后来沈醉列名起义,将通电按军统笔法重写。由此可见,军统的保密措施连行文习惯也与国民党军政机关不同,若有人代写、冒充就会被识破。军统局曾大量招收浙江江山籍(戴笠老家)特工、译电员等,因为江山话即使是浙江人也十有八九听不懂,这是一个天然的保密屏障。
军统本身是军事部队编制,穿军装、有军衔。但军统又是特务组织,内部分秘密单位与公开单位,所谓“秘密领导公开,公开掩护秘密”是军统的原则。所以军统秘密单位的特务并不穿军装,包括局本部文职人员,一律着便装。
军统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害怕受到中共地下组织的报复,所以慎之又慎。为了不暴露身份,按军统局保密规定,外勤特务不准带枪,只有执行公开任务的特务才能佩枪。戴笠有一次还专门给沈醉作过指示,当时因为有的外勤特务单位惧怕中共人员,要求发枪自卫。戴笠说,不能很好地隐蔽自己的身份,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军统人员,所以不容易打入各阶层去活动,完全失去了做秘密工作的意义。
军统为保密起见,还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如“六不准”等。其一是不准擅自脱离组织,请长假亦不许可,因为军统规定,凡入军统则为终身职业。其二是不准自由向外活动,军统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与中统等外单位交往,私自往来要受纪律处罚直至以泄密罪论处。其三是不准外宿,军统机关为防止泄密,严格规定军统人员每周只能有一天回家外宿,违者严惩。其出发点都是为维护军统的隐蔽性。
(摘自《从军统到保密局》西苑出版社 图/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