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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时期家训伦理思想及其对家庭教育的启示

2017-05-08易宁吴磊

大学教育科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伦理思想

易宁+吴磊

摘要: 家训是家庭教育之精华与经典。汉魏时期是我国古代家训的奠基期,其间之伦理思想呈现出“西汉雏形、东汉成型、三国创新”之衍生轨迹。其主要论域为“修身、治家、处世、为政”等四个方面,“仁、义、礼”为汉魏家训强调修身之主要内容,治家伦理则强调了“慈、爱、孝、顺”,在处世方面,要做到“谨、慎、谦、让、诚、信”,为政则要恪守“明、贤、清、廉”的伦理准则。其伦理思想的核心价值追求为“和”。研究汉魏家训伦理思想能为当代家庭教育“教导哪些内容,用怎样的方式来教导,教导之际应注意哪些问题”等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汉魏家训;伦理思想;衍生轨迹;主要论域;核心价值追求;家庭教育启示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7)02-0091-06

家训是家庭教育之精华与经典,而伦理思想则为家训内容之主要内涵,通过对家庭成员伦理思想的灌输与伦理道德的养成,家庭教育便能收到“主题突出、代代相传”之成效。汉魏时期是我国古代家训之奠基期,其间之伦理思想经过“西汉雏形、东汉成型、三国创新”等阶段,形成以“修身、治家、处世、为政”为主要论域,以“和”为核心价值追求的伦理趋向,从而为汉魏以来的古代家庭教育,乃至当代家庭教育給予了生动有益之启示。

一、汉魏家训伦理思想之衍生轨迹

两汉三国时期是我国传统家训的定型时期[1]。这一时期有71位作者共计创作了81篇家训。其中,西汉时期的家训主要是精要的修身为政伦理;东汉时期的家训则为男女分训,男训强调修身慎交伦理,女训强调妇德持家伦理;三国时期的家训提倡儒道互补的伦理思想,提出“静默养德”的伦理观念。

西汉时期家训数量不多,主要有刘邦《手敕太子》、孔臧《给子琳书》、司马谈《命子迁》、东方朔《诫子书》、韦玄成《诫子孙》、刘向《戒子歆书》、欧阳地余《戒子》、何并《告子恢》、陈咸《诫子孙》等。这些家训虽然篇幅简短,但伦理内容却精炼扼要,涉及面也较广,其主要成分以修身伦理与为政伦理居多。比如孔臧《给子琳书》赞赏“明达渊博,雅学绝伦,言不及利,行不欺名,动遵礼法,少小长操”之德行;韦玄成《诫子孙》认为只有具备“于肃君子,既令厥德,仪服此恭,棣棣其则。咨余小子,既德靡逮,曾是车服,荒嫚以队”的美善德行,方可为君子。又如刘邦《手敕太子》认同太子结交贤能之人的做法;刘向《戒子歆书》认为“言有忧则恐惧敬事,敬事则必有善功,而福至也”,他告诫儿子为官应做好本职工作;欧阳地余《戒子》告诫儿子“汝九卿儒者子孙,以廉洁著,可以自成”,要求儿子在为官之任上恪守廉洁;陈咸《诫子孙》要求子孙“为人议法,当依于轻,虽有百金之利,慎无与人重比”,陈咸反对严刑重法,主张以恩德感化民众;平当《告室家》告诫妻子:“吾居大位,已负素餐之责矣。起受侯印,还卧而死,死有余罪。今不起者,所以为子孙也!”平当认为,身居高位之际不能无功受禄,不能不劳而获,不能接受朝廷封给的侯印。这种不图名、不图利的为官之德堪称时代典范。

东汉时期家训数量陡增,其中论及伦理的多达39篇。这一时期针对男子的家训中,有些谆谆告诫子孙交友必须谨慎,切莫滥交狐朋狗友,而应交良师益友,同时说话、做事也要谨慎,切莫对人品长论短,以免招惹口祸。比如马援《诫兄子严、敦书》告诫侄子们“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亦即不要乱说别人的坏话。而此间最有特色的是出现了6篇女训,这为后世女训的创作提供了优秀范本。其中,荀爽《女诫》是以四言诗的优美形式告诫女儿,出嫁后要做一位顺从的妇人,要早起晚睡,和颜悦色,勤俭持家,正身洁行;蔡邕《女诫》告诫家庭女性在梳妆打扮之际,应把心态调适好,应知晓“心犹首面也,是以甚致饰焉。面一旦不修饰,则尘垢秽之;心一朝不思善,则邪恶入之。咸知饰其面,不修其心,惑矣。夫面之不饰,愚者谓之丑;心之不修,贤者谓之恶。愚者谓之丑犹可,贤者谓之恶,将何容焉?故览照拭面,则思其心之洁也;傅脂则思其心之和也;加粉则思其心之鲜也;泽发则思其心之顺也;用栉则思其心之理也;立髻则思其心之正也;摄鬓,则思其心之整也”之理,亦即应让心地保持“洁、和、鲜、顺、理、正、整”的良好状态。

三国时期家训数量多达34篇,在整体风貌上呈现出一种“外儒内道,静默养德”的伦理特色。虽然西汉时期东方朔《诫子书》曾在随机取舍儒道思想的心态下提出“圣人之道,一龙一蛇,形见神藏,与物变化,随时之宜,无有常家”的训诫,东汉时期郦炎《遗令书》告诫过襁褓中的儿子将来应该成为儒道兼容的“刚焉柔焉,弱焉强焉,学焉愚焉,仁焉隐焉”之才,但真正包容并蓄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并在家训伦理中充分体现出来的则是三国时期的家训。这可谓三国时期儒道兼容的玄学思想始登大雅之堂的一种体现。比如诸葛亮《戒子训》所训诫的“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可谓“外儒内道,静默养德”伦理思想之代表。诸葛亮要求儿子成就的是儒家之君子,即“修身养德”的儒家君子;但要成为儒家君子,内心须以“淡泊无以明志,宁静无以致远”的道家伦理为支撑,亦即必须怀有道家倡导的“静默”之心,方能踏踏实实地践行儒家的“君子之行”。

二、汉魏家训伦理思想之主要论域

家训作品大多围绕修身齐家等主题,突出伦理教育[2]。而在伦理教育方面,其主要论域则为“修身、治家、处世、为政”等方面。

修身是汉魏家训中首当其冲的伦理思想阵地,而“仁、义、礼”则为汉魏家训强调修身之主要内容。比如东汉时期刘廙的《戒弟伟》告诫弟弟要结交贤者,要能够“厚己辅仁”,亦即通过结交贤者而使自己更加厚实、仁德更加充实的意思,这是对交往伦理“仁”的重要性之阐发。三国时期吴国的张纮《临困授子靖留笺》曰:“故明君悟之,求贤如饥渴。受谏而不厌,抑情损欲,以义割恩。”张纮要求贤明的君主以正义来割舍私恩。这种思想与荀子“以义制事,则知所利矣”(《荀子·君子》)所强调的“以义制事”比较相似,他们都重视“义”在处理实际事务中的作用,以免因个人喜好或个人恩怨而坏了正事。沐并《豫作终制告云、仪等》曰:“夫礼者,生民之始教,而百世之中庸也。故力行者则为君子,不务者终为小人,然非圣人莫能履其从容也。是以富贵者有骄奢之过,而贫贱者讥于固陋,于是养生送死,苟窃非礼。”汉魏家训也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修身方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便是“正心修志”。钟会之母《诫子行仁政》有言:“汝居心正,吾知免矣,但当修所志,以辅益时化,不忝先人耳。”只有心态上端正了,才能免除祸患,进而实现自己的志向。为了能够顺利修身,汉魏家训同时强调了对情欲的控制。诸葛亮《诫外甥书》曰:“夫志当存高远,慕先贤,绝情欲,弃凝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若志不强毅,意不慷慨,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于凡庸,不免于下流矣!”诸葛亮认为,一个人应志存高远,去除情欲,方能成就大业。

汉魏家训的治家伦理则强调了“慈、爱、孝、顺”的贯彻。比如曹操《诸儿令》曰:“今寿春、汉中、长安,先欲使一儿各往督领之,欲择慈孝不违吾令儿,亦未知用谁也。儿虽小时见爱,而长大能善,必用之。吾非二言也,不但不私臣吏,儿子亦不欲有所私。”曹衮《令世子》要求世子“事兄以敬,恤弟以慈”。曹操所言之“慈”是“慈善”(仁慈善良)的意思;曹衮所言之“慈”是“慈爱”(仁慈关爱)的意思,若把两者综合起来,“慈”便包含“做人要善良,对待家庭成员要仁慈,对待晚辈(或卑辈)要关爱”之内涵。班昭《女诫》曰:“物有以恩自离者,亦有以义自破者也。夫虽云爱,舅姑云非,此所谓以义自破者也……妇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爱己也;舅姑之爱己,由叔妹之誉己也。”班昭强调了家庭中长辈(舅姑)对晚辈(儿媳妇)的关爱。关于孝,梁商《病笃敕子冀等》曰:“孝子兼述父志,不宜违我言也。”这里强调了对长辈思想方面的孝。关于顺,荀爽《女诫》特别强调了妇女的顺从:“竭节从理,昏定晨省,夜卧早起,和颜悦色,事如依恃,正身洁行,称为顺妇。”这是由于荀爽认为,妇女处于家庭伦理关系网中的关键环节,妇女顺从舅姑和丈夫,则能减少婆媳纠纷,教育好子女,让整个家庭成为慈爱孝顺之家。

在处世方面,汉魏家训强调“谨、慎、谦、让、诚、信”。其中,“谨”与“慎”是与人交往时应恪守的原则;“谦”与“让”是面对名誉、地位或钱财时应恪守的原则;“诚”与“信”是许下允诺、达成口头或书面协约时应恪守的原则。比如马援《诫兄子严、敦书》曰:“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赦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马援希望两个侄子向龙伯高学习,因为龙伯高为人敦厚,说话周密、谨慎,没有什么可让人指责之处,且能谦约节俭、廉洁公正,有威严。班昭《女诫》曰:“谦让恭敬,先人后己。”这是将“谦”、“ 让”二字连用,要求妇女对待家人应谦让、恭敬,做到先人后己。王昶《家诫》曰:“东平刘公干,博学有高才,诚节有大意。”王昶认为,汉朝的东平人刘桢(字公干)博学高才,且能讲诚信,有节操。郦炎《遗令书》认为“朋友莫如信”,这是要求对待朋友一定要讲诚信;钟会母《诫子行仁政》認为“虽接鄙贼,必以言信,取与之间,分画分明”,这是要求对待所有人都得讲诚信,不管是地位低下的人,或者是坏人,都应如此。

关于如何为政,汉魏家训强调“明、贤、清、廉”的伦理准则。其中,“明”多用于对君主的素质要求,“贤”多用于对官吏的素质要求,“清”多用于对从政者的品德要求,“廉”多用于为政之际从政者面对各种诱惑的戒律要求。若将这四条原则综合起来表述,那就是一个国家、一代朝廷,只有当君明、臣贤,官场上下都能恪守清廉之际,才能使得政治清明,国家大治。在李秉《家诫》中,李秉回想起与先帝(司马昭)的对话,不免感慨道:“吾每思此言,亦足以为明诫。”此处的“明”是“圣明”的意思。刘备《敕刘禅遗诏》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刘备认为,执政者只有凭借高尚的贤德才能使得手下之人服从于你或信服于你。嵇康《家诫》有言:“其立身当清远。”这里的“清”是“品德清高”的意思。欧阳地余《戒子》曰:“我死,官属即送汝财物,慎毋受。汝九卿儒者子孙,以廉洁著,可以自成。”这里的“廉洁”是“因为内心廉洁,故而可得廉洁之名声”的意思。以上四条准则中,“廉”是这四个范畴中最基本的、最必须遵循的为政范畴。“廉者,民之表也”,廉洁的官吏是民众的表率。一个人可能不是很明智,不是很贤能,也够不上清白无瑕,但他必须做到最起码的“廉”;他若“廉”了,则对百姓、社会和国家有益,他若不“廉”,则将给百姓、社会和国家带来巨大的危害。在“廉”的基础之上,他可以一级一级地追求“清”、“贤”、“明”,亦即先达到“清白、清高”的要求,接着再达到“贤能、贤德”的要求,最后达到“明智、圣明”的要求。

由此可见,汉魏家训伦理思想阐发了以“仁、义、礼”来“正心修志、去除情欲”的修身伦理,以“慈、爱、孝、顺”为家庭和睦之方的治家伦理,以“谨、慎、谦、让、诚、信”为基本信条的处世伦理,以“明、贤、清、廉”为基本准则的为政伦理思想,从而使得其伦理论域宽而不泛、简而有节,为后世家训的制订树立了优秀典范。

三、汉魏家训伦理思想之核心价值追求

“和”这一范畴最早是由西周时期的史伯提出来的[3],他在回答司徒郑桓公问话时,讲了“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汉魏家训以构建和谐身心、和谐家庭、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社会、和谐国家为理念,对和谐的作用以及达成各方面和谐的方法和原则进行了广泛阐述。其中三国时期蜀国向朗(约167年~247年)的《遗言戒子》是这一时期阐发“和”的作用之代表作:

《传》称师克在和不在众,此言天地和则万物生,君臣和则国家平,九族和则动得所求,静得所安,是以圣人守和,以存以亡也。吾,楚国之小子耳,而早丧所天,为二兄所诱养,使其性行不随禄利以堕。今但贫耳。贫非人患,惟和为贵。汝其勉之!(《三国志·蜀书·霍王向张杨费传第十一》)

向朗(字巨达)援引《左传·鲁桓公十一年》所记载的“楚郧蒲骚之战”中楚国大夫斗廉所说的“师克在和,不在众”(军队克敌制胜的关键在于上下团结,而不在于兵力之众多),并将“和”的作用从战争论域扩展到一切论域。他认为天地相和是万物得以生成之本源,不但天地间万物的生成要靠“和”,而且人世间一切关系的维系也“非和不可”:君臣和睦相处则国家平安,九族(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则家庭兴旺、平静安宁,圣人之道“和”的重要性,一直守护着内心之“和”,从生到死都这样。向朗从小就没了父母,但两位好心的哥哥却对这位弟弟精心抚养,教导弟弟不要因为追求功名利禄而败坏了性情和品行。所以,当向朗对儿子向条(字文豹)训诫临终遗言时,要求儿子不要以贫穷为忧虑,而应该像圣人那样,勉力守护着“内心和谐”。品味这篇家训,可以推知,“和”在汉魏时人的眼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是万物生成之本源,是国家平安之保障,是家庭和谐之保证,是实现人生理想(成为圣人)之路径,是从生到死必须恪守的重要信条。不管身处何境,无论面对何种关系,“和”都是最为珍贵的法宝。

在“为政、治家、处世、修身”等方面,如何才能求得和谐呢?郦炎《遗令书》做了精炼的回答:“事君莫如忠,事亲莫如孝,朋友莫如信,修身莫如礼。”如果从“和谐”的角度来解读,那就可以解读为:在为政之际,要想求得君臣和谐,则臣子应对君主和国家忠心耿耿;在侍奉双亲之际,要想求得家庭和谐,则子女应对父母百般孝顺;在朋友交往之际,要想求得人际和谐,则应对朋友讲诚信;在修身之际,要想求得身心和谐,则应严格以礼要求自己,亦即恪守礼教之五常(仁、义、礼、智、信)。

其中,在修身层面,汉魏家训大多论及道德修养对于身心和谐的重要性(比如王昶《家诫》为追求“保世持家、永全福禄者”,而“立身行己,遵儒者之教,履道家之言,故以玄、默、冲、虚为名”),以及如何修身养性(比如郦炎《遗令书》强调“消息汝躬,调和汝体”),以求得身心和谐。在家庭关系层面,一个家庭既包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包括夫妻关系,还包括姑嫂、叔嫂关系等。要保持家庭和谐,做父母的首先要怀有一颗慈爱之心,做子女的则应怀有一颗孝顺之心,而作为家庭主妇,在维护家庭和谐之重任上担当起特别重要的使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主妇贤顺有德,则家庭和睦兴旺;主妇兰形棘心,则家庭分裂败落”。父母对子女应慈爱,王修《诫子书》就对儿子动情地说到:“父欲令子善,唯不能杀身,其余无所惜也。”做父亲非常想让儿子变得很好,同时也过得很不错,除了不能把自己杀了以外,其它方面要求父亲做什么都愿意。子女应孝顺父母,但不能愚孝。王祥《训子孙遗令》对愚孝进行了列举:“高柴泣血三年,夫子谓之愚。闵子除丧出见,援琴切切而哀,仲尼谓之孝。”高柴是春秋时期魏国人,字子羔。他在守孝期间哀痛至极,哭泣无声,就好像泪中带血的样子。但是,他的这一举动并未赢得其师孔子的表扬,反而被孔子归为“愚孝之人”。孔子真正喜欢的孝子类型是闵子骞那样灵活地对待守孝之事。也就是说,守孝的关键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心充满哀思之情、惋惜之情、感激之情、恋恋不舍之情。在处世层面,汉魏家训特别重视“尚中守和”(比如东方朔《诫子书》所强调的“明者处世,莫尚于中,优哉游哉,与道相从”),要求交往中的人们做到敬重别人、尊重别人隐私、在酒桌上不强人所难(比如王肃《家诫》所告诫的“下坐行酒,随其多少,犯令行罚,示有酒而已,无使多也”),并提出“谦恭、谨慎、忠信、笃敬、不毁誉他人”等为人处世之信条(比如羊祜《诫子书》所倡导的“恭为德首,慎为行基,愿汝等言则忠信,行则笃敬”),在对待自己和别人的先后次序上谨记“遗己察人,舍己就人”之原则(比如姚信《诫子》倡导“遗己察人,可以通矣;舍己就人,去否适泰”),从而真正做到人际和谐上的“和而不同,和气待人”。在阐发为政之和谐价值追求时,汉魏家训既从君主的角度出发,要求君主修养道德、敬重贤者,对人仁慈(比如曹衮《令世子》倡导“接大臣,务以礼。虽非大臣,老者犹宜答拜。事兄以敬,恤弟以慈”);又从官吏的角度出发,要求官吏们公正廉洁、办事谨慎(比如马援《诫兄子严、敦书》所倡导的“其论议贵无贬,其进仕尚忠节”);还从君臣关系、臣臣关系的处理上提出了“求贤若渴、受谏不厌、公正无私”的君主待臣之方(比如张纮《临困授子靖留笺》倡导“明君悟之,求贤如饥渴。受谏而不厌,抑情损欲,以义割恩”),“恭谨为节、知难而退、保身全名”的臣子对君主之策略(比如顾雍《诃责孙谭》认为“臣下以恭谨为节”)以及“尽节效力,居上不骄,制节谨度”的处理官吏之间上下级关系之对策(比如钟会母《诫子行仁政》认为“居上不骄,制节谨度,然后乃无危溢之患”)。

由此可见,汉魏家训将“和”视为其核心价值追求,提出只有“身(包括身体、地位、容貌等方面)和心(包括道德、追求、安定等方面)之间和谐了,才能安定好自己,做一个和谐的人;家庭成员之间只有各守本分,互相关爱,才能维护好家庭和睦,造就一个和谐的家庭;人和人之间(尤其是同事和同事之间、朋友之间)应该体谅关爱,才能维持好人际关系,造就一种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在君主和臣子之间以及官吏之间,应该上下和合,互相敬重,以德相交,各司其职,才能维护国家安宁,使得朝政亨通,造就一个和谐的朝廷和国家。总之,不管是“身和心之间”,还是家庭成员之间、朋友之间、君臣之间,都应和气相待,在一团和气中互谦互让、互相关爱,亦即只有当“和”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核心价值追求时,家训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其伦理教化价值,为教育子孙后代做出一番贡献。

四、汉魏家训伦理对当代家庭教育的启示

作为中国古代家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汉魏家训也能为当代家庭教育提供有益参考,比如当代家庭教育应“教导哪些内容,用怎样的方式来教导,教导之际应注意哪些问题”,都可以学习借鉴汉魏家训的做法。

首先,在家庭教育的内容方面,我们不能搞单一的知识教育,也不宜搞简单的“智商加情商”教育,而应囊括“道德品质教育、家庭责任教育、处世之道教育、未来的职业道德教育”等。不过,家庭教育所涉及的内容虽多,但其主旨一定要凝练,要像刘廙《戒弟伟》之“夫交友之美,在于得贤,不可不详”那样突出中心要点。毕竟,在当代信息社会,家庭教育的内容不能太多,所讲的话不能拉拉杂杂,不能占用太久的时间,以免让子女们厌烦,造成“左耳进,右耳出”的尴尬后果。

其次,在家庭教育的形式方面,不能是宣讲几条枯燥无味的守则,让子女去死读、死写、死背,而应像郑玄《戒子益恩书》那样,通过讲述亲身经历,告诫两位儿子应“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因此,当代家庭教育展开之际,也应以讲故事的形式,告诉子女为何要遵守这些家规,这些故事既可以是古代的名人事迹,也可以是当代人物的成功范例,但都需讲得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入耳动听。只有这样,才对当代青少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能提起子女们的兴趣,他们便愿意洗耳恭听,而有些故事因为有感人的情节,故能时不时地被子女们所记起,在关键时刻起到重要的约束作用。

然后,在开展家庭教育之际,还应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施行教育。比如,孩童时代主要是礼仪教育和文明习惯养成的教育,少年时代主要是人际关系教育和理想教育,青年时代则包括男女关系教育、家庭责任教育、道德责任教育、社会责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又如,应根据不同的性别开展教育,像班昭《女诫》之“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那样,对夫妇所应承担的伦理责任进行高度概况。相应地,在当代家庭教育中,如果是教育女儿,完全可借鉴《女诫》等汉魏家训的女训思想开展教育,除了那些三从四德的糟粕应抛弃以外,一些有益的女子道德思想则应向女儿逐一灌输,使她以后不会太任性、太自私、太霸道,以免造成无法融入夫家生活之尴尬局面。另外,还应针对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进行点评,像刘备《敕刘禅遗诏》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那样,让子女明白日常生活中的做人之道;或者是利用吃饭、睡前等空闲时间,见缝插针地施行教育,或者当子女犯有过错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其错误之处,告诉子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以后应该怎么去改正,怎么去完善德行。

总之,学习借鉴汉魏家训伦理思想,不但有益于当代伦理道德之体系建设,而且有益于当代家庭教育,并为亿万家庭的和睦共处以及培养“立志修身,慈爱孝顺,谦让诚信,清廉贤明”的子孙后代提供优秀的学习典范与宝贵的思想启迪。

参考文献

[1] 徐少锦,陈延斌.中国家训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37.

[2] 唐松波.古代名人家训评注[M].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3.

[3] 程静宇.中国传统中和思想[M].北京:社會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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