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多久可以淋浴?
2017-05-16
妇女生活 2017年5期
编辑同志:
两周前,我做了剖腹产手术,安全生下了女儿。令我烦恼的是,婆婆至今不准我沐浴。我说伤口早就愈合了,医生同意我沐浴,可是婆婆又说,月子里洗澡容易感冒,得月子病。请问,剖腹产后多久可以沐浴?沐浴时应注意些什么?
读者 姜月月
姜月月读者:
剖腹产术后1周左右,如果伤口愈合良好就可以淋浴。但是要避免伤口长時间泡水,淋浴后要注意保持伤口清洁干燥。如果伤口暂时还没有完全愈合,最好再等等,擦浴即可。一般而言,如果在夏季,一周之后产妇就可以淋浴了,但在冬天,就必须等到2周以后。
剖腹产后淋浴注意以下事项:
1.要讲究“冬防寒,夏防暑,春秋防风”,水温最好保持36℃~38℃,夏天不要贪凉,冬天也不能太热。
2.不宜大汗淋漓时沐浴,洗澡后应及时把身体、头发擦干,头发最好用干毛巾包一下。浴后即使浑身有热感,也不能暴露在风口之处,最好不要开空调。
3.淋浴后若头发未干,不可辫结,不能湿发入睡,饥饿或饱食后不宜立即洗澡。沐浴后如果感到饿的话,要吃点东西。
4.淋浴时间不宜过长,要保持体温,浴室内空气要流通。
医生 朱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