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会计处理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2017-05-10邓娟
邓娟
摘要:“营改增”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从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消除了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单位除了影响缴纳税款之外,还对企业的收入、利润的确认有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企业利润;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8.053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人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务院在我国步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这项改革的实施,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为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从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单位除了影响缴纳税款之外,还对企业的收入、利润的确认有一定的影响。
1.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
营业税与增值税同属于流通环节税,税种具有重复性,区别在于计税方式不同。
营业税流通(转手)一次,收一次税。比如饭店外采购孰食品,再以相同价转卖,按营业税就发生纳税义务。营业税理论上高税负,流转一次征一次税,属于价内税,税含在价格里,发票上不体现税款信息。
增值税理论上低税负,生产消费整个链条税负一定,与流转次数无关。属于价外税,税不含在价格里,发票分别注明价款数和税款额。
营业税影响了商品或劳务流转次数,对经济活跃性有一定的制约。所以,全面营改增有利活跃经济,流通环节更为顺畅。
2.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有两种方式:(1)特定行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2)除特定行为外,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2.1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一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一含税销售额÷(1+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交税,如果小于0,作为留抵进项税额。
[例1]企业当期含税销售额1110000元,适用11%税率,当期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90000元,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
销售额=1110000÷(1+11%)=1000000元;当期销项税额=1000000*11%=110000元;应纳税额一110000-90000=20000元;当期申报缴纳税款20000元;假如当期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40000元;应纳税额=110000-140000=-30000元;当期申报缴纳税款为0,留抵下期进项税额为30000元。
2.2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一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一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2]企业属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含税销售额1050000元,征收率5%,则
销售额=1050000÷(1+5%)=100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0*5%=50000元
3.增值税会计处理方式
3.1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增值税检查调整”五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例3]某房地产公司2016年5月份预售收入2220万元,预缴3%增值税,6月份交付一期,一期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合同额15110万元。一期4月30号以前已经回款14000万(已预交营业税),5月份回款1110万元。一期可抵扣土地款111万元,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20万元。
6月份预缴5月份增值税:22200000÷(1+11%)*3%=60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600000元
贷:银行存款600000元
6月份一期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销售项税额一(151100000-1110000-140000000)÷(1+11%)*11%=990000元;当期应纳税额=990000-600000-200000=190000元
借:预收账款15110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11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0000元。
3.2简易计税方法
[例4]假设A企业下设一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该企业统一核算,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2016年12月31日,本月取得出租车收入50万元(含税销售额)。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0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485436.89元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4563.11元4营改增对会计利润的影响
[例5]假设某服务公司2016年4月份销售收入200万元,成本120万元,期间费用3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1.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營业税=2000000*5%=100000元;城建及附加=100000*(7%+3%+2%)=12000元;4月份企业利润总额=2000000-1200000-300000-112000=388000元。
2016年5月份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成本116.6万元,其中外购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期间费用30万元,城建及附加0.9万元。
销售额==2000000÷(1+6%)=1886792元;当期销项税额一1886792*6%=113208元;应纳税增值税额=113208-34000=79208元;城建及附加=79208*(7%+3%+2%)=9505元;企业利润总额=1886792-1166000-300000-9505=411287元;利润增加:411287-388000=23287元。
由此可见,营改增后企业利润总额增加232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