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能否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2017-05-10潘家永
家庭百事通 2017年5期
潘家永
董女士丈夫的公司走上正常发展轨道后,她辞职做了全职太太。这两年,她的丈夫应酬越来越多,回家越来越少,经调查得知,丈夫不但嗜赌,还有了外遇。董女士不想因此而闹离婚,但为了保护自己那份财产,想请法院分割夫妻的财产。请问,这是否可行?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但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在婚内一般不得请求法院来分割其共同财产。不过,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据此,董女士丈夫赌博、给情人买房买车,属于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董女士可以訴请法院起诉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