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民间金融内生发展与演进路径研究
2017-05-12夏梁省
关键词:民间金融;民营企业;众筹资金;P2P;民间金融服务中心
摘要:台州民间金融的发展,内生于台州地方经济发展和传统银行体系的缺陷,区域内资金供求矛盾的尖锐化为民间金融提供了巨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并在新的经济环境和信息技术条件下呈现出新特征与新问题。现阶段台州民间金融的演进过程主要体现为政府干预下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组织形式创新,未来台州民间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是众筹资金融通模式、P2P资金融通模式和民间金融服务中心模式。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4月第18卷第2期夏梁省:浙江台州民间金融内生发展与演进路径研究11民间金融是经济制度与金融制度非均衡发展的产物,在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传统金融机构无法充分满足处于融资弱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需求,而民间金融的涌现能够修复这一融资缺陷。资金供求矛盾的尖锐激化为民间金融提供了巨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浙江省温州、台州地区存在着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许多企业由于不具有常规金融融资条件,只能通过民间金融的形式获取生存与发展所需资金。台州作为民间资金流动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以民营银行为主体的民间金融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并表现出多样化特征,主要以民间借贷、地下钱庄、民间集资与合会等形式出现。台州民间金融对台州实体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台州民间金融的内生发展进程中也可看出,由于存在政府行政干预、制度缺陷、立法空白、信用风险管控等问题,民间金融的发展长时间在黑暗中跋涉,有待真正转变为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合作金融模式,实现阳光化发展。鉴于此,本文拟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台州民间金融的内生机制和演化路径,以推动台州民间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随着民间金融的不断发展演变,理论界对民间金融的研究也在逐步深化。目前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对民间金融产生的体制动因、形式特征、风险防控等方面;在研究方法上,很多学者尝试从不同视角剖析民间金融产生与发展的内在机理。在国外,Geertz与Ardener两位学者分别从人类学与社会学的角度,系统研究了印度尼西亚、越南与中国存在的三种不同的民间金融形态,尝试去解释民间金融产生的内在动因。[1]国内的研究发端于东部沿海地区,民间金融活动的活跃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例如,杨光[2]较早对我国民间金融的运行方式、经济背景、企业主体的融资模式和民间金融的机制建设等进行了系统理论研究;陈蓉[3]从文化学和社会学角度分析了我国民间金融的演化历程和路径依赖;齐广利[4]立足于个人对浙江民营经济的深入研究,探究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发现民间金融在民营企业的初创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通过许多实证案例,揭示了民间金融在浙江东部沿海地区的内在发展活力;蔡四平[5]从实证分析角度对民间金融的“负投资”效应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民间金融演进的路径与方向;张德强[6]对民间金融的产生背景、发展阶段、运作形式与机制、风险防控与制度特点等进行了系统研究;马广军[7]从浙江民间金融的法制保障、金融监管和司法,以及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等进行了审慎分析。这些研究深化了对民间金融的认识。
二、台州民间金融的内生机制分析
台州民间金融的发展打上了非常明显的台州民营经济烙印,有其内在运行机制。民营企业与民间金融的共生发展,是民间金融生存与发展的先决条件,而利益驱动下自发形成的民间资金融通机制,则使得民间金融发展长久不衰。
1.民营企业与民间金融的共生发展
由于台州许多民营中小微企业在资金不足时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取稳定的资金来源,因此多通过民间融资渠道获取所需资金。[8]台州民间资本相对充裕,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按照萨伊的“供给自動创造需求”定律,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时期,民间资本与民营企业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共生体”,两者相互促进,实现共生发展。[9]
民营企业在其资金短缺时是资金的需求方,在其资金富裕时又是资金的供给方,在民间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是最为重要的主体。在温州、台州地区,银行、民营企业与民间借贷者之间通常表现为一种“伴生”关系,在民营企业出现短期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以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物资调剂商行、典当行等为代表的民间金融组织,能在短期内为企业筹集到相应的资金,为企业提供短期信贷。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温州、台州地区对外贸易蓬勃发展,民营企业资金需求异常迫切,这就直接催生了一大批从事民间借贷的金融组织与资金掮客。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相伴而生,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共生关系。
2.利益驱动下的民间资金融通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以温州、台州为代表的浙江东部沿海地区,在股份制企业取得巨大成功的背景下,兴办实业的风气盛行,涌现了一大批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不断扩张发展,有着旺盛的资金需求,直接催生了以民间借贷为主要方式的民间金融活动,出现了具有互助、互利性质的“做会”“标会”,民间借贷俨然成了“第二银行”。
民间借贷自古以来就一直存在与延续着。在古代就存在以“会”为表现形式的民间金融组织形式,而后又出现以当铺、钱庄、账局、票号等为组织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相比于早期的“会”,以典当和钱庄为代表的民间金融形式已经走向成熟,有了从事民间借贷的固定场所、规章制度与组织机构。改革开放早期,在浙江民间也盛行“会”这样一种初级金融形式,在民间资金融通过程中曾经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会”的组织当中,“会主”凭借自身的威望与信誉充当资金掮客,从民间资金的借进与借出中赚取利润。“做会”形式的民间借贷经过演变,逐渐形成了互助性的呈会与盈利性的会两种民间借贷形式,进一步细分为“轮会”“摇会”“标会”“抬会”“排会”等形式(见图1)。
从民间金融组织的演变过程不难发现,在利益的驱使下民间资本从来没有停止过流动,并以民间借贷的方式不断实现着自身的价值增值。尽管以银行为代表的现代金融体系已经较为健全,对社会资金需求也具有较广的覆盖面,但是仍不能完全满足社会上的融资主体对资金的差异化需求,民间金融的存在仍是合理的。浙江地方经济发展较为明显的特点就是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其中很多企业处于初创发展时期,受制于瞬息万变的投资营商环境,其对资金的需求也往往表现为“短、平、快”的特征,而民间金融的发展正好迎合了这一资金需求特征,相信在利益驱使下民间金融今后将会以更多的形式存在与发展。
3.台州民间金融内生发展机制
台州民间金融产生和发展的源动力在于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与国家现行金融体系的融资供给之间存在缺口。中国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之所以大量存在,原因就在于中小微民营企业主要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这恰恰符合中国当前劳动力相对充裕的要素禀赋结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产品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加上中国这些年实施的外向型经济战略,中小微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改革开放前,中国银行业高度垄断,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伴随着拨改贷政策,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形成了中国的纵向信用体系,金融资源的配置不太重视投资回报,而在于要符合国家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10],快速累积重工业建设资金,迫使中小微民营企业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改革开放后,国家战略虽然从“赶超”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是渐进改革的方式和制度惯性,使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纵向信用体系得以维持。同时,受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信用风险与交易成本的影响,国有大银行既不愿意也不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放贷;与此同时,中小微民营企业却因迅速发展而产生了巨大的融资需求。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的发展困局,直接催生了台州民间金融的形成。台州民间金融发展的内生机制具体见图2。
针对当前我国民间金融日益活跃的现状,2012年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为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市场准入政策。2010年,国家就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设立金融服务中介机构,以及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等金融业铺平了道路。以此为契机,台州出现了第一家民营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随后台州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民泰商业银行相继成立,民间金融开始进入向银行业的演化阶段,也是民间金融发展的高级化阶段。台州民营银行的成功设立与发展,标志着民间金融在其内生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生存发展能力,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民营银行能够对客户对象做到差异化选择与服务,并通过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的紧密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使民营银行的经营风险通过情感联系、相互监督、风险反馈等方式得到控制。
另外,台州民间金融的内生发展,也根植于解决中小微企业的“麦克米伦缺口”。以金融服务中心为代表的民间金融组织形式,依靠线下办公、线上网站、手机站、微信、各合作机构、台州同城商务联盟等平台,整合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民间资本等金融资源,为广大中小微企业与个人提供资金融通服务。
三、台州民间金融改革的具体实践
台州民间金融的发展演化深深根植于中国银行体系的结构性缺陷。在弥补正规金融不足的过程中,民间金融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形势也在进行着内部改革[11]。温州、丽水、台州在民间金融领域先行先试,从范围、成效、路径等方面,通过各项举措不断深化对民间金融的改革。
台州民间金融的异常活跃与快速发展,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我国金融体系的变革,也直接加大了中央政府对浙江典型地区试行金融改革的推动力度与扶持力度。在现阶段,台州民间金融的演进更多体现为政府干预下的金融体制改革与金融组织形式创新,而在改革的具体实践中,主要体现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和台州小微金融企业创新示范区建设。
1.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
2012年3月,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拉开了地方金融改革的序幕。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集中于民间金融的合规发展,从政策、金融环境与制度等多个方面为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铺平了道路,使温州民间金融发展的先天优势得以发挥,为将温州建设成为民间资本集散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
2.麗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丽水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内容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三权”抵押贷款创新,即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创新;二是积极构建村级农村金融基础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林产品交易平台;三是深化信用县、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的四级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外汇管理,促进金融进一步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在金融管理上做到“整体批发、集中授信”,加快推动全国保险服务民生示范区建设,鼓励民间资金与华侨资本有序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等。
3.台州小微金融企业创新示范区建设
台州小微金融企业创新示范区建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借助大数据技术,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发展;发挥大数据在推动普惠金融、便捷金融、安全金融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探索小微企业审贷评分模型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客户服务精准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同时,立足民营商业银行的发展,鼓励3家城市商业银行借助大数据在金融产品开发、客户评级分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改进微贷技术,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实现做专、做精、做强。推动大数据参与信保基金建设,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探索构建信保基金客户服务批量模式,提升信保基金服务广度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信保功能。运用大数据在信息资源分析和风险透视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研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评价、预警分析等功能,完善平台,提升信息利用效率,发挥大数据技术在打造规范、统一、覆盖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四、台州民间金融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台州民间金融的发展内生于台州地方经济发展和传统银行体系的缺陷。从这个意义上说,缓解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出路,既不在于改变国有银行的信贷行为与资金投向,也不在于由政府出面培育多少外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更不在于为其提供进入股票市场的方便,而在于营造内生性金融制度成长的外部环境。只有内生性金融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才不至于损害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内源融资基础。民间金融是伴随着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缺口而产生和发展的,二者存在很强的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实际上是正规金融、民间金融、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四类市场主体博弈的结果。因此,台州民间金融未来发展的路径选择,应该以各种创新的形式与模式来改变由正规金融主导的金融市场格局。目前,最有可能成为台州民间金融发展路径的模式主要有众筹资金融通模式、P2P(peer to peer)资金融通模式和民间金融服务中心模式。
1.众筹资金融通模式
众筹的兴起源于美国网站Kickstarter,该网络平台通过向公众广泛筹资,为有创造力与想象力的人实现创业梦想提供所需资金。众筹融资模式能够利用互联网与社交网络传播的特性,让有资金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借助各种网络媒介对公众展示它们的企业、创意或者投资项目,争取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从而获取项目所需要的资金。
国内最大的众筹平台众筹网于2013年2月开始运营,该平台以项目融资为核心,为项目发起者提供融资、投资、孵化、运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众筹平台,一方面为民间资金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也为优质初创项目提供融资途径与项目资金资助。
众筹平台受众主体的广泛性与项目融资的优势,能够满足台州中小微企业的项目融资需求,在台州建设类似众筹网的民间金融平台,有助于民营企业的自主融资。同时,台州已经具备民间资本充裕、投资项目众多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等特征,这些都为众筹资金融通模式在台州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另外,国内外一些运营机制较为成熟的众筹平台,也能够为台州推动众筹资金融通提供经验借鉴。因此,台州可以尝试发展众筹资金融通模式,实现民间金融组织形式的创新。
2.P2P资金融通模式
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催生了P2P资金融通模式,其運行机制是借助互联网信息平台,在资金的供给端与需求端进行充分的信息撮合,使闲散的民间资金流向具有资金需求的个人或者中小微企业。这一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是推动浙江民间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
P2P资金融通模式的主要优势体现在通过阳光化的融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灵活高效的融资服务,需要中短期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项目资金的需求特征、需求期限、需求结构等具体情况,在互联网融资平台选择合适的资金提供方式。另外,P2P网贷也能为中小微企业创建信用数据库提供信息平台服务。对于民营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的台州而言,P2P网贷的发展能够实现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的充分采集,帮助解决民营中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实际的运营当中,以陆金所、有利网、人人贷等为代表的P2P网贷,已经吸引了数百万甚至数千万民间主体的参与,表现出较强的发展势头,这些都能成为台州民间金融发展演进的有效路径。
3.民间金融服务中心模式
为了满足民营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在民间金融领域台州应该重点打造一个能够实现资金供求平衡并提供相关金融中介服务的民营金融平台,统筹资金出借方、股权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私募基金、资金中介等市场主体,实现融资主体的多元化,为企业提供点对点资金对接的针对性融资服务。综合起来,所打造的民营金融平台应具备民间资本的聚合平台、金融资源的整合平台、股权投资的对接平台、整合重组的交易平台、企业上市的服务平台等功能。
民营金融融资服务中心的设立,可以参照已经基本成型的三种模式:其一,以天津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即由政府作为组织方构建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辅导服务,同时为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和各专业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提供公共运行平台。其二,以广东为代表的信用担保模式,即由工商联、银行业协会、中小企业促进会等发起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银行(信用社)、担保、风投、证券、典当等融资“绿色通道”。其三,以陕西为代表的银行融资超市模式,即由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陕西银监会主办的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服务平台·融资超市,在开展银行已有融资业务的同时,创立动产质押监管融资新模式,开创融资服务新途径。
台州的融资诉求主要来自民营企业,建立一个由民间力量运作的、集聚各种金融服务机构、实现非银行金融交易和服务的系统集成并提供一揽子融资方案的服务平台,具有现实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应构建由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正规金融机构参与的民间金融中心,同时引入民间资本,让民间担保公司、个人、企业和正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民间金融中心的资金流转过程,以实现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融合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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