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民间文化调查研究报告
2017-05-09周俊胡一依
周俊 胡一依
内容摘要:襄阳民间文化,作为汉江流域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深深地植入了我们的灵魂。襄阳地区丰富的民间文化遗产,是祖祖辈辈用血脉和无声的身教,留给了我们的印记。本文将从襄阳民间文化现状和襄阳民间文化的保护方面进行具体的阐述。
关键词:民间文化遗产 现状 保护
1.序言
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我们也不可否认,中国传统文化的力量也在慢慢的削弱,特别是在传统的民间手工艺和传统的文化习俗方面,这些文化的流失,是民族民间文化的一种极大地损失,传统文化的慢慢走向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广场舞和各种老年社团的成立,当然不可否认,广场舞也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新的文化潮流,老年社团的成立是抱团取暖,同样也是为了让一部分年轻人慢慢的融入到社团之中,为社团文化的传承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但是随着银发汹涌的老年化人口的加剧,拥有传统手工技巧的这一批老人慢慢的走向了衰老,他们对于文化的传承感到无能为力,但这也是社会发展向前的一种标志。毕竟时代的车轮会碾碎一切尘封的记忆不断向前。
2、民间文化遗产调查方案设计
对于襄阳地区的民间文化的调查,主要以实地调查、查找文献为主。
实地调查:襄州、襄城、樊城、南漳、谷城
查找资料:枣阳、宜城、保康、宜昌、恩施
对于这些艺人的寻访,首先对该地区现存的资料进行查找,然后上门拜访老先生,并对老先生们进行采访,了解他们的过去和现在,并在他们的技艺保护方面做初步的了解。总体来说,此次的调查以实地访问为主,辅助现有的资料,进行最终的结果撰写。
3、襄阳民间文化遗产调查对象概述
3.1襄阳民间文化资源概况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二)传统表演艺术;(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五)传统手工艺技能;(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根据以上界定,襄阳地区的民间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民族語言,口传文学,传统表演艺术,民间体育游艺,民间科技知识等。
3.2襄阳民间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
和全国各地区民间文化异常境遇一样,襄阳民间文化遗产也存在着消失、濒危、衰退、变异等4种情况。
消失是指一种技艺的完全失传或一种文化现象(物件)已不复存在。消失的技艺往往是民间工艺中工艺水平极高,按习惯又不外传的绝技、绝活,例如:在襄阳本地中关于吟诵这门传统读书法,正在一步步走向消亡。如土家语、土家族传统服饰、稻谷的加工等就是例证。
濒危是指某种技艺只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又无其他传人,或某种文化事象只在极小的社区和群体中传承。这种情况在襄阳地区十分普遍,曾经常引以为自豪的襄阳孔明灯就其中。襄阳孔明灯老人曹志难,目前在襄阳只有他一人会制作孔明灯。
衰退主要是从数量减少来说的,从手工工艺品说,是指生产地、生产者、使用者的减少;从其他文化事象看是指社区受众、传承人的减少和其影响力的减弱。比如:恩施传统的吊脚楼木房不断拆除,传统的吊脚楼建筑工艺就慢慢衰退,吊脚楼木房的不复存在,它所负载的传统文化也跟着消失。
变异是指在现代社会中,民族传统工艺在种类、型制、色彩、图案、制作材料、工艺技术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对民间文艺来说就是传承的环境、受众、功用、表现形式,甚至内容都发生了变化。例如传统的丧葬乐舞,在老一辈的渐渐离去,新的年轻一代已经渐渐失去了对于传统文化的学习,他们只能“依照葫芦画瓢”最终表现出与原来不一样文化现象。
3.2.1、对保护传承民族文化遗产的认识尚有差距
一是对民族传统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发展经济才是硬道理,经济发展才能为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必要的经费。二是对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的关系认识不清,三是认为传统文化被主流文化的替代是必然规律,因此,对民族传统文化不必要加以保护,让其自生自灭。由于认识上的问题,导致保护传承措施不力、经费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3.2.2、基础资料不齐,家底不清
虽然文化部门对湖北民族地区的文化遗产进行了多次调查,学者也对个别文化事象进行过调研。似乎对大多数有影响的文化遗产好象很清楚。其实不然,只要我们深入地调研就会发现,襄阳民族地区到底有那些文化遗产?比如民歌有多少种类?有那些主要故事?目前每种文化遗产的现状到底如何?等等问题我们都难以说清楚。
3.2.3、民族文化资源流失严重
民间文化后继乏人,襄阳民族地区是人类早期的重要活动地区,先秦以前是蜀文化、巴文化、楚文化交相辉映的地区,文化积淀十分深厚。在经济全球化、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民族文化资源流失相当严重。一是地面有形文物(包括古镇、古村落)在开发中有的被摧毁,特别是大量的古村落和民居被撤除,使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环境和土壤不复存在;二是一些民俗文物被外地人收走,或被本地人自己毁灭;三是非物质文化后继无人,传承受阻。
3.2.4、保护性破坏日益显露出来
湖北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固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保护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一是在申报保护名录等项目中功利性太强,人为地造成民族文化的失真;二是一些地方在开发利用民族文化遗产中以单纯追求利润为目标,把民族文化粗俗化、庸俗化;三是只注重申报,轻视保护的现象突出。
4、湖北襄阳民间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有利因素
4.1、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是做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先决条件
2006年湖北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湖北省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相关文件。例如襄阳市成立民间文化保护小组,进一步进行民间非物质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正因为湖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才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4.2、依靠和整合各方面力量是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的关键
在开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创新工作过程中,湖北省民族工作部门善于调动和发挥社会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学术活动、调研采风、发布课题等多中方式,把民间文化传人、文化人、专家学者、文艺创作者、企业老板紧紧地团结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和才能,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献技出力。民俗工作部门还主动征求对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见和建议,为保护、传承、创新工作排忧解难,为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使民族工作部门真正成为“民族文化之家”。
4.3、建立基地是民族文化工作的必要平台
湖北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查工作中不断拓站工作思路,搭建工作平台,通过建立学术团体、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民族传统技艺示范基地、民族中小学、民族研究机构等平台,网络和聚集了各方面的人才,并以这些平台和基地为基础,广泛开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保护、传承工作。
4.4、让民族民间文化回归民众生活是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根本出路
民族民间文化是千百年来民众在生产、生活中创造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是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湖北省在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时候,一方面注重政府、文化人、学者的作用,另一方面关注民族民间文化与民众生活的关系。在保护中特别重视普通民众对民族民间文化的感受,通过引导尽量让民族民间文化回到民众生活中去,丰富民众的生活。由于湖北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满足和丰富民众的生活,通过保护让民族民间文化回归到民众生活中,这不仅满足了民众生活需要,也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和永续利用找到了结合点。
5、襄阳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5.1.地方政府和文化部门的重视与保护。
在民族文化逐渐衰亡并走向隐没的时候,政府出台进行系列的文化建设。在地方的文化局的努力下,湖北各地区的民族文化遗产、名胜古迹、手工技艺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与传承。同时政府建立相关的数字化保护“建立民族文化生态资源信息库”,认真组织力量对全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深入的调查,在弄清家底的基础上,分类进行整理,应用电子化技术进行管理,用2—3年时间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数据信息库。政府在对挖掘、抢救、保护,传承民间文化作了具体的规定使得部分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保护。同时还开设课堂,设立专门的学习场所,对手工技艺进行学习。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等工作進行了部署。例如老河口木版年画的传承人陈义文老先生,老河口市政府部门对陈老的居住地进行了修葺,在家内设立木版年画展厅。在老河口市的博物馆设立专门的木版年画的学习场所等相关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5.2、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逐步成为社会的共识。
民族的发展离不开精神文化,只有充分认识文化的重要性才能够更好的增强民族文化的影响力,才能更好的走出国门。同时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是劳动人们创造的财富,要对这些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必须要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所以,在各地区都对当地的手工艺人和名胜古迹进行了专门的扶持和保护政策。文化部制定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工作原则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布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由于政府开始重视、舆论的广泛宣传,湖北民族地区民间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自觉性逐步增强。如襄阳市的拾穗者民间工作团队在挖掘、抢救、保护襄阳地区的民间文化遗产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
5.3、民族古籍整理取得成效
国家新一轮古籍整理工作开始后,湖北省民族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在湖北省民委的领导下,各地政府和相关的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部分的民间手工艺作品得到较为乐观的保护和保存。如谷城县的大越调传承人叶传祥老人年事已高,不能自己整理,就在平时的口述中,由谷城县文化宫的李天阁进行整理,保存了大量的原始戏曲曲目。
5.4、通过举办各种文化艺术节弘扬民族民间文化
在挖掘、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过程中,全省民族地区举办了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节和文艺汇演,继承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在襄阳地区有名的节日就是穿天节,穿天节的活动在每年的三月份,届时政府将邀请各中手工艺传承人进行现场表演。对文化的传承与普及也起到较大的影响力。
6、保护传承民间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
6.1、进一步提高对保护与弘扬民族民间文化重要性的认识
在进入21世纪以后,文化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文化对经济的发展,对综合国力的提升,对社会的稳定,对民族凝聚力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我们要高度认识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6.2、继续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家底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文化、民族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省内研究民族历史文化的学者、民族文化工作者投身到这一工作中,把挖掘、抢救、普查与申报各级名录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地对全省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摸底、发掘和抢救,做到心中有数,为湖北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打下基础。要切实加强对文化资料的整理、建档和存储工作,以保障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
6.3、采取切实措施保护与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
目前,湖北民族地区已上报批准了几名民间文化杰出传人,襄阳市、老河口市等已经认定了一批民间艺术大师。在此基础上,要制定规划,对全省民族地区的民间文化传人进行全面摸底,根据他们掌握技艺的情况给予分级认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激励他们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积极性,各级财政都应拨出专款,对这些文化传人进行保护并帮助其培养传承人。同时,也应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收国内外和全社会多元投资,为民间文化的传承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最主要的还是要采取措施,鼓励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民族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民族部门一起拟订民族文化进校园的规划,首先在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中小学试行,然后推广;民族地方学校要组织力量编写乡土教材,把民族文化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各种活动融入民族文化的内容,充分体现民族特色。只有让学生从小了解和热爱民族文化,民族文化才有传人,才能持续发展。
7.结语
目前,在国内有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似乎与文化的创造者无关,往往是政府及其部门、学者在忙乎。其实,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最终的目的是满足民众生活的需要,让文化活动、节日庆典等其回到民众生活中,融入他们的生产生活。湖北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要进一步做细做好,真正让民族民间文化回归民间,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这样才可能保持民族民间文化永久活力。
[本论文系2016年湖北文理学院人文教育与文化传播学科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襄阳民间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研究(2016025)的阶段性成果。本文指导老师:管文娟]
(作者单位:湖北文理学院;湖北襄阳市24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