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同聚诚信力量 共铸信用高地

2017-05-14刘梦雨

中国信用 2017年3期
关键词:温州诚信信用

◎文/本刊记者 刘梦雨

温州是全国第一个提出把信用作为城市战略的城市,也是第一个经人大常委会决议设立“诚信日”的城市。15年来,“8·8诚信日”活动和诚信体系建设从未间断,持续传达着这个城市珍视诚信、维护诚信、构筑诚信的决心。2015年7月,温州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一年后,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上线,20个部门1144个事项在平台上实现了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信用报告的应用,从此,信用在温州不再只是一种道德约束,转而成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证依据。

“社会信用环境的打造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内涵、价值和运用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信用信息将成为一种能够产生商业价值、经济效益的特殊‘商品’。它不仅针对产品和企业,更是展现区域形象、体现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品牌。所以,我们必须积极顺应时代变化,站在新的起点,瞄准更高目标,努力开创温州信用建设新的局面。”温州市市长张耕表示。

构筑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查询服务

信息平台建设是有效推进信用建设的硬件基础。记者了解到,2013年开始,温州紧紧抓住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利契机,开始谋划通过数据化、电子化的手段推广运用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三类,金融信息、政府信息、民间信息。2015年温州获批全国信用示范创建城市后,高点定位,正式启动了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去年年底初步建成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五位一体”的信用大平台,汇集了全市70多万家法人和800多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档案,为全市提供“一站式”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到目前为止,累计查询量已经有84.4万多人次,每天大约有5000次的查询。

“我们把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作为平台建设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推动部门业务信息平台与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破解‘信息孤岛’难题。”张耕说。温州在全市50多个信源单位设立了信息归集端口,迄今共归集了2100多万条信用信息,实现了公安人口数据、驾驶证和车辆信息、人事部门的公职人员信息及市场监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股东和法人等信用信息的全量归集。

海量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一起,给信息的安全保护提出了挑战。据介绍,为保护信息安全,温州市制定了严密的信用信息分类办法,将纳入查询平台的信用信息分为非受限共享查询、受限共享查询和非共享查询三类,严格控制信用信息查询权限。其中,非受限共享查询信息可以公开查询,受限共享查询信息要按照特定方式或提供给指定对象共享查询,非共享查询则仅可在信用主体授权的前提下方可查询,从制度上、技术上全面保证信息使用的安全。

联合奖惩发力织密信用防护网

“‘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这是我们温州建设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的目的所在。”张耕向记者娓娓道来联合奖惩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应用。局部金融风波爆发以来,温州社会的金融和借贷信用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冲击,为了尽快修复金融信用、激励守信企业、打击失信行为、重塑信用氛围,近年来,温州经信委、市场监管、金融、公安、法院等多部门集体发力,积极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对守信企业,温州运用信用的手段实施嘉奖。开展“百佳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用互认,率先为诚信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数据显示,2016年,据此累计授信533户,授信余额达11.74亿元,为474户企业提供了信用贷款,贷款余额10.43亿元。同时,温州还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诚信企业实行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政策。

相反,温州对失信企业也毫不手软,通过建立和落实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由各部门联合对其实施惩戒和信用约束。比如将食品安全不良信息作为金融机构授信的重要参考、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机制等措施,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特别是对逃废债的联合惩戒,温州率先开展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专项行动,累计公开曝光逃废债失信对象2920例,打击逃废债类犯罪行为583起,给企图实施逃废债的单位和个人带来了有效的震慑,推动温州不良贷款率从最高的时候的4.68%下降到2016年末的2.69%。

依托信用优化金融生态“信用+金改”成效显著

信用体系建设是金融改革极为基础、极为重要的一环。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温州结合金融综合改革,以金融领域信用建设为突破口,创建了全新的监管模式,其中有三项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举措,目前已经在全国部分区域加以推广复制。

一是率全国之先建成民间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这套系统在2013年9月上线运行以来,已归集了10个大类900多家民间金融组织的实时信息数据,初步实现了对民间金融市场交易行为的非现场监测,为扩大监管覆盖面、提升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二是率全国之先推出“农民资产授托代管方式融资”业务,农户可以资产作为抵(质)押担保物,以书面承诺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截至目前,该项改革举措已惠及3584户农户,累计激活农村资产10亿余元,打通了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在浙江省率先推出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测算、核定各大银行对企业的授信总额及企业的对外担保总额,有效遏制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导致的贷款超发、滥发等现象。

在“信用+金改”模式的创新引领下,温州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社会信用和银企信心不断回升。2015年以来,温州全市新增企业债核准180.8亿元,核准数量、核准规模均居浙江省首位。

以重点带全局打造信用建设示范样本

社会信用环境的打造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因此要着眼全局、整体推进。但在具体建设的过程中,到底什么才是社会关切的热点,什么才是事半功倍的重点?张耕认为:“在持续推进信用温州建设过程中,首先要立足于多年积累的基础,将‘自身优势’的文章做好做足,这样才能让信用建设结出丰硕的成果、形成自己的特色,从而把温州打造成国内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样本。”关于下一步工作的推进,张耕表示要在四个方面取得突破,并抓好三个方面的重点。

从近期看,重点要在四个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提升信用大数据的应用能力。温州将以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扩大对征信数据、消费数据、财务数据、身份数据、经营数据等传统信用信息的开发利用。在此基础上,将信用信息的挖掘逐步拓展到对社交数据、日常活动数据、特定场景下行为数据等信用信息的挖掘和运用上。通过温州政府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着力优化各部门系统与共享平台之间的共享机制和分级查询使用机制,构建信息量大、可整合分析的信用大数据平台。

建立全方位的信用奖惩体系。温州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上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要继续加强金融、食品药品、招投标领域的信用奖惩,还要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逃税骗税、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出台“黑名单”制度,将政府监管与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出台更加细化、更可操作的制度和办法,让诚信成为社会的主流和风尚。

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一个较为健全的征信服务体系包括了企业征信、个人征信、财产征信、资信评级、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市场调查等方面。目前,温州在信用产品在金融领域已经有了较多应用,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接下来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思路,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培育、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加快发展。

加强对新经济的信用产品供给。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是当前温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下一步要针对创新型企业轻资产、重技术、重创新的特点,加大信用产品创新力度,特别要改变过去靠投资行为、生产行为做信贷、做抵押的做法,研究更多基于信用的贷款模式和扶持政策,切实为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从长远看,还必须持续抓好三个方面重点:

打造高公信力的政府。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先导和表率。温州将从全面建立政务信用和公务员诚信记录制度入手,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的政府信用建设,并建立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广泛开展信用示范县(市、区)、示范镇(街道)、示范村创建工程,树立“信用政府”良好形象。

培育重信誉的企业。按工商登记测算,大约每19个温州人中就有一个经商办企业,每52个温州人就拥有一家私营企业,企业信用建设是“信用温州”建设的主阵地。我们将通过深化企业金融、税务、价格、电子商务、统计等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同时,要充分发挥信用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推动企业文化和企业商德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全面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的信用等级。

培养重诺守信的市民。温州是中国重商经济学派的发源地,民间有着“义利并举”传统文化基因,这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因此,要把信用建设作为一项群众性工作、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弘扬契约精神。同时,要以推动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为抓手,加快制定个人信息评价、安全保护、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机制,逐步将个人信用与银行信贷、职称评审、资格任职等进行挂钩,让讲诚信、重信用真正融入市民日常生活。

总之,对于今天的温州,信用建设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内生需求。接下来将坚持不懈地推进温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的相关政策,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温州”和“信用”相融合,使信用在助推温州“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续写温州城市的诚信品格。

猜你喜欢

温州诚信信用
温州瑞奥工贸有限公司
温州瑞奥工贸有限公司
温州,诗意的黄昏
温州瑞奥工贸有限公司
信用收缩是否结束
美好生活离不开诚信
我们和诚信在一起
信用中国网
信用中国网
Application of the Good Faith Principle to the SCS Arbitration Initiated by the Philippines Agains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