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出台加强党务干部管理“18条”
2017-05-03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7期
洪雅县制定出台18条措施,强化党务干部管理。
“3条”定目标。县委分领域提出党建目標,制订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基层党(工)委根据目标任务拟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提出“自选清单”。“4条”定职责。明确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干事直接责任人职责。基层党(工)委书记50%以上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抓党建。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干事全精力全身心抓党建。“8条”定制度。建立联系指导、谈心谈话、述职点评等制度。1名党务干部联系2至3个党支部,指导督查。每年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每季度组织党务干部述职并作点评指导。分批安排党务干部到县委组织部顶岗锻炼。“3条”定奖惩。每年评选表扬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干部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优秀党务干部。党建工作出现贻误差错,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基层党(工)委书记等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并问责处理。(洪雅县委组织部 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