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刑期最长判了20年
2017-05-05程姝雯蒋琳
程姝雯 蒋琳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审理情况。据统计,2013年以来,北京法院共审结各类电信诈骗一审案件50件,涉案金额4000万余元,共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26人,刑期最重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20年。北京高院表示,公民个人信息大量泄露,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电信网络诈骗当心“六大陷阱”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表现为“六大陷阱”,分别是物美价廉的“网购陷阱”、推销产品的“便利陷阱”、异性交友的“情感陷阱”、中奖信息“惊喜陷阱”、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欺骗陷阱”、钓鱼网站和网上银行的“迷惑陷阱”。
在北京高院昨日通报的5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中,有3起都是典型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欺骗陷阱”。使用此类陷阱的犯罪分子会通过利用网络虚拟电话和改号软件显示虚假电话號码,或者通过线路转接将司法机关电话通过技术手段发送给受害人,让受害人信以为真。
另有1起案例则是中奖信息的“惊喜陷阱”,犯罪团伙利用竞猜类电视节目获取观众信息,虚构观众竞猜中奖的事实,声称免费赠送限量金钻腕表及大礼包等物品,以收取物流保价费等名义骗取钱财,共涉及被害人891人。还有1起案例则是通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利用银行POS机刷卡消费,以及由他人通过拨打诈骗电话的方式诈骗被害人钱款的迷惑陷阱。
个人信息泄露成电信网络诈骗主要推手
据介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被告人除构成诈骗罪外,还可能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相关罪名。
据统计,2013年以来,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一审案件171件322人,审结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一审案件143件168人,审结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一审案件141件180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一审案件109件144人。数据显示,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罪名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这些案件提供的大量非法的公民个人信息,客观上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泛滥成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