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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护航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
——专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信用办主任 冮宇峰

2017-05-11刘梦雨

中国信用 2017年1期
关键词:电力行业诚信信用

◎文/本刊记者 刘梦雨

顺利完成2016年电力信用建设企业评价工作,《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印发,2016“信用电力”知识竞赛活动掀起全国电力行业学习信用热潮,全国首个省级电力行业信用评价中心在济南成立,并陆续成立了15个分支机构……在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第10个年头之际,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动作频频,不断深入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秉承“立足企业、服务行业、联系政府、沟通社会”宗旨的基础上,在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措施不断强化。

多年来,中电联为何始终将行业信用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方面有哪些新进展?为何将信用评价作为电力行业推动信用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如何实施和应用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信用办主任冮宇峰。

以信用为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记者:中电联为何多年来持续加大力度推进行业内信用体系建设?

冮宇峰:“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结构升级、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社会正在形成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电力行业由追求规模数量转变为讲求效益质量的发展方式,电力市场由垄断竞争向自由竞争市场转变。

在电力体制改革和政府简政放权的双重背景下,以信用为手段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机制,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将有力推动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1个省(市、区)至少成立了3000家售电公司,继2016年3月份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至今,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也相继成立。因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数量还没有全国统一数据,以电量市场化交易较好的贵州省为例,2016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达到943家,比电改前增加445家。当前电力交易市场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为争取更多交易电量保证利用小时数,发电企业出现大幅度的非理性降价,进而波及标杆电价政策;电力交易成果不能及时兑现,电力交易停留在账面上等。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具有深入推进信用建设的高度自觉和自信,成为各行各业信用建设的示范和表率。中电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主体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协作,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

完善制度保障规范电力交易市场

记者:制度保障是电力行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三大保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又有何新进展?

冮宇峰:目前,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了工作流程化、管理规范化、评价科学化、指标标准化、数据信息化的工作体系,取得了良好效果。在高层重视、部门牵头、各方参与之下,中电联在建设电力行业信用体系之初就形成了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的“三大保障”。其中,在制度保障方面,中电联在率先发布《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5-2020年)》的基础上,由中电联编制、国家能源局批准的《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等四项行业标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全面覆盖了电力行业各专业类型企业,为信用评价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6年11月,为适应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需求,中电联印发了《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于规范电力交易市场行为将发挥积极作用。

去年8月,中电联在京召开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议,专题讨论了这两类专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研究和探讨了进一步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等。

这两类专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均由基本条件、守信能力、守信意愿、守信表现、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六项一级指标组成,根据评价主体不同,分值分量不尽相同。但是两类评价指标中均以守信表现和信用记录分数占比最高,引导售电企业和电力大用户规范市场行为,严格履行合同,积累优良信用记录。

依据《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5-2020年)》规划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现已完成第一阶段目标,即到2016年电力行业信用建设基础性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信用信息目录公开,以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行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

信用评价引导企业诚信履约

记者:电力行业为何将信用评价作为推进信用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具体实践中又是如何推动的?

冮宇峰:信用评价工作既是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信用评价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为目的。通过对企业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评价,准确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把握企业的信用状况,促进企业信用的提升,从而提高行业整体的信用水平。

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是做好信用评价的基础。2016年,中电联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手段高效、准确采集电力企业信用信息。加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投入,通过大数据技术,全面提升企业信息采集、分类、公示和服务能力,实现企业信息采集时间短、覆盖广,对销售电量、经营区域、从业人员、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电能质量、设备状况、招标投标、服务承诺、安全、环保、客户投诉、制度规范等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企业信用档案。

创新评价模式,实现了月度公示季度授牌,并将推出企业安全诚信等级和企业信用等级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

与此同时,推动试点先行工作,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有序进行。目前,山西、湖南、云南、上海、内蒙等地区也积极推动信用建设,组织专家队伍和企业参与评价工作,其他地区也逐渐加入信用体系建设行列,使信用工作实现由点到面的扩展。各地电力行业协会不仅紧密联系企业,还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为信用企业争取政策支持。

信用评价只是一个开始,只有积极推进信用结果的应用,采信机制才能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作用,征信工作才能得到落地和推动。在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的积极推动下,2015年山西省经信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4年度电力行业AAA级诚信发电企业奖励电量的通知”,对AAA级信用企业奖励了5000万千瓦时的计划电量。2016年7月,山西省经信委再次下发通知,对5户取得全国电力行业AAA级诚信企业予以2亿千瓦时的电量奖励。

电力行业信用工作大事记

2007年

中电联成立了“中国电力行业信用建设管理委员会”,并成立办公室,启动了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2008年

中电联开展了电力行业首批41家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授牌仪式。

2009年

中电联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了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师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评价质量。

2010年

中电联开展电力行业供应商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形成了以供应链为基础的信用管理体系。

2011年

中电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增设了领导小组,下设诚信委和诚信办。

2012年

中电联举办“诚信之路”电力信用企业展览。

2013年

诚信办在完善“信用电力”网站的基础上,整合各方企业数据,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

2014年

中电联发布《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5-2020年)》

2015年

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由中电联起草编写的《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等4个行业信用评价标准。

2016年

召开电力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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