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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守食品安全生命线

2017-05-10黄维庆

四川党的建设 2016年7期
关键词:民心安全法法治

黄维庆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是生存权、健康权的必要支撑,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基本、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国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设之以禁。”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食品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對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老百姓能不能吃得安全,能不能吃得安心,已经直接关系到对执政党的信任问题,对国家的信任问题”。总书记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历时两年,形成了现在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

“食”字拆开来的意思就是人要有点良心,良心关乎民心、关乎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好与坏是民心民意的“晴雨表”。食之不安,则民心不稳、社会难安。省委书记王东明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真正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品”。东明书记进一步强调,“把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作为牢牢守住维护稳定的‘三条底线之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列入了今年监督计划,力争不断改进和全面加强全省食品安全这一民生急需、民心切盼的大事难事,扼守食品安全生命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安定有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是维护食品安全的基本准则,是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法制保障,是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采取多种形式,齐心协力、多管齐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力量共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要抓住“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这个“关键少数”,精心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分级集中培训,提高全省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监管能力。另一方面,要引导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等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同时,要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建立和利用好权威信息发布渠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介绍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正面宣传政府和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和成绩,努力营造放心消费食品的环境,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认识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信心与决心。但是,法律的有效执行比法律的修订完善更重要。

我们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监管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对食品行业中的不法分子严惩不贷,引导食品企业良性发展,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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