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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殡葬事业 建设美丽广东

2017-05-11金宸

大社会 2017年3期
关键词:殡仪馆骨灰广东省

改革发展殡葬事业 建设美丽广东

近年来,广东省在民政部的指导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殡葬改革、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着力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建设,殡葬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十二五”时期,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支持指导下,广东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强化服务为主线,认真实施《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不断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服务,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建设,殡葬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省殡葬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现有殡仪馆(火葬场)89个、经营性公墓96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3077座,市、县骨灰树葬区133个。共投入12.9亿元对殡葬设施进行改造,有24个殡仪馆达到省级标准,占殡仪馆总数的27%。新建或改扩建了一批殡仪馆。

殡葬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有国家民政行业(殡葬)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36名、质量督导员2名、裁判员6名,1446人次取得殡仪服务员等6个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人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3人被授予“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称号。

葬礼葬法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共火化遗体230多万具,火化率保持在90%以上。节地生态殡葬逐步推广,全省每年采取节地生态葬式的骨灰近10万份。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统筹协调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2014年6月,印发了《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殡葬改革。

科学制定全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实施目标考核。“八项规定”实施后,省委、省政府批准继续保留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制度。2016年6月,对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十二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粤东地区“三道两区”占地毁林建坟、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两项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

推行惠民殡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将殡葬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着力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2015年,广东省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殡葬基本服务免除专项补助资金7000万元,用于补助14个经济欠发达地级市和台山、恩平、开平等地费用支出。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茂名等市还将免费对象范围扩大至非户籍人口。实现了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击碎了“死不起”的不实言论。“十二五”期间,共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44.2万宗,免除费用总额5.2亿元。

推广绿色殡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引导移风易俗。每年联合印发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了《爱·没有告别——绿色发展 生态安葬》公益宣传片,受到广泛关注。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实施“长青计划”。2014年以来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约1亿元,资助各地推进殡仪馆设备节能减排和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全省新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260座、公益性骨灰树葬区30多个、海葬纪念设施3座,有147台火化机已加装除尘和烟气净化系统,经现场监测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点带面,逐步提升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率。定期联合组织开展骨灰免费海葬、树葬活动,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

推进阳光殡葬,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

率先建立殡仪馆开放日制度。2014年起,每年清明节假期前一周的星期日定为全省殡仪馆“公众开放日”,全省90个殡仪馆统一对外开放。三年来参加活动的总人数超过1.5万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实现殡仪馆视频监控全覆盖。2014年,部署在殡葬服务机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工作,已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4452个,全面完成了对殡仪服务流程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实现了有效监管。珠三角地区多数殡仪馆还顺应网络时代发展新趋势,推进“互联网+殡葬”,实现了业务流、遗体流、骨灰流的信息化管理和控制。推行服务回访制度。在推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接受监督“六公开”的同时,实施精细化管理,开展满意度测评和服务回访。

依法规范管理,加强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殡葬服务管理“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省工商局制定了《广东省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和《广东省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全省推行。二是开展省级殡仪馆认定工作。制定《广东省殡仪馆等级认定标准与认定方法(暂行)》,促进殡仪馆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三是加强行风建设。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强化殡葬服务机构监管促进殡葬行风建设的意见》,不定期举办全省殡仪馆馆长培训班,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四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起草了地方标准《殡仪馆(火葬场)安全规范》,已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

“十三五”时期是广东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深化殡葬改革的关键时期。全省殡葬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广东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权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督查巡查、加强问责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殡葬改革、管理、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区域间殡葬资源配置差异逐步缩小,殡葬服务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继续提高遗体火化率,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成果得以巩固,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推广,低碳文明祭扫新风尚逐步形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殡葬服务需求,让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表1: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

为发挥示范作用,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殡仪馆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农村殡葬改革、殡葬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等四项重点工程,强化项目实施绩效管理。

表2:重点工程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管理,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供给,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制度。

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标扩面、增加免费项目。加强殡仪馆和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殡葬需求。规范殡仪馆服务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

加强殡葬重点领域管理。结合修订《广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完善殡葬管理法规制度,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殡葬市场以及殡葬行为监督管理。

推进殡葬改革创新。加强殡葬改革宣传、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加快推进殡葬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殡葬”健康发展,为殡葬服务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编辑/ 金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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