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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语翻译中译者素养探析

2017-04-26王柠

青春岁月 2016年23期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公示语

【摘要】文章结合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公示语英译实例,对公示语的语言特点进行分类并加以分析。同时以功能翻译理论为指导,探讨如何提高译者的素养。

【关键词】公示语;功能翻译理论;译者素养

众所周知,公共场所内向公众公告的语言就是公示语,它包括标示、指示牌、路牌、标语、公告、警示语等。本文在对公示语的语言特点作出分析的同时,以功能翻译理论为框架探讨译者素养,希望从源头上提高公示语英译的质量。

一、公示语的语言特点

1、模式化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示语随处可见,一切模棱两可的翻译都会产生严重的歧义。由于历史文化背景和日常语言习惯不同,许多常用公示语早已有了约定俗成的翻译形式,有了标准统一的表达。例如:有毒(Poison)、咨询处(Information)、无人(Vacant)、单行道(One-way Street)等,公众已经对这些模式化的翻译习以为常,如果换成其它的表达方式就会让人觉得很陌生。比如把收费厕所(Pay Toilet)翻译为Collecting Money Toilet的话就会让外国人难以接受。

2、简明扼要

公示语最直观的语言特点就是简明扼要。公共场所的人们由于来去匆匆,往往需要在有限的时间掌握最准确的信息,只有简洁、明了的公示语才会让人过目不忘。所以公示语在句型上常用祈使句,在词汇方面少用复杂词汇和多时态动词,而多用动词与名次。比如:会议中心(Conference Center)、商务中心(Business Center)、收费站(Tollgate)、注册登记(Registration)等。

3、互文性

公示语作为一种实用文体,同样蕴含了一定的文化成分。從某种程度上讲,翻译公示语就是对不同语言和文化的解构与重组。许多公示语在英语中已经有了固定的表达,在翻译时我们可以直接照搬,这实际上就是翻译的互文性。例如,“在营业中”不是“In Business”,而是“Open”;交通提示语“请勿疲劳驾驶”在我国某些地区常翻译为“Do not Drive When Tired”或“Do not Drive in Fatigue”,这两种译法虽然没有语法错误,也能够被外国人理解,但从翻译的互文性上看,这不是英美国家的地道说法,不能够引起译文读者的共鸣。对此,英国人使用“Tiredness Kills,Take A Break”,而美国人则用“Stay Alert,Stay Alive”。相比前面的翻译,后面的译法既符合目的语的文化习惯,又与原文有效达到互文。

二、译者的素养

德国学者凯瑟琳娜·赖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雏形。她主张译者应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从原作与译文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她的学生汉斯·威密尔创立了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目的论”认为,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行为,目的原则是翻译的最高原则。在“目的论”基础上,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发展了功能翻译理论。他认为:翻译是一项为实现特定目的的复杂活动。她的理论重点围绕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所处环境这三个方面。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主要倡导者——克里斯蒂安·诺得进一步拓展了功能翻译理论。她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忠实+功能”的概念,即:为再现原作的预期功能,必要时需要对译文语篇进行全面调整,以适应译入语的语篇与文化的规范。总之,以赖斯、威密尔、曼塔利、诺得为代表的这批“目的论”学者提出了明确的主张:译者应该注重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交际功能。简言之,功能翻译理论从全新的角度对翻译进行了诠释,从而有效地协调原文作者、译者与译文读者之间的多层关系,并指导译者在翻译时以翻译目的为基础,努力实现译文的预期功能。

为了提高译文的翻译质量,功能翻译理论从不同的翻译步骤分析了一名合格译者所必备的要素:

1、译前准备工作中,译者应重视“翻译的具体要求”

功能翻译理论非常重视翻译的前期准备,如果准备工作做得好就会事半功倍,否则将事倍功半。长期以来,对等原则被作为翻译的核心标准。对等原则就是以母语文本为基准的对应相等,包括词语对等、语法对等、篇章对等等一系列对等范畴。正因为在翻译中母语往往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译者很容易就忽视了目的语要求。为了满足译文的交际需要,赖斯于1971年提出了“翻译的具体要求”这一概念,它是基于有些对等原则不可能实现或某些特殊要求译文与原文功能不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包括目的语文本功能、目的语的接受者、接受的时间和地点、文本传达的媒介和文本创造或接受的动机等内容。在译文与原文功能不同的情况下,赖斯认为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根据“翻译的具体要求”,译者提高对目的语的重视,将翻译着眼点从母语转向目的语。母语和目的语从所处环境、文化背景、接受者的生活经验或情感倾向等方面来说有着巨大的不同,因此在翻译开始前,译者应充分考虑诸多不同,仔细分析母语文本,充分发挥其有效引导作用,为后面的翻译作好铺垫。

2、在翻译原文的过程中,译者应注意分析母语、发挥主观能动性

功能翻译理论中母语文本的作用,同语言学理论或对等原则中母语文本的作用相比有了本质的区别。它只是为译者提供了一种信息来源,通过对它的研究形成目的语文本信息。就翻译活动而言,译者首先是母语文本的“读者”,无论是前期对文本选择,还是翻译过程中或译完核对原文,都应对原文进行认真阅读。任何作为信息来源的文本都应引起译者的重视,翻译工作为力求“传神”,再现原文思想,必须依照“母语文本分析”的要求,结合“翻译的具体要求”相关原则,比较两种语言文本在功能和接受者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为翻译过程做好铺垫,便于译者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从而挖掘原文潜在的翻译功能。

诺德进一步指出,“按照译语文化的准则来调整和改写原文,是每个专业翻译者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强调了译者主动性的发挥。虽然,译者是母语文本的“读者”,但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读者,而是具有明确翻译意图的读者。然而译者毕竟不是机器,他会“不可避免地仰仗自身的生活经验、学识涵养、个性气质、审美理想和欣赏习惯等诸多内在因素对原文进行阅读、阐释和理解,进而内化原文”。正因为文本本身对读者产生的客观影响,所以对于同一份文本,不同的读者会产生不同的反应。但译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不是毫无限度和范围的。功能翻译理论的精华在于“功能”,所以译者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文本功能”,在它们要求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的发挥,而不能盲目主动使译文偏离正确方向。一是所指功能,是指现实或虚构世界中的事物和现象,目的在于向读者提供相关信息,改变读者的认知状态;二是表达功能,是指母语作者对该事物和现象的态度,他的这种态度是建立在所处社会环境的价值体系上的;三是意动功能,这是对接受者而言的,是针对他们的敏感度和情感意向而做出的行为,目的在于引起他们的共鸣,引发反应。此三种“文本功能”应作为翻译过程中的重要工具,通过“反作用”于文本来协助译者做好翻译工作。

三、结语

公示语是一种面向大众的特殊文本,必须简洁明了地传递信息,使读者能够接受并理解其内容和意图,作出预期的反应。在语言转换的过程中译者应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认真做好母语文本的分析,在充分考虑文本功能的前提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并同社会政治文化背景、历史因素和读者心理等因素相关联,使目的性的应用不会脱离实际,真正为翻译服务。

基金项目: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南省各地公示语英译问题及翻译策略研究》的阶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2400410960

【作者简介】

王柠(1983—),男,河南南阳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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