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商帮文化中的自律规则
2017-05-13王瑞
王瑞
内容摘要:中国商帮文化中的自律规则是一整套严密的民商事规则体系:家规、家训、族规、族训是以家庭为核心的民事行为规则;店规、号规、行规、会规是围绕企业和行业而展开的商事行为规则。其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仁爱、忠义、诚信的思想,非常值得现代人,尤其是现代商人学习、传承,并且,有义务和责任将其不断发扬光大。
关键词:商帮文化 自律规则 儒家思想
中国明清时期十大商帮的兴盛,并非偶然,而是与很多条件联系在一起的。其中,中国商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创立的一系列自律规则,在其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当时缺乏国家外部他律规则保护的条件下,中国商帮文化中的自律规则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可以这样断言:没有商帮文化中的自律规则,中国十大商帮的兴起几乎是不可能的。结合当今社会,虽然我国民商事他律规则已经非常完善,但是,有些商人见利忘义,以假冒伪劣商品欺骗、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屡屡发生,其主要原因就是当今社会商人道德自律的普遍缺失。因此,充分继承和发扬中国商帮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对于建立一个充分竞争、稳定有序、诚实信用的理想商业环境,意义非常重大。
中国商帮文化中的自律规则,不是个别的、零散的,而是在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指导下,通过与中国商人的具体商业实践相结合,逐步建立的一整套严密的自律规则体系,以个人和家庭为起点,从内而外,依次是:家规、家训、族规、族训、店规、号规、行规、会规等。家规、家训、族规、族训是以家庭为核心的民事行为规则;店规、号规、行规、会规是围绕企业和行业而展开的商事行为规则。
中国商帮文化中的家规、家训
家规、家训,是同姓家族自己制定,要求所有家庭成员共同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总称,通常是由父祖长辈、族内尊长为后代子孙和族众规定的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原则、规范、训语和禁戒。家规与家训的最早出现,并不是在家谱之中,而是独立的单本形式,只是后来才正式进入家谱当中。总体来说,家训内容出现较早,宋代以前基本成熟。
家规、家训是先辈留给后人的为人处世宝典,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家训在许多方面反映和记录了我国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它在历史上对人们的修身、齐家发挥了重要作用。
家规、家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自成体系:一是以楹联、题图碑刻、匾额形式表现的格言、警句式的家规、家训;二是正式写入家谱中或以单行本的形式记录传承下来的家规、家训;三是以不成文的方式,口口相传下来的家规、家训。家规、家训一般短小精悍,方便背诵和记忆。
第一种形式的楹联、匾额等在晋商、徽商等家宅院落中最为常见,构成字数非常少,最多两句话,甚至就四个字。例如:体现孝悌友爱的:“孝弟传家根本,诗书经世文章”;体现仁义忠厚的:“传家有道惟存厚,处世无奇但率真”;体现洁身低调的:“清以自修诚以自勉,敬而不怠满而不盈”。告诫儿孙,注重节俭,不要贪图安逸,坐享祖业的:“求名求利莫求人,须求已;惜农惜食非惜财,缘惜福”。要求家人积德行善,中正谦和的匾额,如:“为善最乐”、“懋德务实”、“履中蹈和”等。
第二种形式的家规、家训,相对来讲,一般比第一种篇幅要长一些,少的几十个字,多的可达四、五百字。最具有代表性的要数晋商乔家的家训:“……勤俭持家之本,和顺齐家之本。书,起家之本。忠孝,传家之本。祖宗之泽,吾享者是,当念原来积累之难。兄弟叔侄,分多润寡;长幼内外,宜法肃词严。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勿挟私仇,勿营小利,勿谋人之财产,勿饮过量之酒,勿妒人之技能,勿淫人之妇女,勿唆人之争讼,勿坏人之名利,勿破人之婚姻,勿倚权势而辱善良,勿恃富豪而欺穷困。……”
第三种形式的家规、家训,以乔致庸后人在回忆录中记载的对儿孙的口头告诫为例,他经常这样对乔家第五代传人乔映霞说:经商处事首为“信”,次为“义”,第三才是“利”。又诫“骄、贪、懒”三个字。唯无私才可讼大公,唯大公才可成大器。“气忌燥,言忌浮,才忌露,学忌满,胆欲大,心欲小,知欲圆,行欲方”。
乔家家规始立于乔氏发家始祖乔贵发,完善于把乔家发展至巅峰的乔致庸,乔家家训主要是乔致庸借用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朱柏庐的《朱子家训》和自古流传民间的修身格言等,择其要作为家训。乔致庸临终前,向后辈口述了“六不准”家规:不准纳妾、不准赌博、不准嫖娼、不准吸毒、不准虐仆、不准酗酒。“六不准”家规虽然只有24个字,却明明白白告诉乔家子孙要杜绝不良习气,做纯正温良之人。乔家的六条家规并没有写在什么地方,而是乔家一辈辈口传心授的。这几条不复杂,但意义深远。这六条家规,都是正心、正身、正人的基本原则。把这六条守住了,你就是端正的人,你才有资格去做事。乔家兴旺延续了兩百多年,一是靠家规正人,二是凭家风兴业。
中国商帮文化中的族规、族训
族规、族训的适用范围比上述家规、家训的范围要广,不仅适用于一个同姓家庭,而且也适用于同姓的、同一宗族的多个家庭。族规、族训的产生要晚于家规、家训,是在明清时期,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完善而逐步定型的。这也就是说,家训早于族规,同时也多于族规。
族规、族训的核心是“敬宗”和“收族”两大方面。“敬宗”是强调传统的追溯,旨在建立家族血缘关系的尊卑伦序;“收族”则着眼于现实,寻求家族内部长期和平共处、聚而不散的途径。全国各地族谱大多有族规条款,而且这种由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约一般会置于卷前,以示重要。民间有“国有国法,族有族规”的说法,就是反映了家族规约对族人的影响力。
我国徽商所在的徽州地区,由于地势比较封闭,中国传统的封建宗族社会的形态保留得非常完整,是一个典型的宗族社会。徽州宗族势力促进了徽商的发展,徽商资本反过来也强化了宗族势力。在徽州商人的心灵深处,受强劲的伦理道德的激励,在程朱理学的熏陶下,在提倡“新四民观”的重商思想支配下,坚持以家族为本,以追求光宗耀祖为终极目标的理念,势必转化为驱策徽州商人经商的精神力量。徽商在政治伦理上是以程朱理学为依归的,坚持“官本位”的价值观;而在经济伦理上,则以王阳明提出的“四民异业而同道”、“百姓日用即道”(《王阳明全集:节方庵公墓表》),打破传统的以经商为耻的旧有价值观。“徽民寄命于商”而非寄命于农,以商为本而非以农为本。徽商大族的“家典”、“族规”是以朱熹制订的《家礼》为蓝本,《家礼》以“三纲五常为大体”,目的是“明君臣父子夫妇之伦,序亲疏贵贱之仪”。《家礼》作为维护宗族统治的思想武器,被推而广之,运用到维持徽商内部的封建秩序之中。最富有或有“德行”的商人被推到“宗主”的地位,领导徽商与外帮势力竞争,这是徽商特别强固有力的重要原因。笔者在此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徽商大族胡氏家族的族规(明经胡氏族规:节选),来体会其中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
“本族每逢大事,必于祠堂召集本族之丁公议,切不可单断独行。
父母乃生身之本,为子者内尽其心,外竭其力,奉养无违、方称肖子。如有忤逆之辈,该房长及亲支人,即入祠,严加责惩。
尊卑之间,次序宜重。长幼之节、规矩当循。尊长者固不可以大压小,卑幼者,尤当戒以下凌上。倘有恃逞强恶、悔慢不逊,凶殴尊长者,旋鸣族房长,入祠责惩。
婚姻之礼,大典攸关。凡属结姻,必择忠厚之家、贤淑之女。……
赌博、酗酒、行凶及游手好闲之徒,恃强欺压乡愚,索诈各项,尤为当世所严禁。为父兄者宜时加训诫。倘屡教不改,合族公同惩辩。
族内口角,无论亲疏,均系一脉,必先经房族长公同照理调处、免伤和气。毋徒逞一时之刁,不顾同宗之义,遽尔辄兴讼端。凡我族之人,各宜遵守。
本族规条谨严,奖罚有秩。祠设专资,用于嘉勉、捐赠事项。祠设笞一杖一,用于责罚违犯族规者。
以上乃维系吾族利益之紧要,族内人等,当知恪守遵办。家教严而颓风革,族规森而礼义兴。共相勤勉,于族有厚望焉”。
另外,明经胡氏家族的祠堂里,还陈列着“列祖列宗族训”,用以教育和警示后世族人:
“读书,起家之本;勤俭,治家之源;和顺,齐家之风;谨慎,保家之气;忠孝,传家之方。竭忠尽孝,谓之人;治国经邦,谓之学;安危定变,谓之材;经天纬地,谓之度;万物一体,谓之仁。庶民之业唯仕唯尊,贾而崇义,儒而尚仁”。
安徽“明经胡氏”族规、族训以仁、义、礼、学传承治家之本,读书、勤俭、和顺、忠孝成为世代子孙的精神引领,保持了传统的人文气息与治家、做人、处事的根本。是中国商帮文化中,族规、族训的代表。
中国商帮文化中的店规、号规
中国自古将商人分为“行商”和“坐贾”。坐贾,又叫坐商,一般指有比较固定的经营场所,从外进货或自己造作然后出卖。而行商,多指那些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们。所谓的店规、号规是指坐商开设了店铺,招收了店员后,为其店铺设立的内部自律性的经营规则,针对店铺的叫“店规”或者“铺章”;针对商号或票号的叫“号规”。“经商之道,首在得人;振兴之道,首在铺章”,由此可见,店规、号规的重要性。店规与号规所规范的对象已经超越了家庭、亲族关系,所以,其针对商事活动的专业性特点更加突出。
电视剧《新安家族》,开剧就是一群小学徒大声朗读《鸿泰商训》:斯商,不以见利为利,以诚为利;斯业,不以富贵为贵,以和为贵;斯买,不以压价为价,以衡为价;斯卖,不以赚赢为赢,以信为赢;斯货,不以奇货为货,以需为货;斯财,不以敛财为财,以均为财;斯诺,不以应答为答,以真为答;斯贷,不以牟取为贷,以义为贷;斯典,不以情念为念,以正为念。这九条“鸿泰商训”正是“鸿泰钱庄”的店规,学徒们每天都要大声地背诵,直至领会精髓、融于血液、深达灵魂。另外,晋商的乔家也有商训:1、准备充足,谨慎从事;审时度势,稳步前进。2、人弃我取,薄利多销;锐意经营,出奇制胜。3、货真价实,诚待顾客;近悦远来,注意名誉。4、小恩小让,不为己甚;遇事忍让,恰到好处。5、慎始慎终,知人善用;金银往来,认真行事。
号规当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山西票号的号规。如:日升昌票号的九条号规:不准在外巨数支使,以致祁无纪律也;不准私自捎物,致累人格也;不准就外厚道,致滋舞弊也;不准私带亲族,影射号中银钱也;不准私行囤积放人名贷款也;不准奢侈滥费,以耗财力也;不准侵蚀号中积蓄也;不准花酒赌博,致堕品行也;不准吸食鸦片,致干禁令也。大德通1884年号规规定,号内人员应当以“和衷为贵”,在上位者,要宽容爱护下级,但不得偏袒;在下位者也应自知自重,不得放肆。1901年,大德通总号为蜀地分号拟定号规,要求号内人员,“凡事待人以德,必须诚心相交”;“我号谦慎相传,须以谦和勤俭为根本”。大德通票号非常详细地规定了15条用人制度,如:号内职工一律不准携带家眷,更不能嫖妓和纳妾;号内职工一律不准听戏、赌博、抽大烟;赏罚严明。职工做事出色,立即破格提升。如不规矩,到时按所犯错误酌情处理等。
除此之外,乔家在1884年,由大德兴茶庄改大德通票号时,议定号规30条:“从新招牌”、“账簿格式”、“经营范围”、“码头人位,各种禁忌”等都有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就具體要求方面,山西票号无论哪帮哪家,对号内成员都规定有不得触犯的禁条。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能一一例举。
在徽商中,胡庆余堂的店规,沉淀的丰富独特文化,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商业文化之精华,也是胡庆余堂百年老店经久不衰的法宝之一,其中“戒欺”文化最为深入人心。一、是乃仁术。它表达了胡庆余堂创办药业是为了济世、广济于人。此四字出自《孟子·梁惠王上》:“医者,是乃仁术也”,更反映了当时就有难能可贵的诚实守信和治病救人的仁义。二、真不二价。胡庆余堂制药遵守祖训:“采办务真,修制务精”,所生产药品质量上乘,在竞争上提倡货真价实,“真不二价”。“真不二价”的横匾至今还悬挂在国药号大厅。三、戒欺。胡庆余堂崇尚戒欺经营,著名的“戒欺”匾额系胡雪岩在清光绪四年四月亲笔所写店训,它告诫属下:“凡百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
中国商帮文化中的行规、会规
随着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和早期资本主义的萌芽发展,中国传统社会“官”、“民”二元的社会结构逐步过渡到“官”、“民”、“商”的三元社会结构。作为“官”系统的国家政权不深入县以下,县以下的地方社会基本上是由“民”、“商”系统的家族、乡族、乡约、行会、会馆等各种社团进行自我管理,行会、会馆组织也逐渐成为具有同样性质的自治社团,它起到协调商人团体内部关系,维护商帮整体利益以及管理流动人口的重要功能,笔者注意到在中国旧秩序下,国家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缺乏对财产权和民商事活动的有效保护和规范,会馆组织就弥补了这一缺陷。一方面,会馆通过确立行业规则,提供制度保障和服务,在明晰产权,处理商务纠纷,保证合同契约的顺利执行,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治理职能之外的民事和商事纠纷,有的会馆又向政府申请立案,寻求政府的保护,充当了国家与社会交涉的媒介。
行规、会规明显带有行业性的特点,行会的设立、行规的制定大多是按行业进行的,不同的行业成立不同的行会、制定不同的行规,比如:明清时期,北京山西布行商人建立的晋翼会馆(小蒋家胡同),颜料行业商人建立的山西平遥会馆,粮油业商人建立的临襄会馆,宁波药材商人建立的四明会馆,上海的山西票号商人成立的上海汇业公所等等。行会和会馆设立之后,接下来就是议定行规、会规或章程,当时的每一家行会、会馆理论上都应该制定了自己的行规,但是,由于时代久远,文物保护不利,许多行规都已经失传了,保留下来的并不是很多。
会馆不仅是商人制定行规的场所,而且还是商人公议行规监督执行的场所。晋商会馆的行规也称“规牌”,规定了会员的权利、义务、会费和奖惩办法等。如道光八年(1828)的颜料会馆会规就有如下规定:“前因行中往来交易,秤砝之说,多有扰古。因此公立行评四秤,俱以交准,彼时来置银砝。后来人心屡有不顾,因而公议,新制银砝四块,每块重五十两分,派四城公用。日后行中交易,银价俱以新置银公砝直兑,决无异说。今因行中前有旧规,相油一事议定。外来之油,诚献行庙香资钱三钱,以备神前供用。立规之后,大家悦均。近来,人心狡猾,广有买卖之油,不以实数报行。倘有无耻之辈,不遵行规,缺价少卖,隐藏篓数,异日诸号查出,甘心受罚,神前献戏一台,酒席全备,不得异说。如若不允,改以狡猾,自有合行公论。倘然稽查不出,愧心乱规,神灵监察不佑。警之,戒之”。行会还明确订立了会员处罚办法,如财产处罚、名誉处罚等。
1903年,由北京金银号商会制定的“北京汇兑庄商会章程”规定:“商会之设,原所以联络同业情义,广通声息。中华商情向称涣散,不过同业争利而已。殊不知一人智慧无多,纵能争利亦属无几,不务其大者而为之。若能时相聚议,各抒所见,必能得巧机关,以获厚利。即或一人力所不及,彼此信义相孚,不难通力合作,以收集思广益之效”。章程规定执董设置、聚会时间、定期不定期协商讨论,“或有益于商务者,或有病于商务者,即可公平议定,禀请大部核夺执行”。票号行会每月定期聚会一二次,岁始、端午、中秋三节还有定期例会。
河南舞阳北舞渡晋商杂货行于乾隆五十年(1785)公议杂货行规并在会馆立碑为记。兹将行规摘录部分如下:买货不得论堆,必要逐宗过秤,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合外分伙计,如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沿路会客,如违者罚银五十两。落下货本月内不得跌价,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在门外拦路会客,任客投至,如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假冒名姓留客,如违者罚银五十两。结帐不得私让分文,如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在人家店内勾引客买货,如违者罚银五十两。不得在栈房门口树立招牌,只写某店栈房,如违者罚银五十两。每年正月十五日演戏各家俱有齐备,如有违者不许开行。有新开行者,必先打出官银五十两到店吃饭,俱要饭钱。大清乾隆五十年岁次乙己九月十七日,阖镇杂货行同立。
综上所述,以上选取的这些家训、族规、商训、号规、行规等,是中国商帮文化的代表,也是中国传统的商道精神和文化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古代商帮传承中华文明,在艰难、漫长的经商过程中,不断摸索、反复实践而建立起来的传统经营管理理念,睿智的经商之道,以及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之道。中国商帮文化中的自律规则是一整套严密的民商事制度体系,家規、家训、族规、族训是以家庭为核心的民事行为规则;店规、号规、行规、会规是以企业和行业为核心的商事行为规则,在当时外部的国家他律规则不足的环境下,商人们自发制定的这些自律规则,替代国家民商事立法,起到了对民商事权利的保护和对民商事行为的规范作用。这一完整的自律规则体系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仁爱、忠义、诚信的思想,非常值得现代人,尤其是现代商人学习、传承,并且,有义务和责任将中国传统的商帮文化不断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张正明.晋商兴衰史[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6
2.陈凯元.晋商的智慧[M].海潮出版社,2009
3.朱彤.细数晋商的成与败[M].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2
4.刘建生.明清晋商制度变迁研究[M].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
5.刘建生.晋商研究[M].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
6.黄鉴晖.山西票号史料[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
7.谈家胜.国家图书馆所藏徽谱资源研究[M].安徽大学出版社,2011
8.唐力行.徽州宗族社会[M].安徽人民出版,2005
9.陆林.徽州村落[M].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
10.清渠.徽商的儒道[M].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14
11.赵焰.徽商六讲[M].安徽大学出版社,2014
12.张小平.徽州古祠堂[M].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
13.邓俏丽.中国商帮文化特征综述[J].中国集体经济,2009(30)
14.朱会生.试论新旧商帮的本质特点及其对经济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7 (32)
15.杨金贵.商帮文化的发扬光大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4)
16.刘建湖.中国商帮的地域特色与文化承接[J].商业时代,2005(29)
17.范金民.明代地域商帮的兴起[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3)
18.史进川.商帮文化:动力抑或阻力[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8(2)
19.唐力行.徽州文化全书:徽州宗族社会[M].安徽人民出版,2005
20.陈炜,史志刚.地域会馆与商帮建构[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18(1)
21.杨海.晋商会馆信用制度的法社会学解析[J].法制与社会,2010(1)
22.晋商会馆文化.[J/OL].http://www.tydao.com/jinshang/lishi/0218-huiguan.htm 20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