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4“老”带7“新”自贸区试点经验全国复制推广
2017-05-05
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在近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跨国投资不振的大背景下,2016年中国保持引資活力,全球排名第三位。其中上海、天津、福建、广东4个自贸试验区全年实际吸收外资达87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3%。
商务部消息,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商务部发挥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推进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4个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试点任务实施率超过90%,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的一年,继续复制推广经验成为4个“老”自贸区的重点工作并写入所在地《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中央于2016年设立的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即: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将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解读: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跨国投资不振的大背景下,2016年自贸区吸收外资工作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自上海自贸区设立起至今已3年有余,4个“老”自贸区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形成了新一批改革创新成果。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曾指出,“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是自贸区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也被商务部明确为2017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首要任务。2016年11月,国务院也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据各地《政府工作报告》透露,天津自贸区有9项制度创新成为国家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福建自贸区有17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广东自贸区形成第二批39项改革创新经验并复制推广;而作为中国自贸区的先锋,上海自贸区已有累计1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