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探索领导干部日常监管新途径
2017-05-13董茂成
董茂成
近年来,长宁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强化问题预警、制度建设、违纪查处构建“三化联动”机制,努力开创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管新格局,有效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
及早预防,防微杜渐,问题发现预警“规范化”
谈心谈话“把脉问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县领导与联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疏导问题“症结”。推行“七必谈”制度,切实打开干部心结,凝聚发展活力。
联席会议“多维扫描”。由县委组织部干监办牵头,每季度与纪检、审计、检察、审判等部门联系沟通收集情况,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科级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动态评分“未病先防”。实施干部监督“治未病”工程,聘请社区干部、退休干部、普通党员等组成30人的“干部监督督查员”队伍,负责对“进社区”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日常监督。细化干部“进社区”的监督资料,实行科级领导干部“进社区”表现“倒扣分”制度,得分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细处着手,扎紧笼子,干部行为约束“制度化”
科学考核,激励干事创业。实施《科级领导干部量化经常化考核办法》,依据不同乡镇、部门在资源禀赋和工作职能等方面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行动态跟踪管理方式,实行领导干部综合量化考评。对排位在本班子末位且在全县同一职位末位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在全县同职位末位的将免职或降职使用。
因地制宜,严格队伍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合理使用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制定《长宁县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建立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完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举措,在精准扶贫、新村建设、拆迁安置等方面为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发挥余热搭建平台。
源头把关,防止带病提拔。制定《拟提拔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暨公开承诺办法》,规定拟提拔干部在任前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组织书面报告其收入、婚姻等9个方面的情况,并按要求在任职宣布会上进行“双承诺”。近两年来,新提拔的57名县管干部已进行了个人事项报告和任前公开承诺。
细化要求,促进廉洁自律。实施《长宁县县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和《长宁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规范干部出国(境)管理和婚丧喜庆操办事宜。目前,全县92名县管干部都将出国(境)证件交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36名县管干部按规定申报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动真碰硬,从严查处,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
严格督查治理“庸懒散”。制定《长宁县党政机关干部“庸懒散”行为问责处理办法》和《长宁县“老油子、叫鸡子、火巴茄子”三子干部专项整治方案》,严明纪律要求。成立联合督查组不定时对机关工作作风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网玩游戏、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闲聊等现象在全县予以通报,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网络问政倒逼“真作为”。依托本地新闻网开通“长宁县为民直通车”,群众可通过“为民直通车”栏目开展投诉、求助、咨询,发表意见建议,相关信息原汁原味上网公布。涉事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回复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办理超过时限或受到群众不满意评价的,每月进行通报,并将影响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投诉、诉求1261件,办结1251件,办结率达99.21%。
正风肃纪查处“动真格”。坚持聚焦“四风”问题,扎实开展正风肃紀专项治理,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始终保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办各类“四风”案件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组织处理26人,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蔓延势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转变。(作者系中共长宁县委书记)(责编:张微微)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