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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情境传播的中国本土的真实电视传播特征研究

2017-05-16李佳凌

科学与财富 2017年12期
关键词:传播特征

摘 要:Reality TV -"真实电视"兴起于西方国家,自2004年被引入中国后,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至今热度依然居高不下,广受电视观众的欢迎。"真人秀"是国人对真实电视的最初印象,其在长期的编创和传播中使得认知被刻板化,在中国,二者的重叠性很高。为还原中国本土真实电视的传播样貌,本文将真人秀作为真实电视的一个亚类型和进行分析的主要样本选取池,尤其以选秀型真人秀为主进行研究。在对真实电视的分析中,本研究提出了"高情境传播"和"低情境传播"两个统一于传播过程中的概念,并将其概述为"双重呈现",以剖析真实电视在中国本土语境下的传播特征。

关键词:真实电视;低情境传播;高情境传播 ;中国本土;传播特征

前言

2004年的“超级女声”中引发狂热一夏,显示出了此类节目的极大潜力,真实电视也由此进入中国大众的视野,在多年的传播累积之后逐渐成为大众传播的常态化内容。国内对真实电视的研究中主要聚焦在“真人秀”上。例如,谢耘耕、陈虹的《真人秀节目:理论、形态和创新》中,“真人秀”指的便是“Reality TV”,即真实电视。在邱沛篁主编的《新闻传播手册》中指出,“真实电视英文为Reality TV,又称‘真人秀”。 而“真人秀”在国外研究中并无比较严格意义上的对等词,有研究将真实电视的三种类型分为真实杂志(Reality Magazine)、记录肥皂剧(Docu- Soap)和真人秀(Reality Show)。

近年来,无论是央视还是各地卫视,都纷纷打造或推出各自的王牌真人秀节目,形成了“选秀热”,促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粉丝经济。“真人秀”成为大众在面对“真实电视”时的最广泛的共同经验范围。在社会传播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受众媒介素养提升和社会共同经验范围扩大,更加多元而自由的方式被运用到大众传播的参与中,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中国本土的真实电视传播特征,并且在不断的促进其发展。

1研究意义

在中国当前的传播体制下,媒体既出售商品,也要承担时代赋予其的社会责任。由于中国的真实电视节目存在对于西方的模仿痕迹,形式的相似和源生的不同中产生了矛盾。这一切都在提示我们,在真实电视节目的本土传播中,一方面,不能以传播效果作为主要评价标准,一味强调其策划与制作的技巧,另一方面,不能针对“泛娱乐化”的传播背景进行纯粹的批判,而脱离了历史的语境。在这一问题上,关注作为节目的“真实电视”与作为社会人活动的“真实传播”的关系尤为重要,表现在中国的传播场域上,就是透视节目传播与大众参与所构筑的空间,剖析它的形态、展现它的流变、关注它的未来。

在大众传播视野下,“真实电视”在成长中逐渐成为了常态化的传播内容。一方面,在媒介工作者的视角中,它不再集中展示具有煽动性的“草根神话”,而是作为一种节目类型和节目理念逐渐稳定下来。另一方面,大众作为真实电视的观众,逐渐从节目内容的“接收者”转变为了娱乐产品的“消费者”和传播需求的“自我实现者”。本文在传播大众化的背景下,关注真实电视的传播展示与受众的传播参与两个方面共同构筑的空间,结合不同层面的典型样本透视这一空间所呈现内在机理,揭示真实电视中高情境传播与低情境传播的“双重呈现”;探寻真实电视在大众传播的环境下表现出何种时代意义,又凸显出何种传播困惑,对此进行理性建构。

2中国本土真实电视的发展特征

第一,近年来,中国本土的真实电视进入发展期时研究价值凸显,这一时期的真实电视表现为“选秀热”,“真人秀”本身就代表了“真实电视”在国内的发展轨迹,这也在侧面呼应了前述中的“最成熟样本”的认定。

第二,中国本土的真实电视虽发展势头看好,但并未呈现出“Reality TV”中所表现出的极度多样化的形态,在中国本土的真实电视多以“真人秀”的形态出现。

第三,中国的媒介体制下,对媒介具有双重职能的要求,因此“真实电视”在目前的电视节目市场中主要被定性为“秀”,这体现出了对真实电视的道德倫理规制的重视。

3中国本土真实电视的情境传播形式特征

传播情境,是传播者在特定传播环境中通过互动传播行为形成的意义系统。它既展现了不断被社会传播建构的动态共同经验范围,又表现出作为仪式的传播中具有文化传承功能的相对静态的符号意义。因此,这里的“情境”更侧重群体性意识和实践在特定传播中的意义建构。

中国真实电视有低情境传播呈现与高情境传播呈现两个方面的表现形式:

第一,低情境传播。这种呈现主要表现为基于规则的戏剧性狂欢。其中的规则是指传播规则,既有节目中作为卖点的竞赛规则,也有节目传播中基于节目定位而显示出的传播主体间的关系认定。在这一层面上,通过具有反传统的节目规则,在舞台上展现各种“狂欢式”。它通过选择“代表”来表现大众的潜力,通过舞台的聚焦来促生规则接受者的对话意识。这里的“狂欢”指向的并非混淆“人群之分”,而是颠倒“人自身之分”,即个体可以通过选择规则的不同,获得相应的社会身份,真实电视展示的舞台表明了个人在不同社会角色之间自由转换的可能。因此,这里的“对话”是通过规则的“邀约”达成的,并非是大众传播视野中自在的。对于观众来说,规则是预先设定的,赋权的同时面临的是单向度的信息传播,进行的是被动的解码,意义缺乏延展性。从侧面体现了真实电视“狂欢”的困境——“狂欢”永远都是暂时的、仪式性的,“真实”才是持久的、常规的。

第二,高情境传播。这种呈现主要表现为以严格的专业标准、精致的审美品位配合节目主体的表达,以引起观众的共鸣,进而以沉浸式的体验作为其参与形式。在这一层面上,真实电视突出了舞台上“人”的主体身份,通过关注特定身份的主体来寻求观众的回应。于是,节目参与者的画像愈加丰满,在传播内容上的指向和定位都愈加明确,丰富且具有稳定性,有统一的主线。这类特征下的真实电视是观念的展示,而非奇观的制造。受众的处境更加自由也更加离散:不再为配合“规则”被步步紧逼,而是参与到对节目的理性关注或沉浸式欣赏中,不直接与节目的经济链发生捆绑,表现在真实电视节目的具体传播中,则是收视率又成为绝对强势的节目传播效果评价,有偿投票、选手周边商品购买等副产品的消费力度不再纳入或很少纳入传播效果评价。因此,观众在此进行的解码具有了更多的主动意义:节目效果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观念场”的共建,加之大众传媒传统的强势地位,这就意味着信息传播的关键在于受众的回应。

2011年“限娱令”发布之前,真实电视主要展现为前一种呈现方式。此后的真实电视主要呈现为后一种方式。从前者到后者的逐步过渡,对应真实电视在过热风潮中渐趋理性的过程,同时也是加重拟态的过程。

如今,真实电视已经发展到了“泛真人秀”阶段,极热风潮已经降温,但依旧是大众视野中的常态化传播内容。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不论是“电视的展现”还是“真实的需求”,关注的都不应该只是“媒介的制造”或者“人的主动性”。“制造”是传播的愿望,“人”是愿望的承载者,寻求两者的良性关系——即“双重呈现”的良性传播生态——才是对真实电视节目这一现象和理念的考察中应该传达出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谢耘耕,陈虹.真人秀节目:理论、形态和创新[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7).

[2] 鄢鸣. 中国有狂欢吗?——狂欢理论的应用与反思[J]. 山东社会科学,2011,01:159-162.

作者简介:

李佳凌(1992.11—)女 河北石家庄人, 泰国博仁大学传媒艺术专业硕士, 研究方向:戏剧舞台及电影电视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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