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这五年
2017-05-09龙海波
龙海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再次提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本届政府始终将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持续推进改革,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不断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和宏观调控创新,为市场和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稳定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得到加快培育。
简政放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简政放权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环。近五年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成为稳增长促改革的坚实基础。本届政府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围绕“五个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连续推出简政放权改革系列举措,相继取消和下放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大幅减少,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逐步到位,各类税费项目逐步取消、停征或减免。与之相配套的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逐步规范,相关行政法规和政府文件陆续清理。各地在承接上级下放权限的同时,积极推进本层级的“放管服”改革,多数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左右,有的达到70%。简政放权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
縮减审批事项目标提前完成。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九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占原有审批事项的36%,其中取消491项、下放127项;分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56项。与此同时,严格新设审批事项,切实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本届政府承诺的目标提前超额完成,对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释放市场活力更显意义。
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2015年5月,国务院正式宣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44个部门和单位,以部门规章和“红头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有的已经取消,有的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之后,国务院分两批取消21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资质资格认定和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大幅压减。个人和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压减44%。国务院分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五次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99项,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更加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
中介服务和事业性收费事项大幅减少。国务院分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98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大部分已实行服务清单管理,进一步放宽了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此外,加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力度,不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取消、停征、减免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据测算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0多亿元。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工商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前置审批精简85%。“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上海稳步推进,探索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逐步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逐步规范。连续三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比2013年削减90%,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和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改为备案管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事项,由原来的65项减少至42项,精简比例达35%。
部分行政法规文件清理有序开展。截至2016年底,本届政府分五次修改行政法规129部、废止行政法规3部,分两批宣布失效国务院文件995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与简政放权有关的法律39部。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也在抓紧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办事创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红头文件”。
关联性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
与以往相比,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统筹“点” “线”“面”的鲜明特征。简政放权不局限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表面上是在做审批事项“减法”,实质上是在做体制重构、规则重建的“加法”。因此,始终遵循改革的内在逻辑主线,稳步推进关联性领域改革,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社会组织功能和优化政府权责配置。在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同时,将创新监管和优化服务并重,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
一是更加注重放管结合,新型市场监管体制逐步完善。随着大规模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逐步到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已经成为简政放权新时期的主要内容。近五年来,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地积极探索,坚持“宽进”“严管”相结合,积极建立以企业信息公示为基础,企业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创新监管方式、整合监管机构、开放数据资源等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更加注重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以事权整合协作共享为特点的监管模式逐步形成。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各地已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预计到今年底,能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执法事项全覆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强化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贯通。此外,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正逐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目前,部分市县已经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了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二是更加注重权责边界,清单管理制度逐步推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关键在于健全行政审批权责体系,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近五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清单管理制度,国务院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在加紧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缩。“三张清单”抓住了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打造了制约行政权力的制度笼子,探索了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新路子,已逐步成为政府治理的基本遵循,正式写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目前,国务院各部门陆续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正在积极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在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基础上开展清理规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地方省、市、县三级政府已经建立权力清单,相应的责任清单也在陆续制订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稳步展开。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事项,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此同时,还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让市场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此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家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等各方面清单也在加快编制。
三是更加注重优化服务,政府服务模式不断创新。簡政放权要取得更大实效,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府服务,努力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近五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系列文件,通过不断改进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基层政府综合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提供公共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的能力有所增强,政府方便群众办事举措持续改进。
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逐步取消。一方面,明确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另一方面,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 “循环证明”等现象。集中式审批、“一站式”窗口办理逐步推广。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已初步实现集中式审批和线上线下一体化。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此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一号一窗一网”,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运行机制。
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
简政放权有没有效果,不能只看数字上取消下放了多少,关键要看群众和企业办起事来是不是程序更明白、手续更简单、沟通更顺畅,效率更快捷。政府施政的要义也在于此——“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这五年,简政放权改革逐步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通过简政放权,政府减少了对经济领域的微观干预,把精力更多放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搞好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成效显著。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对政府服务满意度从2014年的61.8%提高到2016年的63.3%,总体呈现持续改善态势。
简政放权改革推行五年来,虽然成效显著,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放权不到位、监管有缺位、服务常错位和改革红利未充分释放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需要通过政府自我革命、自我削权,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在简政放权基础上,更加注重监管机制创新,逐步向优化政府服务转移,努力在强化改革联动、减少行为冲突、提高有效激励上取得实效,使人民群众有更真实的获得感。一是引领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通过对已有成效的自我检视,促使审批事项调整规则逐步定型,审批权限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抓住放管结合关键环节,重点在政府职能体系优化、基层政府能力提升、政府干预行为创新三个方面统筹谋划。三是不断优化政府服务模式,更加注重社会中介服务和政府便民服务,真正做到认识上深化、行动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