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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用建设既要“高站位”又要“接地气”
——访江苏省宿迁市市长王天琦

2017-05-11

中国信用 2017年1期
关键词:宿迁市宿迁信用

◎文/本刊记者 何 玲

2015年7月,江苏省宿迁跻身全国首批信用示范创建城市;2016年6月,自国家信息中心公布《城市信用监测月报》以来,宿迁连续4个月,在全国259个城市中名列前茅,始终保持良好的城市信用成绩……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宿迁在259个城市信用建设排名中连续崭露头角,让人不禁疑问这份漂亮的成绩单后,宿迁信用建设究竟有何“秘方”?

“信用建设不能单兵突进,必须纳入改革大局来谋划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是改革进程中社会和市场主体能够得到有效监管的必要条件,是其他各项改革的最后一道‘阀门’。”宿迁市市长王天琦向记者介绍了城市信用建设“宿迁模式”。

高起点定位立足大局着眼长远建设

记者:作为全国首批信用示范创建城市,宿迁推进信用建设有何抓手?

王天琦:宿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绝不是应时之举,之所以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源于现实困惑和改革需求;社会治理手段滞后、监管职能发挥不足等,影响了宿迁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宿迁市委、市政府立足大局着眼长远推进建设,将其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从2014年开始,宿迁市就将信用记录共建共享机制等3个事项,作为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项目加强研究并推进,并按季度督查推进情况。在《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纲要(2016-2020年)》《宿迁市四届五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及《2016年全市重点改革事项》中都将社会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并加强推进。2016年9月出台的《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从深化改革视角,对“十三五”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

与此同时,按照“社会管理信用化、信用管理社会化”的思路,在全省乃至全国创新信用管理模式,率先建立起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并行不悖的体系架构,充分厘清政府和市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该政府做的做到位,当好“裁判员”,通过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健全评价结果公示、投诉追溯和处理等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了信用服务市场的竞争有序、规范运行。该市场做的放到位,不当“运动员”。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改变以往信用监管、信用评价等工作由政府包揽的管理模式,对原来由部门掌握的信用评价业务,能够放给市场或通过第三方解决的,就放给市场运作,积极培育信用市场。以“大公宿迁”为代表的11家信用服务机构快速发展,为广大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

高标准建设信用信息归集质与量并重

记者:在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孤岛”方面,宿迁有什么举措?

王天琦:数据是信用建设的基础工程,在数据归集上重提质,我们着重将政府服务对象通过数据归集纳入一个平台之中。2013年11月,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运行;2015年数据交换中间平台投入运行,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分区域管理、市级集中管理、数据与县区自动交换。已归集全市33万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595家事业单位、577家社会团体以及586万宿迁在籍人口信息。

同时,宿迁市在省内率先建成涵盖人民银行不良贷款和公安人口基本信息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了跨部门信息归集的常态化机制。归集数据事项达到635项,数据总量达1.5亿条。目前,已初步打通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证照联动监管平台)、政务服务云平台、综合治税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需要进一步提升运行质量。同时,还要求住建、卫计、环保、食药监等部门主动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推动部门业务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积极解决“信息孤岛”现象。

多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记者:宿迁市在信用产品应用上有何探索?

王天琦:我们始终坚持“以用促建,以建促用”的原则,不断提高信用产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推进信用产品行政管理需求、市场需求、区域性需求,着力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的力度、深度、广度上进一步做好文章。2015年,在市直属26个部门64个项目中先行使用信用核查,8个部门10个项目中先行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2016年,在市直属43个部门102个项目中先行使用信用核查,9个部门12个项目中先行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市使用信用核查16.5万份、出具并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9900多份,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占85%以上。

在部门联动方面,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暂行办法》,已构建市县互联互通的联合征信系统,实现全市跨地区分类监管和联动监管,初步构建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动惩戒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除建立并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外,2016年9月,我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严重失信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涉及39个市直部门和单位,采用限止、禁止(阻止)、重点查处(重点监管)、通报(公布)四种方式实施31种惩戒,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等。比如在行政审批环节,推动行政审批与企业信用对接挂钩,将查询企业信用报告作为行政审批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依据,并探索建立相应惩戒机制。如对信用好的企业予以“免审”;对严重违法或信用非常差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

全流程探索将信用惠民融入大格局

记者:如何让信用建设更加“接地气”?

王天琦:我们始终坚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基础工程加快推进,在涉及民生的多项改革中,引入信用管理的理念,力求将信用惠民融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格局。一是以“亲民”为根本,更大力度推进政务诚信。积极打造政府信用服务平台,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截至2016年10月底,宿迁市共计发布双公示数据21.7万多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2万多条,行政处罚信息3600多条。

二是以“惠民”为要义,不断加快商务诚信步伐。比如,在食品生产、药品零售领域,开发“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及“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两大平台,将全市738家食品生产企业906个产品及6家零售连锁企业、9家批发企业全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引入第三方信用评标体系,创新“商务+信用”“商务+技术+信用”评标法,对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的6000余家企业信用信息一律在外网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提供信用承诺书并及时上网公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依据。截至目前,共有25家企业信用等级较低而失去投标资格,4家企业因弄虚作假受到了相应处罚。

三是以“利民”为前提,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积极构建“1+X”信用服务体系,让信用引领各行业、各领域良性发展。比如,我们在“信用+文明交通”“信用+环境保护”“信用+城市管理”等方面都做了一定探索。目前,在宿迁,交通违法记录已与个人信用挂钩。2014年,宿迁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文明交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启动了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程建设,明确失信行为认定、失信信息采集、失信人员告知等具体流程,对于失信行为明确按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宿迁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作制订研发的失信标准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全省复制。

四是以“卫民”为核心,加大司法公信社会影响力。全面加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开发布,落实31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将贪污案件查处、企业和个人的行贿信息等数据归集入库,加强行贿犯罪行为人信息记录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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