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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征信业插上互联网翅膀

2017-05-14王砾尧

中国信用 2017年3期
关键词:贾康信用信息

◎文/本刊记者 王砾尧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在这持续10多天的重要会期中,信用建设成为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其中有不少议题聚焦到了如何更好地推进征信业的发展上。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以提案或建议的方式,就征信发展提出了诸多宝贵的观点和建议,记者通过采访相关专家、官员等,对其中的精华进行了梳理,以更好地去认识和思考当前征信业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希望。下面,就来听听那些来自两会的声音。

贾康

“只要芝麻分够,无需办卡和押金,手机扫一扫就能借一辆公共自行车漫游桂林,非常过瘾!”不仅如此,春节期间,大学生小刘去桂林找同学玩,凭芝麻分在入住的一家连锁酒店还享受到了快速免押金、免排队、免查房的特权。以支付宝“蚂蚁花呗”、微信“微粒贷”、京东“白条”等为代表的信用借贷产品,能通过评估用户的信用状况,便捷地让用户获得相应额度的贷款,因此这类业务受到许多80后、90后年轻消费者青睐。当前,信用“变现”的方式越来越丰富,远远超出了传统贷款的范畴——支付、出行、旅游、婚恋等领域可谓是全方位覆盖,甚至办理信用卡、出国签证等业务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刷信用”。

实际上,互联网征信机构和第三方征信机构的信息来源除了传统征信中的金融信息外,还包括非金融信息的挖掘,因而征信产品的应用场景也从金融领域快速拓展到了生活领域,未来增长空间巨大。而无论未来征信产品发展到何种程度,都离不开作为基础性支撑的征信评估。

在传统征信方面,以人民银行为代表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记录个人基本信息、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息。同时,也在有序推动工商、质检、税务、法院等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括行政处罚与奖励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缴税和欠税信息等,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然而业界也有呼声,认为长期以来,央行信用数据在覆盖率以及信息维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而民间征信企业具有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和建模经验,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能够在央行数据之外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信息补充。实际上,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已经开始逐渐牵手第三方征信机构。据了解,部分股份制银行已与腾讯、芝麻信用等开展在线申请信用卡、信贷风险控制等全方位合作。除了降低金融风险、丰富信用应用场景、提升信用意识外,插上“互联网”翅膀的征信业,为解决传统金融难题带来了希望。

一面是央行征信的系统权威,一面是互联网征信的灵活、丰富,如何将二者更好地运用,互为补充,日渐成为业界探讨的热点问题。在刚刚落下帷幕的两会中,就有不少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就征信行业的发展提出了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

征信业市场需要顶层设计

在推进征信业“强强联合”方面,记者留意到,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今年全国两会中拿出了题为《关于鼓励对接市场化机制促进征信行业发展的提案》的提案。

在提案中,贾康指出,近几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国务院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勾画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并给出了重要指导。

贾康认为,应抓紧落实文件精神促进我国征信行业发展,其中合理对接市场化机制是基本要领之一。

“信用缺失抬高了社会成本和风险,降低了金融与经济运行效率,妨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征信业的繁荣是现代金融体系良好运作的关键性前提。贾康在提案中指出,央行征信中心成立,为识别、防范和化解传统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央行征信中心仅覆盖了有传统金融机构信贷记录的约4亿人群。受限于覆盖面,一方面难以支持对风险的全面防范;另一方面,社会上多数人缺乏传统金融机构信贷记录,无法准确判断其个体风险,制约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久拖不决不好,‘李逵’和‘李鬼’都在一起,市场是混乱的,要通过制度规范,让‘李逵’们发挥作用,将‘李鬼’们挤出市场。”贾康告诉记者,央行等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明晰规则,推动掌握丰富信贷资料的银行与掌握其他信用数据的互联网征信机构进行信息互通,以促进征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此前业内人士分析,央行至今尚未发放征信牌照,或因为央行对市场机构能否正当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持谨慎和观望态度,对此,贾康表示,有关部门应正视该问题,尽快将个人征信纳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让有能力、有资源、有技术的优质市场主体有积极性进入市场,促成资源优化配置,从而让征信业充满活力。

贾康建议,相关部门应以调动优质市场主体积极性参与征信市场为目标,做出征信业市场化顶层设计,给出一个尽可能可操作的制度框架。同时他也表示,摆脱这种覆盖面较窄的制约还须采用新的征信技术、使用更广泛的数据,弥补信贷数据不足,对普通人群和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动态、客观评价。

为此,贾康提出了加快征信行业发展的四条建议。一是明确监管重心,避免对市场过度干预。监管的重心应该放在征信业务的用户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性、业务实质独立性方面,而征信产品有效性和征信服务场景,应由市场决定。同时,在充分保护用户隐私基础上,应允许采集用户正面信息,不应过多限制数据采集范围。

二是明确央行征信中心的非营利性“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定位。央行征信中心应回归“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公共机构的定位,只覆盖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外部数据接入,不应向市场直接提供征信评分和征信服务,不应直接参与市场竞争。

同时,央行征信中心应向各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数据接入服务,可按照公共服务使用者付费原则,由央行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数据接入服务的收费。

三是建议监管部门以调动优质市场主体积极性参与征信市场为目标,做出征信业市场化顶层设计。监管者在做顶层设计时,应围绕如何引导有数据源、资金、技术、风控能力的市场主体投入我国征信业,以及如何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技术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能力、移动互联、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提高我国征信机构的竞争力这一主线,力求充分调动优质市场主体积极性。

丁时勇

四是建议尽快建立牌照发放制度。目前,对个人征信业务的争议导致征信牌照迟迟难以下发,既不利于试点征信机构业务开展,同时也让一些不规范商业数据公司趁机肆无忌惮地收集并输出各类个人信息,这不仅侵害用户权益,也对征信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建议以发放征信牌照来尽快推动征信业务的全面启动,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将政府管理监督与市场机制合理对接。

破除个人数据“孤岛”效应

除了期待征信业市场能有顶层设计,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委副主委、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丁时勇在两会期间还就加强个人征信数据共享专门准备了提案。在提案中,他建议,应建立信息交换平台,整合政府个人征信数据,并分类有序地向个人征信业开放。

丁时勇表示,自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国个人征信业开始步入管理部门明晰、职责明确、有法可依的轨道。但是,由于我国个人征信业发展时间较短,在个人征信数据的共享、处理等方面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来看,信息孤岛现象仍然严重,个人征信数据缺乏开放共享。”丁时勇说,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均拥有自身的个人信息数据库,这就形成了许多信息“孤岛”,缺乏开放共享。此外,民营征信机构自身掌握的网络交易用户的交易信用数据亦缺乏交流共享的平台。

个人征信数据库的技术标准不统一,低层次的征信标准就无法保证数据质量。丁时勇认为,一方面,各部门在开发自己的信息系统、建立自己的信息数据库时,采用的技术标准往往各不相同,给以后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库对接造成了困难。另一方面,当前数据收集、报送等征信标准层次较低,完善程度不足。低层次的征信标准不仅降低了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而且影响了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据了解,目前,征信中心和金融机构处理数据的流程,均不需要本人或者金融机构向征信管理机构递交能够有效证明异议存在的相关资料,征信中心仅就金融机构的协查回复情况决定异议处理的结果,不去鉴别金融机构修改的数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丁时勇说,这种流程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相当大的可操作空间,致使篡改、上报虚假信息几乎没有外部约束力量。

为解决个人征信数据目前存在的问题,丁时勇建议,一是建立交换平台,整合政府个人征信数据,并分类有序向个人征信业开放。“目前,政府征信管理最主要的问题是互联互通,因而有必要建立国家级和省部级交换平台,并出台相关征信交换平台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有计划、有步骤、强制性地要求各个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的个人征信数据在平台上进行交换,以实现政府征信数据的分类管理、实时更新和互通互联。”

此外,他也建议,政府可以以共享经加工整理后的数据为主,与民营征信机构的数据实行有偿交换。对于由监管职能产生的、自然形成的、主要服务于监管的政府基础类数据,属于其内部信息,暂没必要向社会开放。但对于按照人的主观目的进行采集和整理的、由政府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进行加工的、并付出了超过监管职能要求的征信数据,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实行公开有偿转让,以满足社会需要。

在丁时勇看来,完善异议数据处理制度与提高征信数据的质量同样重要。加强基层征信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能,并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无权力单方面向征信中心提出批量或单笔修改征信系统数据的申请。基层征信管理机构有权力要求金融机构出具异议信息所涉及的信贷合同、转账凭证及还款凭证,以供征信机构核查、确认异议问题的真伪和真实还款情况,进而如实还原异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企业征信数据源待开放

面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征信系统的迫切需要,自2013年起,市场上出现专门从事征信服务的企业,借鉴国外征信系统的标准和经验,推出全国性的基于互联网的专业化信息系统。但是,这一行业目前存在着企业征信行为缺乏具体操作规范、企业征信数据源封闭、缺乏有效的信用激励和惩罚机制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蔡威拟在全国两会上递交一份题为《关于加快大数据时代征信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称,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数据的采集和征信系统建设还有待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缺乏统一的标准等原因,目前征信行业的发展还存很多问题。其中,企业征信难,数据源封闭等问题,越来越引发关注。

蔡威指出,首先,企业征信行为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目前我国仅有2013年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主要针对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业务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没有完整规范企业征信市场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在信用信息与非信用信息的界定、信息披露、公共信息和征信数据的获取和使用程序、信用中介机构的行为规范、失信法律边界的界定等方面都处于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确的状态,严重阻碍了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发展。

其次,企业征信数据源相对封闭。现行的数据管理体制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或者实践中技术条件上的限制,除了企业工商信息和部分司法信息以外,企业的其他信用数据基本处于封闭状态,成为阻碍企业征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企业征信行业发展不平衡,行业也缺乏有效的信用激励和惩罚机制。

蔡威在提案中建议出台企业征信数据披露法,促进企业征信数据源的开放。希望尽快出台关于企业征信数据开放的法律或法规,以便能够清晰地界定企业征信数据的范围,明确企业隐私信息的边界,并且赋予征信机构征集信用数据、出具征信报告的权利,允许其合法地传播或经营经过整合、处理后的数据。

此外,蔡威建议考虑修改与企业征信数据开放相冲突的《商业银行法》《统计法》和《保密法》等部分现行法律,在立法的同时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必要在确立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明确界定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强调征信活动当事人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提案表示,希望加强中小企业征信机构的行业监管和政策扶持,包括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监管主体地位,以防止对中小企业征信机构的多头重复监管和避免监管真空,确保中小企业征信机构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对中小征信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信用信息数据获取和扩散、对偿付历史数据时间期限的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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