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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促进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SWOT分析*
——基于融资视角

2017-05-11周明明周子杨王余丁王俊芹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7年5期
关键词:河北省融资主体

■ 周明明 周子杨 王余丁 王俊芹

互联网金融促进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SWOT分析*
——基于融资视角

■ 周明明 周子杨 王余丁 王俊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是河北省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而互联网金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特征具有高度的契合性,给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一定的机遇,因此,本文立足于互联网融资视角,运用SWOT分析法,探索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互联网金融 SWOT分析 河北省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逐渐改变了传统农业 “单打独斗”的经营方式,引领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河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之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且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及规范化生产经营,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率,而且解决了 “谁来务农”和 “如何务农”的问题。然而,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风险系数较大,缺乏相应的抵押物,且融资规模和融资期限也发生了转变,传统农村金融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一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直接融资模式应运而生,即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体系而言,互联网金融覆盖面比较广,准入门槛比较低,可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甚至服务于农村偏远地区的客户,实现了公平公正的金融理念;其次,互联网金融具有较强的信息搜索能力,实现一条龙化服务,降低了融资成本。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具有天然的互补性,填补了传统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白,为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此背景下,探讨分析 “互联网+”嵌入河北省农村金融市场并作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在机理,运用SWOT分析法研究互联网金融如何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的内部优势 (Strengths)

(一)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渐强,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注重产品效率

河北省不断出台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农业生产领域中的科技企业、合作组织等抓住契机,不断发展壮大。据河北省新闻网报到,截止到2016年初,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已经超过10万家,其中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8.8万余家,家庭农场10119家,农业龙头企业达6000余家。与此同时,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实施标准化生产,注重品牌的建设和规范管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超市进行合作,形成产销一条龙的供应模式;农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也逐渐注重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注重农产品投入规范与生产效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对小农户的集中带动作用,借助科技服务组织实现了品牌化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辐射带动作用较强。

(二)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化经营意识较强,更适宜引入社会资本

作为现代农业经营活动中的主导力量,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产品交易的主要行为主体。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打破了原有的农业经营模式,其资金运营规模远远超过了自有资金,据调查河北省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亟需为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传统农户具有较强的现代化管理意识,更多的强调市场交易,其最终目标为利润最大化,从某种意义来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企业所经营的基本特征;而企业的资本理论十分强调企业从外部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即能否有效地融合社会金融资本与人力资本是企业能否茁壮成长的关键因素,由此看来,不论是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还是从经营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引入社会资本的必要条件,相对于传统农户而言更适宜引入社会资本。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市场连接紧密,可快速适应市场变化

首先,相对于普通农户自给自足的生产经营方式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生产经营模式,其最终目标为利润最大化,各方面都较符合 “经济人”的特征,因此,新型农业进行主体具有进入市场的强烈动机;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以契约形式进行交易,是市场中的“非匿名交易者”,是与各个经济领域发生种种联系的关系枢纽,因此不仅能够快速多渠道获取市场交易信息,而且在农产品交易中具有一定的话语权,能够准确把握市场供求现状,与市场联系十分紧密;最后,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比较大,对市场和技术的变动较为敏感,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适应市场的变动。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的内部劣势 (Weaknesses)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风险系数大,且抗风险能力较弱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经营范围是农业领域,而农业是典型的弱质性产业,其经营风险系数较大。一方面,农业在生产过程中易受环境、气候、温度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如遇风调雨顺年份,则产量较高,否则较低,因此其生产具有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农产品市场行情较为复杂,价格上下波动较为剧烈,难以预测。除此之外,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比较滞后,不足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驾护航,且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尚未建立完整的风险抵御体系,因此,其抗风险能力较弱。

(二)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本不足,缺乏有效担保抵押,难以获得资金支持

目前,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自身积累资金不足,实力不强。据调查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资产主要是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机设备以及农产品等流动资产,但我国在流转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抵押方面仍存在一定障碍。随着2014年一号文件中流转土地经营权等相关政策的落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获得更多的土地产权职能,这使得以土地产权作为抵押的贷款成为可能。但大多数金融机构仍在等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确立,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落实,使得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的贷款变为困难。其次,由于农机设备及农产品等存在变现难、管理程序繁琐等问题,并且难以取得其产权证明,大多数地区无法实现以农机具或农产品抵押贷款。因此,河北省大多数金融机构基于对风险的控制,除为个别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外,很少为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的外部机会 (Opportunities)

(一)国家关于互联金融相关政策的支持

2014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201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 《推进 “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并提出了 “互联网+”现代农业和 “互联网+”现代金融的发展理念,要健全农业网络服务化体系,并鼓励农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发挥普惠金融的作用,积极鼓励以互联网为载体并符合国家要求的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网络银行以及众筹融资等互联网平台的发展。2016年国家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到了 “互联网金融”,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并将互联网金融变成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中小企业及 “三农”等实体经济,这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将正式进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

(二)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发展迅速,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高度契合性

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P2P网络借贷共有1544家,借贷总额达到2514.7亿元,增长139%;众筹平台共有110家,其中权益类众筹达75家,众筹融资用户规模达100万人,权益类众筹用户达79.1万人,权益众筹市场融资总规模达到4.4亿元。现阶段,京东金融、翼龙贷、蚂蚁金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逐渐深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表示现阶段我国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主要是输血式辅助,而借助 “互联网+”发展农村金融,不仅可以整合农村地区各项资源,而且可以解决传统金融资金运用不灵活、且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问题,使得细碎化的金融服务得以充分释放。而此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常常处于传统金融市场的尾部,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的发展与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形成了完美的契合,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为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充分缓解了其资金流通的问题。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的外部危机 (Treats)

(一)互联网融资平台规范性不够,潜在风险较大

一直以来,以P2P为主的互联网融资平台的设立、宣传、经营等几乎是在法律真空的状态下进行的,且其业务范畴、监管等均处于无序状态,因此,各融资平台的信用、实力等参差不齐,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不言而喻。尤其是法律地位不明确、资金实力不足的融资平台,可能会存在欺诈、洗钱、套现、信息泄露、黑客攻击等非法活动的技术与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到人民的正常生活。据理财之家不完全统计,2015年P2P跑路平台高达1302家,相比2014年122家,具有惊人的增长率。这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慎重选择互联网融资平台敲响了警钟。

(二)面临其他省份的挑战

浙江、四川等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且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因此,在全国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面对其他省份的激烈竞争,河北省还缺乏相应的市场观念和管理意识,在抢占互联网金融供给份额的路途中并非易事,因此,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过程中还面临着严峻的外部挑战。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的SWOT战略匹配

基于以上对互联网金融与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分析, 运用SWOT分析法进行战略匹配,提出促进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完善策略,如表1所示。

第一,SO战略 (增长战略):国家及相关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十分重视,并指出要将其重点延伸的领域是中小企业和三农领域,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金融具有高度契合性,对于缺乏资金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是得天独厚的外部优势,因此当地政府应该抓住此次机遇,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获得贷款的问题;此外,当地政府也应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创新等,特别是农业生产环节的服务,强化品牌战略,通过科技创新、优化企业形象等来提高知名度,从而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二,WO战略 (扭转型战略):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风险系数大、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等特征使得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因此,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机制,减少风险,提高借贷成功率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目标之一;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稳定自身的经营策略,降低经营风险,并采取多元化融资,分散融资风险,尤其是股权融资。

第三,ST战略 (相关多元化战略):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的外部条件存在缺陷,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谨慎选择互联网融资平台,通过在相关网站查看其基本信息,获取其资金的进出模式,了解有无担保等来保障资金和信息的安全;其次要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己和技术投入,提升自身的规模水平,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减少资金撬动,并吸引大量社会资金,从而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的问题。

表1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SWOT矩阵

第四,WT战略 (防御型战略):虽然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但仍在许多方面存在既不具备内部优势,也不具备外部优势,这就需要采取防御型战略。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寻求与融资平台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形成战略联盟合作,寻求利益联结点,减少风险;其次,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力度,并在其发展中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迫使其加快自身的综合能力建设,实现其健康快速发展。

综上分析,解决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困境,是促进河北省农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但也应注意到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融资之间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政府作为主要的决策者,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的信息化体系,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提高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融资化服务平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全方位的现代化管理。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而言,加强其自身的金融资本服务意识,突破传统的资金借贷理念,善于利用其自身优势,把握互联网的跨时空、跨地域的特征实现资金融通,同时也应避免外部竞争,做好防御工作,全面解决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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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秀丽

周明明,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产业经济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周子杨,现就读于河北南宫中学;王余丁,河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俊芹,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系本文通讯作者)

*本文得到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HB15YJ053)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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