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被征地者的征地补偿知情程度及其对补偿满意度影响的调查
2017-05-05李佳欣
李佳欣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00)
[摘 要] 当今中国征地不断推进,在征地过程中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农村被征地者的知情权经常受到侵害,导致被征地者利益损失严重。与此同时,也引起学界对此重视,有部分定量分析开始分析信息不对称与农民满意度之间的关系。然而影响农民对补偿满意度的因素有很多、需要控制的变量十分复杂,需要在进入农民生活的深度访谈后才能精准把握二者的真正影响关系。报告采用深度访谈的方式进行定性分析,发现农民的知情程度和满意程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年龄差异,而不同年龄阶段的满意度与知情程度的相互影响也是不同的。这与“知情越少满意度越低”的普遍认知存在了差异。
[关键词] 征地补偿;农民;知情程度;满意度;定性分析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7. 093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7- 0208- 03
1 引 言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我国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与研究。现在讨论的主题较多集中于补偿水平过低和地方的土地财政,而反观这些主题,作为产生征地矛盾的原因,它们都有着更深的诱发因素——征地补偿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作为公共决策和决策实施中隐形却重要的标准,信息对称在征地的过程中常常被无意甚至有意地忽略,被征地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未受到重视与保障,这导致补偿最终不符合被征地者的心理预期和市场价格,体现在征地的拆迁环节矛盾激烈、不可调和,公共政策的执行和后续建设项目都难以理性进行。
随着社会的进步,行政改革的逐步完善,征地补偿的问题受到了更多重视,但是,若要实际的、具体的去认识和描述现实社会中征地补偿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中的知情程度,还是需要深入被征地者群体去进行深入的访谈,从中总结、概括。在本报告中,主要会回答以下问题: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的知情程度到底如何?农民在相应知情程度上对征地补偿的满意度如何?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的知情程度对其满意度到底有何影响?
2 资料与方法
信息不对称的核心内容包括“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指的是经济学当中假设人在一般社会约束条件下都是理性的不断追求切身收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代理人在占据信息优势的前提下,很有可能在释放信息的同时加入更多的干扰项或者屏蔽关键信息,借由信息优势达到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损害委托人的相关利益。
知情权在农村土地征收中是基础性权利,是维护农民自身权益的基础[1 ]。若信息不对称贯穿征地补偿的审批、执行和监督等过程,不仅会导致作为代理人的地方政府为牟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致使作为委托人的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还会使征地补偿操作层面的合法性降低,进而影响政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征地补偿相关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由于代理人主动屏蔽或是操作不规范导致的不同程度的不对称现象,正越来越严重的影响着农民切身土地权益的保障问题。农民对信息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同时农民渴望反馈的信息也无处传达,进而引发了农民对征地补偿不满情绪越发高涨,征地补偿纠纷数量逐年增加[2 ]。
本报告中的知情权包括对补偿方案本身的了解以及对方案制定过程的了解程度。
本调查采用实地研究的方法。在南京江宁区,随着改县划区和保障房的政策落实,该区不断进行着征地拆迁并且原地安置的工作,一方面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平房宅基地和农用地征收改建为高层住宅区,一方面在原地安置被征地的农民和承接其它区的被征地户,与此同时,高层住宅区为南京市提供了大量经济保障房。
本报告以江宁区大里社区作为个案进行分析。大里社区自2010年开始对征地进行具体的评估和补偿,而大里社区原党支部总书记魏田双在发现房产评估价比被征者心理预期估价高出甚多时,隐瞒了政府的评估价制造了假收据,同时虚报了青苗补偿款,以这种方式套取了拆迁补偿款82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利益损失,对被拆迁户造成了极大地伤害。由此可见,大里社区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发生过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该社区作为本主题的个案极具调查和分析的价值。
本次分析的资料来源于与该社区已安置户的无结构访谈。本次调查团队共六人,分为三组,每两人一组,其中一人主访、一人记录。三组分别从大里社区已安置区域分为不重合且布满该区域的三条线路出发进行随机访谈。本次访谈共分为3次,共深度访谈19人,其中8人为30~50岁,11人为50岁以上。三次访谈的时间都在下午五点以后,保证了访谈对象的普遍性和充分访谈的时间。
本次访谈的提纲问题主要有:是否知晓征地补偿的具体项目;是否自己按政府提供的评估标准计算过相应的补偿总量;对已补偿的房产、金钱和社保是否满意等。这些问题以自然深入的方式在与被访谈者的谈话中以不同的方法提出。
在第一个问题上,较年轻的8人中有5人比较熟悉赔偿的具体项目,但对于赔偿项目和单位价格是如何制定的这一环节,他们的态度非常一致:完全不清楚。在年龄较大的一组被访者中,只有一人说出了较为具体的赔偿方案,并且提到了较为细致的“为退休年龄农民补偿社保”,但其他10人都表示,所征房、地虽然是自己的,但补偿程序都是儿女代表全家去管理,自己能跟着儿女有地方住、有饭吃,就不操心到底是怎么补偿的了。另外,老人自己如果去主动了解会打破家里互相信任的格局,所以大部分老年人表示,就算想知道,但不會过多过问。
关于是否计算过自己应得的补偿,年轻被访者表示肯定算过,但算了也没用,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在补偿结算时,不理解政府提供的一部分算法,在询问后也不能理解部分解释,但因为有现有补偿总比没有好,如果自己闹根本闹不过村集体和政府,最后只好不说什么接受这个结果。而年老者因碍于与儿女的关系问题,只能自己拿原来的宅基地面积和现在高层分配的总面积进行比较,觉得差不多就行。
在满意度方面,年轻被访者普遍认为,补偿的金钱和房产跟自己原来宅基地和农用地的面积没法比,为此不少人闹,不同意现在的补偿方案,但人家政府的解释就是,公示也公示过了,总价和补偿总面积都算好了,到最后交付的时候才反悔太晚了,没办法调整,最后也只能按统一的标准进行补偿。年老被访者则有3位认为补偿方案很好,尤其是给被征地老年人购买养老保险的措施,比多分房子让他们感到安心,补偿再多房子也住不过来。其余两位则认为将原本200多平米的宅基地补偿成了三套分散的60平米的房子,住的不宽敞且不能维持原来大家庭的居住习惯,很不满意。
3 结果与分析
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农民的知情程度十分重要。
由访谈的结果来看,现阶段农民对于补偿的知情程度有着明显的年龄差异。在青、中年阶段的农民,知情度普遍较高,但在知情的基础上,对于补偿方案的理解十分有限。在老年阶段的农民,知情度普遍偏低。这一访谈结果不同于以往一概而论的“农民对补偿的知情权普遍低”。这一差别表现在,对补偿方案本身的认识程度来说,中青年实际已经开始作为领先部分开始关注自身利益。经分析,主要原因是随着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让征地补偿变得尤为敏感,农民在大量案例中看到了利益与机遇,所以在传统农村家庭中掌事的中年群体,开始关注这些信息。然而,按规则办事的现代机制还是会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养儿防老”、“家和万事兴”这种传统的农村原则也使老年人远离了他们本应行使知情权的领域,为防止家庭矛盾,将征地事务全权交由子女负责,希望用交出自己的权力作为代价换取自己衰老时能睡觉的一间房、肚饿时的两口饭。这样微小而影响巨大的原因,大大削弱了老年被征地者对于自身知情权和自身应得利益的维护。
对于补偿方案的满意度,中青年农民较老年被征地农民的满意程度要低。中青年农民群体的满意度低的重要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一群体自身素质不够高。这一原因体现在他们会将“价值相等”和“面积、功能相等”等概念混淆,因为认为补偿住房面积要远小于原有宅基地和农用地面积加和,所以总觉得自己亏了,但完全不考虑政府为补偿性住房所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类型改变所带来的房价上涨的利益。为自身庞大欲望的不断争取,体现了对科学评估的无视甚至蔑视。而老年群体因传统意识,心理期望本来就低,加上又有关注他们养老问题的保险措施,老年期群体的满意度会更高。
在本次分析中可以看出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方案的满意度并不会随着知情程度的提高而提高,这与“农民知情权与农民征地补偿满意成正向影响关系” 有所矛盾。
4 讨论与总结
基于以上结果及原因的分析,本报告给出以下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的建议:
(1) 采用专业人员保障农民的知情范围和理解程度。建立专门的部门或组织,对补偿政策进行公示和讲解,保证被征地对象就是被讲解对象,有针对性、有专业性、运用通俗的方式让难以了解、理解的被征地农民理解补偿方案。从“发送主义”转变为“达到主义”。
(2) 拓宽补偿方案的公示渠道。在多个平台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示,不局限于政府网站,不局限于纸质文件。可采用进村宣讲、电话提问等方式进行普及。
(3) 鼓励农民参加补偿方案制定过程中的听证过程。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让农民亲自理解、研究补偿方案的细节内容,同时可提高方案信任度和征地的可操作程度。
(4) 建立程序缺漏的相关惩罚措施。利用奖惩机制来使补偿执行部门重视落实农民知情权的维护,确保农民知其该知。
(5) 做好政策公示后的反馈工作。及时收集公示后农民的看法,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则进行合理调整,达到公示的效果,更好推进征地进程。
本次报告依据深入的访谈,从农民角度认识到现在农民对于补偿政策的知情程度、满意程度与二者间的相互关系,打破了理想中“二者正向相关” 的假设。由此可见,征地补偿中有着更多“不可见” 的影响因素(年龄需求、文化水平、传统观念、农业家庭结构等),仅靠不细分年龄阶段的定量统计,就无法发现影响征地补偿满意度的细节因素,就无法真实有效地推进征地补偿制度的完善。
征地,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因子,征地补偿的理性化落实是征地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要达到这一要求,在提高农民知情程度和满意度上,我国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主要参考文献
[1]夏臻.关于农地征收中农民知情权法律保护的思考[J].湖北农业科学.2014,53(15):3711-3715.
[2]林晓莜.征地信息中信息不对称对农民公平感知与满意度影响研究[D].南宁:廣西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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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若英.信息公开——强制征地制度中的第三维度[J].中外法学.2011,23(2):270-284.
[5]张庆华.中国土地法操作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