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2017-05-11文|许婕
文|许 婕
家庭医生: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文|许 婕
家庭医生并不是一个新词,我国部分地区试点家庭医生签约政策已经几年了。2016年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家庭医生签约模式进行了政策上的支持,将家庭医生服务上升为国家战略,并给出了具体了实施目标。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尝试进一步推动家庭医生的政策。
家庭医生能提供哪些服务?
2016年6月6日,《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家庭医生主要提供初级的医疗服务,基本可以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用药。家庭医生及其团队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还可以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系列的便利和优惠。
一是就医方面,家庭医生团队按照协议,可以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二是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拥有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三是用药方面,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以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药物。
四是医保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例如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基层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从而增强居民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
除了在常见病就医上,在日常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护理等方面,家庭医生还可以给居民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提供“私人订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并有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今后还将逐步吸收中医药服务的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
家庭医生既是健康“守门人”,也是就诊“引路人”,可避免老百姓盲目求医。可以说,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目的是让每个家庭都有一位医生朋友,生病了先问问身边的医生朋友。
家庭医生推行的现状如何?
2010年,北京率先在全国提出了“家庭医生”的概念。2015年,北京出台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新政,市民一旦签约“家庭医生”,可直接找签约医生预约就诊。就医时也将被“分配”到签约医生处,届时,患者可享受从预约到诊疗全程“一对一”的服务。
同样作为全国特大型城市的上海,2016年6月也启动了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建立了家庭医生制度。居民在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可以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形成“1+1+1”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让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北京和上海的“家庭医生”先例,可以看成是此次全国性试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先行版”,京沪两地的经验或将为全国提供借鉴。
2016年6月《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各省市也纷纷结合自身情况,在2016年年末和2017年年初密集发布地方政策,出台了各地的实施办法。截至2017年1月,出台家庭医生政策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东、河北、陕西、湖北等12个省市地区。由于之前的政策多为地方政策,在医保配套、家庭医生激励制度上并不明确,而该《意见》从多层次多方面给予了配套政策支持,因此各地后续在落实推进中,也有创新制度加入。
比如天津市卫计委在2016年末发布的《关于印发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试行要求的通知》,就给出了详细的配套政策:从签约次月起,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报销比例分别由75%、50%提高到80%、55%;门诊统筹最高支付标准分别由5500元、3000元提高到5700元、3200元;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到医联体,进行核磁、CT、彩超检查,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基层住院费用。
有了政策的支持,目前各地的家庭医生都在有序推进中,记者发现,百姓对家庭医生的态度褒贬不一,有的觉得这个制度推行之后看病特别方便,有的却认为家庭医生的权威性不够,担心延误了治疗时间。
推行家庭医生遇到的问题?
中国医疗改革的总体设计是要形成适应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家庭医生”是作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基础性环节,在推行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基层卫生机构可能“接不住”。根据卫计委的文件精神,基层卫生机构“接得住”是实现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基础,其突破口便是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但是就目前情况看,基层卫生机构很有可能“接不住”。长期以来,由于就医习惯、各方利益等因素,患者不信任基层医院,且在医疗机构间转诊难。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接住”分级诊疗的落地,比较困难。
第二,全科医生的普遍情况是人数不够、覆盖不足。相对欧美国家,中国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素质不高、人才流失严重,全科医生比例仅为5%左右,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全科培养体系不完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刚刚起步,多以在职人员转岗培训为主,人员素质难以保证。此外,继续医学教育流于形式,全科医生地位低、收入低,使全科医生职业缺乏吸引力。
第三,目前虽然多地尝试家庭医生签约社区居民,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用户对家庭医生的作用和价值有不少误解,比如认为家庭医生是开药医生、上门医生或转诊医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因为医生离职、居民搬迁等原因,再加上服务互动的不足,造成许多无效档案,完全不能起到健康管理的职责。
第四,在多地推行的“1+1+1”模式中患者可以享受转诊绿色通道,不仅没有促进基层医疗的发展反而把患者引导到大医院,加剧了大医院的“虹吸效应”。
家庭医生制度,是医疗卫生改革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从早期已经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地区来看,实施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除了政策的支持,还有签约政策的宣传、基层人才建设、人们的观念改变、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等多方面影响。
正如基层医改专家徐毓才所言,“家庭医生是一种信托关系,必须建立在十分信任的基础上。就目前我国基层医生的水平,而要取得辖区居民的充分信任,完成全科医生的任务,恐怕还有不小的差距。”在徐毓才看来,医疗改革“上层建筑”的构建固然重要,但提高基层医生的待遇和医疗水平,也同样刻不容缓。“家庭医生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