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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的探讨

2017-04-26王多杰才让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投融资渠道主体

摘要:建设资金缺乏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建设面临的一大障碍;解决资金短缺的矛盾必须更新观念创新机制,首先是规范平台公司行为,提高平融资能力;其次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开辟多层次融资渠道;通过创造畅通的投融资渠道,为城市建设创造条件。

关键词:城市建设投资融资可持续发展运行机制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建设的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但现有的资金供给却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城市建设资金供求的矛盾日益凸现,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在目前的条件下依靠原有路径无法解决资金问题,有效解决资金短缺的矛盾必须更新观念,通过投融资机制的创新,创造畅通的投融资渠道,为我国城市建设创造条件。

一、规范平台公司行为,提高平融资能力

(一)明确政企之间的界限

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必须实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深度变革,即建立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具有明确界限的新型伙伴关系,以此推进投融资的良性发展。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就是要把企业行为和政府行为严格区分开来,明确各自的业务范围和边界。目前情况下,相当多的平台企业由于政企关系过于密切,政企不分导致业务运作不规范,在进行投融资决策时缺乏严格的论证,经常出现“暗箱操作”操作现象。政企部分导致资金使用责任主体模糊,引起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解决平台企业政府化的现象,一是要明确划分平台企业和政府各自应负的责任,二是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平台企业管理效率,确保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提高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

一是平台企业一方面严格切割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按照市场规律加强企业管理,探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引入高效的企业运行机制,发挥自身优势,以城市优质资产和资本作为融资载体,着眼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建立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债务偿付等不同环节和方面的长效机制,把平台企业打造成一个既具有稳定现金流入,又能够实现融资偿债的健全的市场主体。二是要重视企业信誉,把建设和提高企业信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平台企业其打造市场信誉的目标,实在实现多主体投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在为进行城市建设的同时,努力成为一个能够承担政府综合性信用功能的公共企业。三是要创新和理顺投融资平台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管,把平台建设成为一个合格的市场主体。

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开辟多层次融资渠道

(一)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直接目标,是为了改变目前城市建设资金以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为主要来源的单一的融资渠道,实现城建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平台企业要积极发挥自身的投资融资功能,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一部分有资金实力的市场主体成为平台的资金来源。例如,可以加强与一些有资金实力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或者通过海外机构及社会私人等渠道实现社会融资,吸引多样化的非政府投资主体。在吸引各方面来源的资金时,要避免再次出现一股独大的股权关系,从责、权、利三方面理顺城投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把多元投资主体建设的落脚点,放在有利于改善并提高城市建设和运营服务质量上来。建设多元投资主体的思路,是根据城建项目的不同性质,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参与的新型城投平台。

(二)打造多层次融资体系

长期以来,平台企业还款的主要来源是依靠土地出让金,但是土地资源的数量是有限的,单纯依靠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的收入来源是不可持续的,也是不合理的。增加平台公司还款渠道,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合理引入社会资本,不断扩大平台公司的资金来源。要优化财政支出体制,合理安排城建资金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实行投融资预算管理和预算滚动平衡。进一步丰富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贷款力度,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开展政策投资等新型业务。要重视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促使项目建设平台向金融控股型集团转变。一是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资金,二是根据项目建设特性,积极创新运用BOT、TOT、PPP、PFI、ABS等模式进行城市建设投融资,三是通过保险、金融租赁、区域性商业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公司等渠道筹集资金。此外,还要通过金融创新,吸引社会机构投资者共同设立信托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同时还要设法运用社保基金等新兴金融产品。总的来说,无论是政府财政投资还是商业性金融投资,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多种形式的组合,形成“结构化”投融资模式。

(三)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一是搭建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投融资活动的服务平台。针对城市建设平台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和专业结构失衡的特点,通过服务平台深入宣传投融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制定激励投融资行为的奖励政策,为各类投融资主体提供专业和知识服务,解决各种投融资问题,从而提高投融资主体信息获取度和投融资认知度,促使其愿意参与城市建设投融资活动。二是搭建投融资主体利益的保护平台。为了充分保障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利益,要在平台设立债务追偿机制,打造坚固的信用机制,强化各方风险共担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便捷的投资退出机制;为降低或打消投资者的重重顾虑,必须降低资金供给方面临的各种风险,以风险锁定为前提保证资金筹集顺利快捷,提高各方主体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要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以政府监督为主,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参与的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综合性监督主体;依法建立相对独立的能够充分代表消费者利益的第三方的监管机构,通过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社会监督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陈卫国.中国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轉型路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2(13):79—82.

[2]张佳丽,杨德强.资本逆城镇化在城镇化中的作用初探[J].建筑经济,2014(8):13—16.

[3]祖刚.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机制创新的几点思考[J].城市,2014(11):72—73.

(王多杰才让,青海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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