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实施后现代服务业税负分析
2017-05-08徐运敏
徐运敏
摘 要:全面实施“营改增”对现代的服务业未来发展是一个重大机遇。相比于改革之前,增值税可以避免服务业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因此,对“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对现代服务业税收负担的变化进行了探究,并对正确运用政策引导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方法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营业税;现代服务业;商业模式;税率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7.06.060
随着2016-05-01“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营业税将退出中国税制历史舞台,这无疑是近年来中国税制改革强有力的推动,也是中国税制与国际税制接轨的核心动力。从产业发展来看,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产值占我国GDP的比重日益增长。目前,现代服务业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时期,如何继续推动其发展,税收政策是重要的手段。
1 “营改增”实施之前的税负状况
现代服务业有别于以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等为主的传统服务业,以金融保险、信息传输、科研技术服务、文化体育等行业为主体,主要突出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它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
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前,作为第三产业的现代服务业普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价内税,现代服务业企业在采购货物时进项税不得抵扣,需缴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而在销售环节,其营业额需缴纳营业税,这就难免出现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因混合经营的增多,对于有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而言,既要征收增值税,也要征税营业税,很多企业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同征,加之以营业税为基础的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的存在,企业税收负担较重,经营成本较高,为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而这也成为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2 “营改增”实施后的税负分析
“营改增”后依据纳税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将纳税人分为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是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同时,规定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在此前提下,“营改增”的实施对现代服务业税负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税金及附加、税率变动对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前后税金及附加、税率变动如表1所示。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改革前现代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及以营业税为基础的城建税及附加,改革后征收增值税及以增值税计算的城建税及附加,“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征收率3%)。相比于改革之前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税率5%而言,名义税率增加了1%.但实际上改革后一般纳税人可以执行进项税抵扣,抵扣项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电费的等所含的进项税额,这就导致改革后的增值税税负要低于改革前的营业税税负,具体税负降低多少则取决于抵扣额的多少。
2.2 价外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在实施“营改增”之前,现代服务业所征收的营业税是价内税,改革后所征收的增值税则是价外税。营业税计算简便,只需将营业收入乘以税率就可以计算出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实行的价外税则需要价税分离后计算增值税额,这就使得增值税计价收入小于营业税计价收入。因此,改革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也会小于名义税率的1%,对于有进项抵扣的企业而言更是如此。
某现代服务企业“营改增”前营业收入为800万元,则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0万元×5%=40万元;“营改增”后,假定营业收入仍为800万元,在没有进项抵扣的前提下计算增值税,其应税收入为800万元/(1+6%)=754.72万元,增值税额为754.72万元×6%=45.28万元,实际税率为45.28/800×100%=5.66%.从名义税率来看,税率增加了1%,但是实际税率增加0.66%.在企业有进项抵扣的情况下,这种实际税负之差将会更小。
2.3 可抵扣税额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通过以上2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之后有进项抵扣将会影响企业税负,进项抵扣的多少决定了税负的大小。仍以上述例子为例,假定该企业取得进项税额发票为营业收入的5%,则进项税额则为800万元×5%/(1+17%)×17%=5.81万元,增值税税额相应减少了5.81万元,则增值税为39.47万元。企业税负降低,成本减少。假定该企业取得进项税额发票为营业收入的10%,则进项税额则为800万元×10%/(1+17%)×17%=11.62万元,增值税税额相应减少11.62万元,则增值税为33.66万元。由此可见,可抵扣数额越大,企业税负降低幅度就越大。
3 现代服务应对“营改增”措施的建议
“营改增”实施后现代服务业企业由原先的营业税纳税人变
为增值税纳税人。从企业自身来讲,会计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税务发票的使用都更加严格和规范,增加了企业压力。企业如何运用此次税收政策改革优势,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尤为重要。
3.1 进行科学的纳税筹划
“营改增”目前处于改革的初级阶段,必然不会给所有纳税人带来经济利益。在纳税筹划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正确申报纳税,通过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分析不同税率的涉税事项、调整定价体系等方式构建科学的纳税筹划体系,从而减少企业成本,降低企业税负。
3.2 调整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财务人员应熟知增值税计税方法,及时、准确地核算企业当期应交税金,同时,更要掌握税收政策中的优惠措施,比如免抵退政策、先征后返政策等,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筹资、投资方向,充分运用这些政策也能很好地降低企业税负。因此,各现代服务业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调整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3.3 加强企业采购管理,完善增值税抵扣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减基于进项抵扣税额的大小,要想降低税负,就取决于有无抵扣或抵扣额多少,抵扣越多,企业税负越低。因此,现代服务业企业在采购环节需要更加科学,要准确规划出采购费用中有多少是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的。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现代服务业发展而言有重大的意义,只有深入分析“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税负的影响,把握此项政策引导优势,才能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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