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推行省域全覆盖土地督察
2017-05-13刘艳秀董欣
文/刘艳秀 图/董欣
辽宁首次推行省域全覆盖土地督察
文/刘艳秀 图/董欣
4月18日下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辽宁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在沈阳召开。国家督察沈阳局局长李全人、副局长吴昌洋、副局长潘宏勇出席会议,辽宁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张雷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农委、林业厅等省直部门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将首次推行省域全覆盖例行督察,这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决心,也是对辽宁省土地管理工作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
会上,国家督察局沈阳局局长李全人明确,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去年,沈阳局通过各类督察,累计督促地方政府补划基本农田5.9万亩,复耕土地2.7万亩,拆除违法建筑268.3万平方米,督促兑现农民补偿和社会保障资金25.6亿元,督导地方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制度,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得到群众的拥护。
李全人指出,2017年例行督察工作和以往相比,有一些变化。首先,在形式上,一是开展省域研判。其次,在内容上,监督检查省级政府2016年度土地利用管理情况和落实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部分事项可向以前年度延伸。第三,在方法上,坚持“不取代、不改变”原则,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和土地督察的监督作用。这次督察时间紧、任务重,沈阳局希望辽宁省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给予沈阳局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辽宁省常务副省长张雷在讲话中指出,土地督察是“预防免疫”、“保健强体”,是对土地的“健康体检”,对发现并解决土地管理利用问题、提高土地管理利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悉,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首次推行省域全覆盖例行督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和国务院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决心,既是全面“体检”,更是关心指导。去年在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的督察和指导下,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要求,全面高标准完成划定任务,走在全国前列。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工作,所有市县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国土资源部赋予的任务。闲置土地处置,持续加大力度,盘活处置率达到96%,新清理出的闲置土地盘活处置率为76%,有力促进供给侧改革。
最后,张雷就确保土地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对全省各级政府提出三点要求。首先要正确认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依规用地的自觉行动;其次,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最后要扎实做好自查,注重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全省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号召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同心同德,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以全域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我省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为供给侧改革助力,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