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流通机制变革方向及政策调整模式
2017-05-13安鑫丽
安鑫丽
内容摘要:农业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得到关注最多的问题。农产品的流通困局则是阻碍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农产品流通机制的落后使得农业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流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的重要载体,它也密切地涉及到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切身的利益,因此想要促进农业的发展,就必须要针对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可行性的措施来解决,明确农产品流通机制变革的方向和政策调整模式,为今后我国农产品顺畅流通打下理论基础。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机制 变革方向 政策调整模式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样也是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作为生产和消费的连接环节,农产品的流通对农产品的整个交易过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也关系到了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但是就我国当前农产品流通的发展现状而言,其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无法与我国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提高的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我国农产品的发展过程中依然还存在着“菜贵伤民,菜贱伤农”以及“两头诉苦,中间喊冤”的现象,尽管政府已经采取了相关的措施来进行处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农产品流通中所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郑鹏,2012)。
我国农产品流通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当前农产品流通所面临的流通困局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农产品流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现在其还面临着流通困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价格波动的幅度较大和区域性的“卖难”。
区域性“卖难”具体表现。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在总供求方面基本上呈现出平衡的状态,但是实际上农产品依然存在着不小的供求矛盾,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由于局部性的供求出现了失衡,而导致农产品出现滞销的现象,价格也因此会出现周期性稳定波动。近几年来我国很多的地方都出现了农产品难卖的情况,很多的农产品出现滞销的现象,甚至直接腐烂和损毁。比如,2016年3月份,陕西省礼泉县近百万斤的贡梨出现滞销;4月份浙江温州苍南大面积的番茄滞销;5月份安徽长丰草莓出现滞销现象;同月福建南安百万斤的杨梅滞销……甚至还有因为农产品滞销而出现菜农绝望自杀极端事件的发生。农产品卖难所涉及到的种类比较多,而且每一次造成农产品卖难的原因也不同,但是这种现象的发生一般都是局部性和结构性的。所谓结构性的卖难主要是因为生产结构出现了不合理现象所造成的农产品滞销;区域性卖难主要表现为某个地区的产品难卖。农产品卖难的周期性特点十分明显,比如该产品在上一年的价格比较高,收益大的情况下,很可能在第二年会出现生产过剩的现象。当然除了天气等自然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缺乏准确和及时的农产品种植与需求信息,农户更多的时候是凭借自己的经验来进行价格决策的。种植的盲目性也是出现滞销的原因之一。
产销价格的变化出现不对称。“菜贵伤民,菜贱伤农”这种现象在我国的长期存在,也对我国农业发展形成了长期的困扰。农产品出现滞销,在产地的价格比较低,给农民的利益带来了损害,但是在农产品的销售终端,销售价依然是居高不下,因此消费者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低价。根据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对于一些蔬菜,它们的价格不断上涨,但是菜农的收入却并没有增加,这就出现了“两头诉苦,中间喊冤”的现象(涂洪波,2013)。造成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流通成本比较高。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存在的具体问题
各个市场主体定位不准。我国现在流通市场主体依然是运销专业户、零售商贩以及季节性的临时性农民运销人员等(薛建强,2014)。他们自身的知名度和可信度都不高,而且对农产品相关信息的掌握能力比较低,因此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也比较低。而一些比较专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者相关的中介流通组织却还处于比较基础的阶段,运作的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市场上现有的主体定位都不明确,自身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现存的市场组织主要有两种:自发性和政府主导型。前者的特点是盲目、无序和垄断等,而后者则是被干预的比较强。市场监管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市场的作用无法得到更好的发挥,这些都降低了农民的积极性。
现有的流通方式比较落后。当前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制主要是以批发市场为核心,但是缺乏一些专业的农产品批发集团和公益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产品虚拟批发市场现在仍处于初级阶段,而且发展的速度也比较缓慢,各个批发市场之间并没有形成十分有效的联盟或者联合。在一些地方的市场中出现严重的分割现象。对于一些农村地区,批发市场的建设还十分落后,这就使得产销之间流通环节相对比较多,并不能解决产销环节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盡管当前我国的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和普及,以此为基础的电子商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农产品电子商务以及农产品流通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体制还不够完善。信息服务的形式比较单一,对农户相关的农产品生产、销售的指导作用比较弱。更重要的是,不管是专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是零售市场,所采用的交易方式还是比较传统的现货交易。远期合约、期权交易、竞价拍卖等衍生的现代金融交易工具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当前使用网上交易方式的比例并不大。采用电子收费和结算的农贸市场数量也比较少。
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中基础设施落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资金投入不足。所使用的物流设备比较落后,农产品物流专用设备比较短缺,现代化水平比较低,农村的道路路况较差;其次农产品冷链系统滞后。我国农产品的运输几乎都是以自然物流和常温物流为主。对于很多的初级农产品而言,很多情况下都是以原始状态投放到市场流通过程中,冷链物流发展滞后主要指的是缺少相关的冷藏设施,物流成本比较高、冷藏运输效率低。因为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没有有效的应用冷链技术,因此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比较严重。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果蔬、肉类和水产品的冷藏运输率分别只有15%、30%和40%(赵晓飞、李崇光,2012)。由于冷藏和冷链技术不到位,每年仅仅蔬菜所遭受的损失就有一千亿以上。最后,缺乏专业的物流人才和加工技术。农产品的物流和加工相关技术比较落后,大部分的农产品无法形成品牌效应,这些都无法保障农民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的利益。
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为了保障农产品流通的顺利发展,政府有关部门会出台一些保障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直接或者间接政策、法规等,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物流体系建设相比,我国农产品物流的政策体系建设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缺乏维护流通市场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在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市场的法律法规上还不完善,无法对农产品流通市场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很多应该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欠完善,使得一些部门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法律依据。第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从农产品的生产到加工、安全卫生、上市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但是在不同的环节,管理部门并不相同,而各管理部门的权责不清,造成多头管理的现象,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管理的效果不好。第三,农产品市场缺乏合理的规划。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依然处在初级的发展阶段,因此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还没有整体的规划和统筹,不管是人力还是财力都比较分散,这样就制约了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建设和发展。
我国农产品流通机制变革的方向
(一)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和流通渠道
对农产品交易模式进行优化。当前农产品流通的交易模式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分别是:农户和企业模式;农户和批发商模式;农户和合作社模式;农户和经纪人模式;农户和市场模式(杨青松,2011)。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基本上还是以批发市场和购销商贩为主。这两种模式下,农户所处的地位往往比较弱,他们只是农产品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需要自己去承担价格波动的高风险。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成本比较高,但是流通效率很低。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一些新兴的农产品交易模式也出现了,比如农户和合作社模式、农户龙头企业模式,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权力是不对等的,前者有着明显的优势,农户的利益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损害。尽管专业合作社可以很好的维护农民的权益,而且还可以有效的降低交易的成本,但是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才刚开始,缺少完整的体系规范。因此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可以鼓励和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建立现代化的批发市场。对之前不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进行改革和重建,比如就需要建立现代化的批发市场。对之前一些地方性和规模比较小、初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对场地以及供水和供电方面进行提升,修建农产品的存储等基础设施。改变批发市场传统的脏乱差形象,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批发市场,例如全国性的批发市场,除了需要在硬件设施上进行改造,还需要完善其软件方面的漏洞,比如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农产品的电子结算和标准化等。另外还需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进行创新,很多发达国家已经采用了合约交易等效率比较高的交易方式。我国需要更加积极的探索新的交易方式,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程度,尽快实行交易方式革新。
(二)物流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建立现代化物流中心。在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水路、公路和铁路等交通,各级政府都需要对农产品物流中心的建设进行统一合理的布局,充分发挥出物流中心的优势,对上下游的产业链进行合理的整合,最终形成以农产品物流中心为基础的现代化物流体系(范厚明、田也,2015)。现代化农产品中心可以提供现代化和全方位的服务,在整个流通过程中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应用物流信息化、产地预冷和产品防腐保鲜等先进技术。
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的作用。农产品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使得当前的物流主体变得更加多元化,包含了个体运输户、批发商和农民经纪人等多样化的类型(高伟,2016)。尽管物流主体的数量很大,但是参与主体的规模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却很低。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可以把农产品物流业务轉向专业的农产品物流企业,使用更加专业的物流技术,实现规模经济的目的。因此政府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来支持和帮助第三方物流企业,给予其相应的优惠政策,建立大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公司。另外,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提供更加个性化和综合性的物流服务,设计出更加专业和优秀的农产品物流方案。
提高冷链物流的发展速度。我国现有农产品物流仍然是传统的普货运输,冷链物流发展速度十分缓慢,这就造成了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失率比较高。冷链基础设施的建设有着十分明显的公益性质,因此政府可以扩大对冷链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提供更加健全的配套设施。建设冷链物流需要从多个角度出发,其一需要和相关机构进行合作,例如冷藏运输车和新型冷库等相关的设备需要更高的创新能力,开发出更加适合我国发展现状的设备。其二,对现有的进行改造和进一步的升级。就我国当前的冷链物流发展情况来看,脱链现象发生较多,这对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所以必须要采取措施强化冷链物流中每个环节的衔接度,除了要大力发展大型的长途冷藏车之外,还需要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研发和制造小容量的短途冷藏运输车。
(三)完善相关的信息体系
搭建物流信息平台。由于农产品物流相关的信息平台建设包含了多个方面,如质量安全信息和市场信息等。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出现了不畅的现象,农产品的产销会出现脱节,这样农户在农产品的选择和投资方向等方面都会比较盲目,进而导致了供求关系的失衡,农产品的价格会出现巨大的幅度变化。因此,可以推动第三方信息中介组织的发展,其可以对市场上与农产品相关的信息进行及时的采集和分析预测。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比较大,不管是在哪个环节都很容易出现问题,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要完善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准入制度,加大力度建设相关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的监测。
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想要完善农产品的信息服务体系就需要培育新的信息服务主体。对合作社、零售商以及批发商等相关的农产品流通主体进行进一步的鼓励和引导,让他们发挥出更全面的作用,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传输等方面做出贡献,这样可以提高电子化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另外,还需要大力发展信息中介服务组织,对农产品流通进行实时的监控,进而提供更加专业的咨询和预测服务,为农户和物流商的决策提供借鉴和支持。建设更加完善的涉农服务体系,对当前的涉农单位责任进一步明确,逐步贯彻落实政企分开的理念。另外政府可以和第三方机构在物流中心或者是农贸市场等场所建立专门的流通监测点,建设农产品安全监测中心,提高物流信息化服务水平。
建立农村信息支撑体系。对农户进行及时培训,提高他们的相关技术和对技术的应用。农产品流通体制建设本就是为给农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必须及时有效为农民服务。当前在绝大多数农村,农民对于网络技术不熟悉,对于物流信息化的相关知识更是陌生,所以政府来应和新闻媒体进行合作,对一些典型的农产品物流信息技术进行大量的宣传,加快物流信息在农村的普及速度。加大对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网络可以更广延伸,为农户宽带接入提供方便。充分利用电信运营商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加大移动网络技术的推广。另外还需要根据农民的实际情况来建设手机移动端的农产品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当前智能手机在农村的使用率远远高于电脑,因此要充分发挥手机的便捷作用,对物流信息平台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丰富,切实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服务。
我国农产品流通机制的政策调整模式
(一)改变传统的“重生产、轻流通”观念
我国在农业方面长期以来都是实行重视生产、轻视流通的观念。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都是处于一种单一的目标政策下。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又连续五年发布了以“三农”问题为核心的“一号文件”,明确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对长期以来所沿用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进行了改革。这五年的“一号文件”对于我国“三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使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尤其是21世纪以来,我国从2004年开始到2016年连续十几年的“一号文件”都聚焦在“三农”问题上,并且也针对“三农”问题的发展给出了具体的方向。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我国逐渐的取消农业税,再到之后的“四取消”,一系列惠农政策都为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薛建强,2014)。虽然国务院和农业部等针对流通问题制订了相关的措施,但是之前所形成的重视生产、轻视流通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改善。
随着我国重视农业生产政策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农产品总量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但是,轻视流通环节的弊端也不断显现出来,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明显,供需矛盾显著,对农民的增收、城乡协调发展都产生了阻碍作用。所以面对这种现状,我国必须要兼顾生产和流通,促使其全面发展,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
(二)兼顾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在传统的农业发展观念中,农产品流通政策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要确保农产品的数量,也就是要保证农产品的总量上是足够的,满足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在这种只注重农产品数量观念的影响下,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卫生等相关的问题被逐渐的忽视了。由此也引发了非规范性的生产流通等相关行为的发生,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都得不到及时的发挥。因此需要改变传统的重视农产品数量的观念,要兼顾其质量和数量,确保农产品的优质、营养和安全,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负责,而且还需要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在質量型的农产品流通政策指导下,尤其要注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标准进行规范,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促进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三)农产品的供给和收入要兼顾
传统农产品流通政策的目标是保障供给,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农产品的产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因此这个目标是可以采用强制生产和收购等方法来实现的。但是在这样的政策下,农产品的价格无法直接的反映其生产的成本。农民的收入本就非常低,如果只是进行十分简单的生产,那么其所能获得的利润就很低。而农产品的供给和收入都要兼顾,要保障农民的收入处于正常的状态,而且还可以对农民的收入实行相关激励政策,以此来促进农产品的稳定供给。当然这种政策的实现不仅需要按照市场价格来对农产品进行销售,而且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补贴。
总而言之,农产品流通环节是连接生产和销售的重要载体,对农产品的整个交易过程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构建完善的农产品流通机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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